第23部分(第2/4 頁)
疤,不過伴著一臉的笑容,看起來卻並不顯得恐怖。
“等到時候,就知道實力高下了。”
“哼。”墨鏡男看向窗外。“我討厭背後耍陰的傢伙。”
“嘿嘿,你還在計較那年的事情?別放心裡去,耍陰謀我們沒有搞過他們,這也算是失敗。要勇於承認失敗,才能知恥而後勇啊,少年!”開車的男人伸出手用力拍打著墨鏡男的肩膀,猝不及防之下,墨鏡男被他的大力打得一個踉蹌,連連咳嗽,連墨鏡都掉了下來。
在黑色的墨鏡之下,掩飾的是一張冷峻的面容。按吸引力來算,絕對不比那些一線男星差。對於認識他的搖滾樂迷來說,這張面孔則是有著更大吸引力!
國內曾經數一數二的搖滾主唱,藍翔!
第一次聽到他名字的人只會有一個反應——愣個幾秒,然後彎腰拍掌大笑。沒辦法,誰讓這位帥哥和某個國際知名學校重名了呢?不過,凡是聽過他的歌聲的人,都會把他給牢牢記在心底。這可是中國當年僅有的幾個搖滾好嗓子。
然而這一切,都是當年的事情了。
翔哥現在已經不能唱歌,他的嗓子壞了。當時剛得知這個訊息的時候,比起傷心欲絕的樂迷,他本人卻無動於衷。不能唱歌並不意味著他的搖滾生涯結束,藍翔現在依舊是一位搖滾人。
“我討厭這些勾心鬥角的玩意。”索性摘下墨鏡,藍翔看著車窗外的天空。“連最後一點能讓人自由呼吸的地方都不給!草莓與其說是音樂節,還不如說是糜爛的夜店狂歡,搖滾?”
他鼻子裡發出一聲不屑的低哼,對於這種連汽車廣告都能大肆地登上舞臺的音樂節,所有老牌的搖滾樂迷都和他一樣,認為草莓從根本就沒有搖滾精神,只是一個譁眾取寵的時髦產物!就連草莓的聽眾們自己都說,吸引他們的更多的是那邊輕鬆的氣氛,戀愛,打屁,搭訕,擺攤,玩樂,而不是音樂。
然而在這個社會,迷笛正一天天的被人斥責為老舊,而以時尚搏位的草莓卻一點點地攀升上來。
純粹的精神遭人嘲笑,商業化的卻更容易成功!這是什麼道理?
似乎也是想到了這點,藍翔狠狠一拳擊打在車窗上。
“狗孃養的!”
是在罵誰,不得而知。
“哎哎,小心我的車子!這可是新的!”
在身旁人心痛的呼喊聲中,藍翔悻悻地收回了手。幾分鐘後,車流開始緩緩向前移動,這輛載著兩位搖滾人的車子也漸漸地消失在車流中。
不過就算是被老牌樂迷嗤之以鼻的草莓音樂節,也有很多默默無名的小樂隊,在為登上它的舞臺而賣命地拼搏著。就比如——嚴歡他們。
而此刻,這幫新鮮的搖滾血液正在思考一個問題。
“你究竟準備取一個什麼名字?”
在結束了原創曲的排練後,緊隨而來的是樂隊的命名問題。這些問題一個接著一個,將嚴歡逼得走投無路。沒辦法,誰讓他是這支樂隊名義上的隊長呢?
“我……我……”當著三雙火一般的眼睛,嚴歡不好意思說自己還沒開始想,只能委婉道:“我還沒決定好。”
“決定?說起個後背的來聽聽。”付聲一句話,就差點把嚴歡打回原形。
還好,向寬這時候趕來救場。
“既然沒決定好,那就一起來想吧,正好我們也參謀參謀。”
嚴歡心虛地抹了一把汗,這年頭,謊不好撒啊,差點就被當場揭穿了。他對著向寬連連點頭,“人多力量大,集思廣益!一起想。”
付聲懷疑地打量著他。
“你不會是根本沒開始想吧?”
“哪有?哪有!是想的名字太多了,糾結著不知選哪一個好。”嚴歡笑著,背後卻悄悄流下幾滴冷汗。
果然,付聲這個傢伙才是最不好忽悠的。
“要我來說的話。”陽光道:“不如就叫□□好了。”
“……”
萬籟俱寂。
所有人都盯著他,那眼神簡直就像是在看什麼奇葩物品。
“不對嗎?”陽光歪頭,“正好四個人,不就是□□嗎?”
“四個人,你怎麼不叫披頭四呢!”向寬諷刺,“去這個名字,你是想被請去局子裡嗎?恕不奉陪。”
“披頭四是什麼?”嚴歡莫名覺得這個名字有點耳熟。
“上世紀一個英國樂隊。”付聲道:“披頭四隻是音譯,香港那邊的翻譯。我們這邊叫披頭士,或者是甲殼蟲,原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