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第3/4 頁)
而他竟然就這麼活了下來,看起來還活成了一個知恩圖報的好孩子。
回家的時候,他看見木屋的門上插著幾根長草,長安的腳步一頓,停了下來——他知道,這是哲言叫他走開的意思。
屋裡傳來粗重的喘息聲和粘膩的呻/吟,長安其實並不是很明白哲言在幹什麼,只是隱隱約約地從別人鄙夷的態度裡,知道這是不好的事。
從他懂事以來,家裡每次來“客人”,長安都會被哲言趕出去,而慢慢地,孩子也明白,這彷彿是他們唯一的生活來源。
哲言身體不好,別說少了一條胳膊,就是再多長一條胳膊,也難以像別人的阿爹那樣出門打獵,亞獸男人天生缺乏戰鬥力,所以很多亞獸長大以後,通常會成為某種手藝人,有時候這些技藝也會為他們贏得別人的尊重。
當然,如果既不會手藝也不會戰鬥,亞獸通常還可以透過替人做粗活換取食物,即使收入微薄,好歹也能維持貧窮的生活。
然而粗活,現在的哲言是已經做不了了,他也沒學過什麼手藝——就算可以,那些精細的事情,也不是一隻手能完成的。
哲言成了一個真真正正的廢人。
北方沒有南方那樣,人們聚居的城邦,通常都是分佈在叢林中或者草原上的零散部落,在這種地方討生活,就必須要遵守叢林的法則——優勝劣汰、適者生存。
沒有用處的人是不能得到別人的認可的。
當然,想要活下去,還有另外一種方法,就是依附於某個強者,比如出賣自己的身體。
哲言和長安之所以能在這個小部落裡留下來,也就是族長的一句話……和一夜而已。
可這個名叫做“禿鷹”的部落,實在比不上哲言他們原來的那個,物資並不是很豐富,族長已經有三個妻子,實在沒有餘力再把一個不能繁衍後代的亞獸帶回家裡。
而且兩三年以後,族長也慢慢地對哲言失去了興趣,從那時候開始,家裡來的“客人”就不固定了。
長安習以為常地轉身離開,揹著自己的小揹簍走到河邊,坐下來把光著的小腳丫浸在河水裡。
“長安,長安,快過來!”一個經過的女人看見他,面露喜色地招了招手。
女人名叫阿妍,住在不遠處,丈夫在一次打獵中死了,她沒有孩子,獨自孀居。一般而言,北方部落裡的女人死了丈夫很難生活下去,會再嫁,可是也有特例——比如阿妍,沒有人願意娶她,不是因為她很醜,是因為大家都知道,她不能生小孩。
不能生小孩的女人是不能名正言順地做人家妻子的,如果她願意,或許可以像哲言一樣用自己交換別人的垂憐——當然,什麼時候被丟棄,就說不定了。
比起這樣沒有尊嚴的日子,她寧可靠自己艱難地過活。
阿妍擅長從做饃的芽麥裡面提煉糖,誰也沒有她那樣的手藝,煉出的糖又晶瑩又香甜——如果她生活在南方,說不定日子會好過一點,荒涼貧窮充滿戰爭的北地,芽麥是重要的糧食,只有極少數家庭才拿得出多餘的,給孩子和女人們做糖吃。
她只得在製糖之外,替人做粗活和重活。
長安拾起自己的草鞋,啪嗒啪嗒地跑了過去,阿妍小心地掃了周圍一眼,發現沒有人,這才半蹲下,放下背後重重一揹簍皮子——冬天就要來了,她要幫族長夫人們把這些生皮子打理好——然後把手伸進懷裡,摸出一個小紙包塞給長安:“拿著。”
長安接過來開啟,裡面是三顆指甲蓋大的芽糖塊,圓潤而呈半透明狀。
阿妍小聲對他說道:“拿去吃,別讓別人看見。”
這些是她幫人制糖的時候剩下的,她不敢多拿,會被別人發現。長安捏起一塊,踮起腳,把糖塊遞到她嘴邊。
阿妍輕輕地抓住他細得嚇人的小手按下,柔聲道:“長安吃,我吃過了。”
長安這才極珍惜地把糖放在自己嘴裡,畢竟是孩子,吃了甜的,情不自禁地露出了一個笑容。
阿妍看著他的笑臉——這孩子的眼睛漂亮,但看人的眼神總顯得有些冷冷的,唯有笑起來的時候,眼角那一點泛起微微的粉紅,就好像是春天飛起的桃花瓣一樣。阿妍摸著他的頭髮嘆了口氣:“長安長得比部落裡所有的小孩都好看,是我的孩子就好了……”
她的目光無意落在長安的脖子上,突然臉色一變,扒開小孩的粗布衣服,那被衣服掩住的地方竟然有一條像被什麼東西抽出來的血痕。
“這是怎麼弄的?”她臉色沉下來,突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