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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向寬覺得,那段時期的付聲才是最開心的。而自從夜鷹在地下世界逐漸闖出名聲後,就越來越少見到付聲的笑容了,樂隊隊員之間的摩擦也越來越大,最後終於走到了這一步。
夜鷹準備正式出道了,他們找了另一個吉他手來代替付聲——這是雙方溝通一個禮拜後的最終結果。
付聲最後還是沒有踏入那片光輝燦爛的地上世界,而是選擇繼續在這陰暗的地下,彈奏屬於他自己的音樂,哪怕是一個人,哪怕再寂寞。
向寬長長嘆了一口氣,不由道:“要是你能和嚴歡那小子一起組樂隊,我倒也想一起跟著過來了。”
他說完這句話,付聲才終於抬頭看了他一眼。
“你很看好他?”
“看好?我只是覺得,他身上的衝勁很不一樣,像是要一根筋衝到底,這樣執著又傻氣的人最近很少見到了。”
付聲不置可否,“只是一開始而已。”
向寬明白他的意思,很多踏入搖滾世界的人一開始都有著這麼一股豪氣與幹勁,但是在不知不覺中卻被現實磨平了稜角,成為只浮出水面幾秒又被激流沖毀的浮木。
太脆弱,太短暫。付聲認為,嚴歡也會是這樣的結果。
“那可不一定。”向寬想到什麼,笑著否定道:“他身上有某種特殊的東西,和我們不一樣。他應該不會那麼容易就屈服。”
嚴歡身上很特殊的一樣東西——老鬼JOHN正在毫不給面子的潑冷水。
“基本不可能。”老鬼道:“先不談你的吉他彈奏技巧,就算是以你的歌聲,想要短時間內在酒吧博得口碑,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為什麼?”嚴歡不解,“你不是說過,我當主唱很有天賦?”
“只是天賦而已,又沒有說過你會一下子成為歌神之類的人物。”JOHN說:“而且比起其他人,你有一個最大的劣勢——你的年齡。”
“年齡?”
“沒錯。雖然搖滾樂向來是憑藉實力說話,但是很可惜,在很多時候一副小雛雞般稚嫩的外表的確很容易讓人輕視。恐怕見到你上臺駐唱,那些看客們第一時間不是聽你的歌聲,而是在嘲笑你的稚氣。”
“可是,上次比賽時……”嚴歡想要反駁些什麼。
“比賽是比賽,但那裡是酒吧。”JOHN正色道:“你即將要邁入的是真正的地下世界,可別小瞧了它。”
“好吧,那你說我該怎麼做,JOHN。”嚴歡有些氣餒,“難道真的沒有辦法了嗎?”
“當然有辦法。”JOHN帶著自信的笑意響在嚴歡腦內,“那個吉他手你必須要拿下來,為此,從今天開始你要抓緊一切時間接受我的特訓。”
“特訓?”
JOHN神秘地笑,“是的,特訓。”
搖滾樂憑藉什麼奪人眼目,除了歌聲和音樂以外,還有不得不承認的一點,那就是搖滾樂手們的個人魅力。很多時候,那些特立獨行的搖滾樂手,是吸引樂迷們注意的主要因素,當然前提是,他們得是一支好樂隊。
但是結論到了嚴歡這裡就完全相反,嚴歡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改變自己的氣質,不再讓人一看就知道是個學生黨,而被輕視。
首先,是從衣著打扮開始。
還是平常的衣服,但是被JOHN簡單地改變搭配後,一切都變得不一樣了。簡單的白色襯衫,不再一絲不苟地口上每個釦子,只口上第三、四枚,效果就從青澀稚嫩變成灑脫不羈。
腳底是最簡單的牛仔褲與球鞋的搭配,並沒有什麼不同,只是襯衫沒有老實地塞進褲子裡而已。
“這有什麼不同嗎?”
嚴歡看著鏡子裡的自己,除了頭髮凌亂一點,衣衫不整一點,也沒什麼不一樣啊。
“閉嘴,現在開始不要說話,看著鏡子裡的自己。”JOHN命令道:“想一想被黃毛逼走的於成功。”
那一瞬,嚴歡整個就像變了一個人。本來就沉黑的眸子,像是透不進一絲光亮,如同深淵般吸引人望進去。臉上沒有笑容,凌厲的臉部線條顯出幾分冷峻,倒是一下子長了幾歲的模樣。
一個稚嫩的學生,變成一個沉默寡言的桀驁青年,其實就是這麼幾秒鐘的事情。
JOHN滿意道:“以後出去表演的時候,在唱歌之外,你儘量都別出聲,明白了嗎?”
“為什麼呀,JOHN。”嚴歡的聲音中帶著幾分可憐兮兮,一下子使鏡子裡那冷酷的形象變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