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部分(第2/4 頁)
星人了。
“13XX5201314,嘖嘖,真虧你想得出來。”狗青年手擱在方向盤上,耳朵樂得一聳一聳的。每次一想到秦修在他手心刻字,還生怕寫得不清楚似的使勁戳,就覺得好笑得要命。
叭叭——後面的車子不耐煩地摁喇叭,沈徹回過神才發現紅燈轉綠了,趕緊發動車子。
以為是到上城區的郊區,卻沒想到秦修讓他把車子開進了商業區,車子停在某商務大樓的地下車庫,兩個人揹著大大小小的器械徒步走在高樓林立的大都會里,走過水渠上的石橋,從呼嘯而過的輕軌下方穿過,沿著長長的紅磚圍牆漫步……
“到了。”秦修撥開叢生的雜草灌木,停下腳步。
阿徹抬頭放眼望去,不敢相信眼前所見——
好大一片荒地!
不該說是荒地,四周鳥聲啁啾,泥土芬芳,隱隱還能聽見水面拍打的聲響,腳下有一塊歪倒的鐵牌子,已經被綠葉熱情地覆蓋。
在鬧市區的正中央竟然會有這樣一大片生機盎然的荒地,光是目之所及就足有一個足球場這麼大,茂盛的樹叢背後看不見的地方還有多廣可以想見,叫人難以置信。
“這裡好多年前是高爾夫球場,後來廢棄了,就一直這麼荒著。”秦修上好鏡頭,回頭一笑,“走吧,讓你看看我的偉大遺產。”
意氣風發的笑印進阿徹的眼裡,他看著前方邁開腳步等不及開始探索的背影,也跟著會心一笑,對了,這才是你,你可是小時候站在不到三百米高的學校後山,就劍指世界最高峰的傢伙啊。
聽秦修說這片荒地空閒了快十年,雖然原因不明,但是十年裡大自然迅速地收復了失地,如果不去想遠方的廣廈林立車水馬龍,他們此刻就如同走在一個生機勃勃的叢林中。
阿徹邊走邊打望,冷不丁發現腳邊有星星點點的綠色在移動,還以為是綠色的蟲子,蹲下來一看,那居然是一隊螞蟻,每隻螞蟻都扛著一丁碎葉,有的葉子太大就兩三隻一起扛,螞蟻是很勤勞的生物,每時每刻都不會閒著。阿徹想起以前在靈犬鎮,沒人陪他玩的時候,他也是自個兒趴在屋子後面看螞蟻搬家,有時候一隻小螞蟻遇見一個水坑繞不過去,他就把爪子搭在水裡,讓小螞蟻從他爪子上爬過去,那時候他個頭才比賀蘭老師的鞋子大不了多少,卻覺得自己能幫助弱小,特別強大。
阿徹望著螞蟻有些出神,忽然發現一隻螞蟻揹著碎葉走得特別費力,再定睛一看,我靠居然有隻螞蟻掛在那片碎葉上搭順風車!阿徹跪下來小心把那隻搭順風車的螞蟻提溜下來,找了一片葉子讓它扛上:“你也太懶了。”
背後傳來快門聲,阿徹聞聲回頭,秦修收了相機,只說:“你瞧著什麼好看就告訴我。”
“我是外行。”阿徹拍拍褲子站起來。
秦修在前面邊走邊道:“這叫狗眼看世界,與眾不同……”說到一半感到背後有惡犬虎視眈眈,清了清嗓子轉過頭剛要叫幾聲“黏人鬼”哄哄對方,忽然就見沈徹抱著腦袋一陣跳腳:
“哇靠,什麼東西跳到我頭上了?!”
“別動!”
阿徹還沒搞清楚是怎麼回事,秦修這麼一喊,他以為是蛇就連忙停下來,睜大眼不敢動彈,卻見秦修朝他的方向舉起相機一陣連拍。
身後是噗噗噗噗又稀里嘩啦和吃多了拉肚子一樣噁心的聲音,他腦袋上跟有青蛙在蹦似的,隨著那拉肚子的聲音偃旗息鼓,他才狐疑地一擠眉毛:“你到底在拍什麼?”
秦修蹲下來撿起地上一顆溼乎乎的褐色小豆豆:“這叫噴瓜,成熟的時候它會把種子噴出來。”
阿徹見秦修拍下的照片上飛射的噴瓜種子正一鼓作氣砸在他的捲毛腦門上,感覺略不爽:“你要把這種照片送去參賽?”
“怎麼會,我只是覺得有意思。”秦修說完轉身離去。
被噴的不是你你當然覺得有意思!
“噗!!”
“啊!還有!!”秦修如神槍手一般閃電地旋身,阿徹也跟著回頭一看。
兩分鐘後,阿徹看著照片裡被噴瓜的汁液射了一臉的自己,臉色有點惡犬。你不是攝影師嗎,怎麼老把我拍這麼猥瑣?!
荒地特別大,深入腹地後有種在荒島上跋涉的錯覺。阿徹發現一間廢棄的小屋,“吱呀”推開門,金色的陽光從小屋的天窗灑下來,照著屋子裡滿地盛開的鮮花,像一座野生的花房,一隻白蝸牛趴在窗玻璃上邊曬太陽邊喝水,玻璃上拇指大的一顆露珠就夠它喝上好久,阿徹想叫秦修來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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