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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變奏
作者:芙藤幻雪
備註:
提問:你覺得李隨風是個什麼樣的人?
林潛(優雅的笑):我家小隨風當然是最可愛的~
韓夜(冷哼):他是屬於我的。
許諾(臉紅):這個問題其實很深奧(不就是個簡單問題麼,這也深奧?)。
藍夜非:……(好吧,我也覺得讓你談感想很困難)
文偌(握拳,邪笑):對手。
藍夜非:受。
雪:藍同學,雖然你反應慢了點,但是我不得不說你字字珠璣,用詞不可謂不精湛啊!
隨風掀桌:你們這群墳蛋!
人物簡介:
林潛(零錢):優雅腹黑眼鏡男,各種情況不明瞭
韓夜:某資產階級奸商,黑白通吃,偶爾氣場強大偶爾冷麵偶爾有點小溫柔
許諾:出身知識分子家庭陽光燦爛乖寶寶,實際上卻跟黑道有千絲萬縷的關係
藍夜非:萬年冰塊臉,隨風的表哥卻恨慘了隨風的父親
文諾:清秀俊雅公子哥,卻是洪幫一把手
由於最討厭的就是小說裡出現“她”這個字眼,以上人物全都是“他”。
以上排名按出場順序。
其實,這是一個炸毛受的故事。
這文是三年前的產物。只是那麼長時間沒有寫文,就總想著重新拿起。由於人品爆發,在有存稿的情況下保證日更,沒有存稿的情況下週五不更。
本著再醜也是自己兒子的堅定信念上上自己還是蘿莉時期的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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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店偶遇
我是個平靜的人。我一直都這麼認為。
但事情往往就像陰溝裡翻船一樣會有意外。我偶爾也會有不平靜的時候,然而當我回想起我每次翻船的經歷時,卻發現總是和他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絡。
認識他是在一間酒吧。那時候我還在為我大學的學費奔波,白天在超市當搬運工,晚上就到酒吧當服務生,偶爾還會幫人跑跑腿送送貨。我生活幸福樂無邊,雖然偶爾有些不識相的來調戲,但本大人我早已經練就一副銅頭鐵臂刀槍不入軟硬不吃,誰敢來調戲我?哼哼,我跑就是了。
酒吧總是千篇一律的,有震耳欲聾的音樂和不停隨著音樂閃爍的燈光,周遭的空氣中瀰漫著各種菸酒和香水的味道,有點刺鼻。所有人都褪下白天時那張用來掩飾自己的袍,盡情將自己最原始的一面暴露在一群毫不認識的人眼前,用盡一切方法來詮釋瘋狂。舞池裡的人隨著音樂盡情扭擺,唱臺上的歌手唱得聲嘶力竭,有個貝斯手沉醉在自己的音樂中,彷彿周遭一切都跟他沒有關係。
我就說我是個平靜的人,我喜歡冷眼旁觀他們的喜怒哀樂。他們總是將自己的醜態寄存在這裡,怎麼瘋怎麼鬧,然後就滿可以用令人稱羨的優雅姿態屹立在同行之中。那些成功人士,亦或是失敗人士,都喜歡藉助酒,忘記自己的身份。
至今我仍記得那個日子——2003年8月15日——我之所以會記得認識他的日子純粹是巧合,因為那天正好是我的生日,只是過生日是有錢有爹媽的孩子的事,與我這個又沒錢又沒爹媽的人無關。
晚上十一點,我華麗麗的十九歲生日即將在平淡中度過。當然,我都說了我是一個平靜的人,所以我看起來跟平常一樣——一副狗腿樣(這跟你平靜有半毛錢關係?)
第十九年,我的青春熱血全消耗在了打工上。我也是普通人,小時也有過很平凡的夢想:三歲的時候,看見隔壁家洋娃娃一樣可愛的小妹妹,我特想把她留下來做成標本;五歲的時候,看著電視裡警察抓壞蛋威風凜凜的樣子,我就特想當一個超級大壞蛋,把全世界所有的警察都崩了;九歲的時候,我最想拿著槍,指著老師的鼻子命令她把唐詩宋詞倒背五百遍,手抄四書五經一千遍;十三歲的時候,我就想當個計程車司機,載著客人全世界飆車,然後看乘客淚流滿面口吐白沫全身顫抖滴叫我一聲爺爺;到現在十九歲,我偉大又平凡的夢想一個都沒有實現過,雖然我也知道我越長大大越沒有志氣。
我站在角落各個方向看著,若是有人招手就立馬跑過去,端上笑容等待上帝們的吩咐。
“Waiter,Sunny Glen,加冰。”高大的男人優雅地在他同伴中坐下。
我討好地笑著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