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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槍當場死亡,一看就知道是黑社會仇殺,你什麼時候惹上這樣的客人?我都快被你嚇沒半條命了,以後要小心……”
季子祺閉起眼,打斷他嘮嘮叨叨話語。
“我累了,你先回去吧。”
廉價的出租房裡,小得一眼足以看完,窗戶貼滿報紙,落地燈在角落裡的微微發亮。
在洗手盆的鏡子前,凌霄用冷水洗去臉上早已乾枯的血跡,他用單腳佇立,在心中狠狠地詛咒某個該死的男妓。
額頭處又開始往外冒血,他用毛巾捂住傷口,一瘸一拐地走出浴室。在凌霄多年的殺手生涯中,向來以謹慎低調準則行事,從未曾試過這般失敗的滋味,沒能順利的完成任務之餘,還弄得自己如此狼狽。
他用嘴角叼住香菸,開始反思失敗的原因。首先,是他調查得不夠詳細,沒有想到龍哥會隨身帶槍,其次,是他的選擇失誤,對於已經受重傷的龍哥,更應該先殺掉季子祺。
凌霄意識到,或許是這兩年任務太過順利,使他喪失危機感。
金說,一個合格的殺手,並不是無所畏懼,相反,要有隨時喪命的恐懼感。
凌霄之前並不以為然,但事實證明,金是對的,從來都是對的。
看著那條因為被他強行拔出來而受傷的腿,他喉嚨乾澀,舔舔裂開的嘴角,感覺到失去已久的恐懼同時,還感到身體裡的血液在沸騰。
他已經迫不及待,再次重溫殺戮的快感。
面對警察厭不其煩的盤問,季子祺唯有打起精神應付。被問得最多次的問題是:
你和死者是什麼關係?
剛開始,季子祺答:“普通朋友。”
再後來,他說:“我不是黑社會成員,只是認識他而已。”
到最後,他受不了地喊:“是娼妓和嫖客的關係,你們滿意了麼?”
病房陷入沈默中數秒後,新一輪的盤問又再度展開, 這次,警察重複要求他描述兇手的外貌和特徵。
“我不記得了,真的,當時我以為自己要死了,害怕都來不及,根本就沒仔細記下兇手的模樣,你們要是不信我也沒辦法。”季子祺萬般無奈地道。
當日落西山時,他用左手提起筆,在口供書上歪歪扭扭的寫下大名,精神萎靡,比整夜縱慾過度還要疲憊。
姑且不說警察是否相信季子祺的供詞,早已有其他人盯上了他。
當凌霄難得褪下一身黑衣,穿起白大褂,在凌晨時分大搖大擺地進入病房時,才發現人去樓空。根據凌亂的被褥,碎裂在地板的水杯,他判斷,季子祺是被強行擄走的。
他將口袋裡的注射器拿出來,脫下口罩和橡膠手套,用外套包裹好,一股腦門地塞進垃圾桶裡。迅速地離開醫院後,凌霄的小腿隱隱作痛,帶傷上陣竟還撲個空,晦氣。
焚香的氣味充斥著鼻腔,眼罩被摘下後,首先看到的是關雲長的尊容,本該是正義凜然的神像,因為兩盞暗紅壁燈的折射,有種說不出的陰森。
“小弟弟,我們又見面了。”
說話的正是上次與他賭骰子的男人,面帶微笑,雙手隨意插在褲袋裡。
但季子祺輕鬆不起來,他虛張聲勢地道:“我告訴你們,綁架是犯法的!”
他剛閉起嘴巴,便被猝不及防踹一腳,將他從醫院綁架到這的其中一個男人罵罵咧咧地道:“瞎了你的狗眼!敢這麼跟向南哥說話。”
那腳剛好踹到季子祺的小腹,他痛得渾身哆嗦,也不敢再放肆,氣若游絲地叫喚:“向南哥……”
此時此刻,不能怪季子祺懦弱。凡是他這類邊緣人,靠偏門賺錢維生的,難免懂得比普通百姓多些。
陳向南,也算是個傳奇人物。那段腥風血雨的光榮事蹟暫且不提,單憑年僅三十便成為雙龍會的第二把交椅,上能壓住德高望重的叔伯,下能鎮住牛鬼蛇神似的嘍羅,少點本事和魄力都不可。
季子祺覺得自己真是瞎了狗眼,惹惱這樣的人,多少條命都不夠賠。
“別緊張,就當是請你來聊聊天。”男人順手拉過椅子,坐在他對面,托住下巴問:“在你眼裡,龍哥是個怎麼樣的人?”
聽到“龍哥”兩個字,季子祺背後都冒出冷汗來,眼前的陳向南很是和氣,仿若在閒話家常,卻讓他產生難以全身而退的預感。
斟酌片刻,季子祺答:“我和龍哥只是買賣關係,不太清楚他的為人,突然發生這種事,我也感到很遺憾。”
“就這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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