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第2/4 頁)
朝神權、王權的激烈的黨爭,亦使人對商王朝的祖宗一元神宗教的“神道設教”作用和效能不無懷疑。周人既不能、亦不肯重創此類宗教,故而只能居諸侯之王的位置,而不能稱帝。周王稱為天子,是後世的事,至少在西周尚無此類證據。
周王朝自大王亶父、王季歷、文王昌、武王發所延續下來的稱王的習慣,被其不自覺地用到了帝辛的身上,因而才出現商紂王、帝紂這些滑稽的稱謂。
那麼,在周人的歷史中,帝辛又是一個什麼樣的人呢?其罪狀又有哪些呢?
周代的官方書沒流傳下來,而儲存下來的政治文典《尚書》中,有三篇記錄帝辛罪狀的文典,一是《泰誓》,周武王觀兵孟津時的檄文,一篇是《牧誓》,商、周牧野大戰前的戰鬥動員令,一篇是《武成》,是周武王戰勝後祭天祀的祭文。
關於《尚書》,有古文《尚書》、今文《尚書》之爭,有古文《尚書》的真偽的大爭論。自明、清以來,古文《尚書》幾已被定為偽書。
雖然,這本戰國時的典籍未必完全可靠,但這是彌足珍貴的存世的上古史料,是研究上古史不可或缺的工具。而後世史家或文人研究上古社會、政治,均是以此書為階梯,比如說司馬遷《史記》中的上古史,即大部分依此書而勾勒。
在《尚書》中的三篇討商文誥中,《武成》作為祭天祀祖之文,是最為正規、鄭重的,可信度應當是最高的,但孟子仍說“吾於《武成》,取二三策而已”,其他的不可信。而《牧誓》、《泰誓》作為戰前動員講話,極力詆譭敵人,是不言而喻的,真實度已難以言說。這種戰爭檄文的不足信,以唐代駱賓王為徐敬業的《討武盟檄》即可窺一斑。帝辛在這樣的文誥裡,形象自是不堪。
在《尚書·武成》時,所描寫的是:今商王受無道,暴殄天物,害虐丞民,為天下逋逃主,萃淵藪。
到了《尚書·牧誓》中,罪狀便多了起來:今商王受,惟婦人言是用,昏棄厥肆祀,弗答;昏棄厥遺王父母弟,不迪,乃惟四方之多罪逋逃,是崇是長,是信是使,是以為大夫卿士,俾暴虐百姓,以奸宄於商邑。
而到了《尚書·泰誓》,就頗有罄竹難書之勢:今商王受弗敬上天,降災下民,沉湎冒色,敢於暴虐;罪人以族,官人以世;惟宮室、臺榭、陂池、侈眼,以殘害於爾萬姓;樊炙忠良,刳剔孕婦。……惟受罔有悛心,乃夷居,弗事上帝神祇,遺厥先宗廟弗祀,犧牲瓷盛玩於兇盜,乃曰“吾有民有命”,罔懲治其侮。
(《尚書·泰誓上》)今商王受力行無度,播棄犁老,暱比罪人,、;臣下化之,朋家作,脅權下滅;無辜籲天,移德彰闖。(《尚書·泰誓中》)今商王受狎侮五常,若點弗敬;自絕於天,結怨於民;朝涉之脛,剖哭人之心;作威殺戮,毒痛四海;崇信奸四,放黷師綠;屏棄典刑,囚奴正士;郊社不修,宗廟不享;作奇技淫巧以悅婦人。
《尚書》的抨擊,到了司馬遷的《史記》便化為史實。
通觀帝辛的罪狀,有幾點引起人們的注意:一是越是可信度低,越是罪狀滋多;二是越是史料少、年代久遠,帝辛的罪狀就越具體、詳實。三是帝辛的罪狀和夏朝末代君主夏桀的罪狀是如此相似,幾乎如同出自一個人的手筆。這不僅令人想起了前人關於這責狀況的議論:‘三代之稱,千歲之積譽也;桀紂之謗,千古之積毀也。’
‘其世愈後則其傳闖愈繁’正是基於此。
第一,可說說明‘時代愈後,傳說的古史期愈長。’周代人心目中最古的人是禹,到了孔子時有堯舜,到戰國時有黃帝、神農,到秦時有三皇,到漢以後有盤古等。
第二,可以說明‘時代愈後,傳說中心人物愈放愈大。’如舜,在孔子時只是一個無為而治的聖君,到《堯典》就成了一個‘家齊而後國治’的聖人,到孟子時就成了一個孝的模範了。
第三,我們在這上,即不能知道某一事件的真確的狀況,但可以知道某一事件在傳說中的最早的狀況。我們即不能知道東周時的東周史,也至少能知道戰國時的東周史;我們即不能知道夏、商時的夏、商史,也至少能知道東周的夏、商史。⑶
帝辛被“千年積毀”的過程,可掂量其罪狀的真偽與可信度。
帝辛的罪狀是“千年積毀”的結果,是“層累地選成”的結果,那麼,人們自然而然地要問:誰在抹黑帝辛?哪些人參與了“千年積毀”的“選謗”隊伍?仔細分析帝辛罪狀的累積過程,剖判其背後的目的與利益取向,結合“層累地造”的年代,這些人便再難躲著在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