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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證明,懦弱如他,不管試多少次,根本沒辦法親手殺人。季子祺生長在完整並且溫馨的家庭,從小被教導尊老愛幼,樂於助人,無論是親戚還是同學,身邊的每個人都充滿善意,
即使後來知道現實還有其他模樣,承受過心靈難以復原的打擊,但從小被灌輸的觀念已然刻進靈魂裡,至死不忘。
不用凌霄譴責,他比誰都更恨這樣無用的自己。當季子祺將水果刀捅入王總的身體,發現他並沒有死的時候,心裡竟然鬆一口氣。
即使面對他恨之入骨的人,也無法狠絕地痛下殺手,潛意識裡,總認為一旦用自己雙手結束生命,便有種再也回不去的感覺。
他想要回去,做回當初少不更事的季子祺。哪怕是做夢也好。
卡車發動以後,便成為敵人攻擊的目標,子彈像雨點猛烈襲來,凌霄趴在方向盤連頭也不能抬。縱使沈穩的凌霄,也不由開始焦急,再如此下去,恐怕他們會被包圍,屆時插翅難飛。
突然,車外槍聲開始減弱,從斷斷續續直到零星。凌霄抬起頭,看見金正藏在樹上朝他打手勢,意思讓他先走,由自己斷後。
凌霄目測兩人的距離,中間相隔近十米遠的空地,無論是他將車開過去或金跑過來,都會成為槍靶。
他深知狙擊槍的子彈不會多,咬咬牙,用力踩下油門。凌霄僅能做的是,在距離金最近的位置,將巨大的行李箱踢下去。
卡車駛離果園,季子祺才從後座探出頭來,當他看到凌霄陰沈的臉色,聰明的閉緊嘴。
花豹是大型肉食性動物,習性狡黠隱密,嗅覺及視覺極為敏銳,善於潛伏樹上,等待獵物經過時飛撲而下,咬其頸部致死而食。同時,花豹還是世界上奔跑最快的動物,時速度可達每小時七十公里,一旦被它相中的獵物,鮮少可以逃出昇天。
烈日當空,連蚱蜢都躲於樹葉之後。
金望著天微微地笑了,眯起眼,將最後一發子彈射進敵人的頭顱裡。
他的綽號是花豹,排名亞洲前三的殺手,天性喜愛殺戮。如方才所說的那樣,將在這個陽光燦爛的午後,大開殺戒。
第十七章 往事
李老闆的腦門光得發亮,依然無損他的豪邁,兩瓶啤酒喝下去,眼睛依然精光四射。
在充滿越南風俗的餐廳裡,他拍拍凌霄的肩膀,說:“不錯不錯,原來你就是那家夥的徒弟,難怪他還整天掛在嘴邊,果然是一表人才。”
聽到如此虛偽的評價,季子祺嘴裡的酒差點噴出來,再看看凌霄,正在不聲不響的喝酒,純屬當他在廢話。
與之前相比,李老闆少幾分深沈,整個人和氣許多,或許是因為金的關係。
“那家夥,也就是你師父。”他看向凌霄,確定對方在聽才繼續說:“從小就是野蠻人,沒人敢管他,也沒人願意管,簡直和瘋子沒區別,誰敢惹他誰不得好死。後來他離開越南,我也就繼續做見不得光的生意,再後來聽他說收徒弟,我嚇一跳,這不擺明是害人麼?沒想到,你安然無恙的長大,還能坐在這裡陪我喝酒,真是沒想到。”
“您知道金是做什麼的嗎?”季子祺問。
“像我們這樣的人能做什麼?”李老闆用鼻子哼一聲,說:“小時候頭蒙拐騙,長大後姦淫擄掠,這都是命。”
季子祺咋舌,這人倒是看得通透。
李老闆這張嘴,除了喝酒便叨唸不停,他說:“以前過的那些混賬日子,現在想起來都心酸,那時我們沒怪過誰,現在誰也別怪我們。什麼叫傷天害理,當你比水溝裡的老鼠還不如,連別人家養的狗都羨慕,就沒有幹不出來的事。”
“別喝太多了。”凌霄說。
“哪有喝多?你不是就怕我說多了嚇到他。”李老闆橫他一眼。
季子祺連忙打圓場:“沒關係,您繼續說,我喜歡聽。”
“嗯,你小子識趣。”李老闆夾起肉粉條,放進嘴裡邊嚼邊說:“其實這些話我說也沒用,得讓他親自跟你說,反正你們現在是一根繩上的螞蚱,心不齊,死得更快。”
“他啊,嘴巴比菊花還緊。”季子祺揶揄道。
李老闆捧腹大笑,凌霄臉色則難看得想吃人,季子祺逞一時口舌之快,也不敢再過分,乖巧地為他倒酒添菜。
忽略凌霄不計,這頓飯吃得仍算開心,散夥時,李老闆將車鑰匙和通關證明拿出來,還有一個黃色的紙袋。
“這是那家夥要的東西,你交給他吧。還有,記得提醒他收到賬單馬上匯款,否則我炸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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