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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那句‘It is a far ,far better thing that I do than I ever done’?”
阿耀點了點頭,又想起銘徽看不見,於是“嗯嗯”兩聲。
“那是西德尼?卡頓說過的話吧。我從前很喜歡,就順手抄在那裡了。”銘徽笑:“怎麼了?”
“呃?原來是順手抄的啊……”得到的答案與想象中浪漫的回答有很大誤差,阿耀乾笑兩聲:“我還以為……呵呵,呵呵呵呵。”
“以為什麼?”
“沒事。咳。”阿耀打了個哈哈,一本正經地說:“怎麼這時候打電話?下班了嗎?”
“嗯,今天提前回家了。”頓了頓,銘徽話語溫柔,輕聲說:“阿耀,我收到你的信了。”
信?阿耀一怔,哪裡來的信?
像是知道他的疑問,銘徽解釋說:“你還記得你說過當年搬家後給我寄過很多信吧?那時候我一封都沒收到,還以為你走之後忙起來把我忘了,直到上次和你再見聽你說起,才猜測是不是被我媽給扣下了。”電話裡響起輕微的紙張翻動聲,銘徽情緒似乎有些波動,停頓了幾秒,說:“這次送爸媽上飛機前我問了一下,結果果然是在他們那裡,於是我就讓他們回家之後給我寄過來……現在都收到了。”
聽到這話,阿耀原本只是有些微泛紅的耳朵一下子豔得幾乎能滴出血來,口齒不清地說:“那、那個你就別看了吧!”
“不行。”銘徽難得的像個得了什麼寶貝的孩子,得意洋洋:“我不僅要看,還要好好儲存下來,等以後我們都老了,再翻出來念給你聽。”
阿耀囧得不行,想起自己從前寫的那些內容,就連拿塊豆腐撞死的心都有了,哪還敢繼續和銘徽說話,急急忙忙支吾了兩聲就匆匆結束通話,瞪著手機的樣子像是想把剛才電話那頭被銘徽拿在手裡的信統統燒掉。
“那些東西有什麼可看的!”憤憤的低吼了一句,阿耀挫敗地躺回床上,將書拿過來翻了幾頁,腦海裡卻始終揮不去銘徽剛才帶著淡淡的笑意的幾句話,索性放下書,迷迷糊糊的睡了過去。
這一覺一直睡到了第二日,阿耀興沖沖地跑了一趟比賽地點,抽到的比賽時間是在明天一早,如果順利比完的話應該就可以直接回家,連之前預計的一個星期都用不了。
於是興高采烈的又跑去訂了機票,在市裡四處走了走,傍晚回到賓館時,無意間卻在路旁的綠化帶周圍瞥見幾個熟悉的瘦高身影。
“咦?”提著剛買的半隻西瓜準備當做宵夜的阿耀頓住腳步,眯著眼睛打量了一下:這不是前幾天想要搶劫自己的那三個混混嗎?
隔著不近不遠的距離,大概能看出那三個人正蹲在地上不耐煩的抽菸,視線逡巡來去,阿耀剛剛看了一眼,就和其中一人對上。
“shit!”阿耀低咒一聲,轉身就跑。
第二十九章
阿耀平時雖然不經常運動,但是好在手腳一向靈活,加上身體底子好、個子高,跑起步來速度不差,特別是眼下受到威脅小宇宙爆發,更是比往常快了一倍不止,因此跑出去沒多遠身後邊咒罵邊追趕的三個混混便漸漸沒了聲音,遠遠地落在了後頭。
拼著最後一股力氣跑過巷道,轉進一條繁華的街道,阿耀勉強鬆了口氣,撐著路邊的燈箱大口大口的喘息起來。
擦了把汗,將揹著的包拽到身前來檢查——原本以為今天就可能比賽,因此基本算是將所有家當都裝在了身上,也不知道剛才經過那麼一番顛簸相機有沒有受到損傷——幸好,檢查之後發現一切都還正常,阿耀這才算是真正放下了心。
只是可惜了剛那半顆西瓜,粉嫩嫩的,甜蜜又多汁,如今還不知道爛在剛才跑過的哪條街道上呢。嘆了口氣,阿耀抓抓頭髮,將包重新背在身上,左右看了看——現在肯定是不能再回到之前那個賓館了,只能暫時找別的地方湊合著住一晚上。只是……眉頭慢慢地蹙起來,阿耀想起昨天看過之後被忘在床頭的那本《雙城記》,因為當時想著反正還要回到賓館裡再住一晚,就沒有收到包裡來,現在卻成了不得不回去一趟的緣由。
“算了,明天比完賽再去拿好了。”那些混混應該不會一直待在那裡,明天是上午的比賽,而飛機要到下午三點才起飛,中間有幾個小時的空閒,偷偷溜回去把書拿走就是了。
打定主意,阿耀就開始四處尋找住的地方,畢竟已經入了夜,附近條件不錯的賓館都住滿了人,阿耀走了一天,又被逼著跑了那麼長一段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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