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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易北簡直冤枉死了,讓他和餘安做不了的是程小鈞,又不是我們,他不給程小鈞好臉色餘安就不給他好臉色,最後還是隻能對著我們臭著臉。
在他們家,論家庭地位,餘安第一,程小鈞第二,楚宵只能墊底。
聽說餘安以前還養了一條狗,後來那條狗老死了,它還在世的時候,楚宵的地位也不會變動,還是個墊底。
我都不知道是該同情還是幸災樂禍了,不過對於楚宵這個妻奴來說,估計他還在樂著吧。
我從公司辭職之後,一閒下來,就恨不得一直都待在家打遊戲,哪兒也不去,不過現實卻沒有理想這麼豐滿,我在家裡蹲了一個月之後,不得不在他們三個的嘆氣聲中出門了。
易北的原話是這樣的:“雖然我也很願意養你一輩子,可是看著你每天這麼悠哉的樣子,我就忍不住手癢,身為一個男人,你覺得被我養一輩子合適嗎?你的上進心呢?被你吃了?”
我差一點就真誠的點頭和他說合適了,上進心這種東西早就淹沒在我的懶癌裡了,不過到後來就連程小鈞都要問我一句為什麼一直待在家,我只能流著淚出門去了。
有一個好待遇的工作並不是這麼容易找的,更何況我之前只不過是一個籍籍無名的小職員,也不會有什麼大公司跟我拋橄欖枝,在外面遊蕩了幾天,最後我也決定學著餘安一樣開店。
我的店就開在程小鈞的學校外面,不過賣吃的,只是個書店,那裡是個學院區,小學初中高中都有,不想著能賺多少錢,我這種懶癌時常發作的人就只要能不虧就行了。
開店資金是我自己的存款,還好我平時都不愛戶外活動,除了吃住行之外就只有遊戲上的花費,再加上以前父母給我的存款,又讓易北幫我做了幾筆投資,最後我一算數字,猛然間發現我朝高富帥這個名詞靠近了一大步。
那幾天我走路都是飄著的。
第四十六章
第四十六章
一天晚上,我關上書店的門回家,這一天易北難得沒有來接我,反而讓我一個人回去。
不知道怎麼的,今天晚上我心情很好,還有了走路散步回去的興致,不過書店距離家裡的路實在太長了,估計等我走到家的時候,不愛運動的我腳都要走斷了。
我在路上遇到了賣花的小姑娘,她一把攔住了我,舉著一朵玫瑰想要向我推銷:“大哥哥,你買一朵花吧。”
大哥哥三個字完全取悅了我,心裡一樂,有了一種要把她花籃裡的花全部包圓的衝動,我怎麼說也是已經奔三的年齡了,最近程小鈞恰逢中二期,見到我就要喊我一聲大叔,喊得我心都要碎了。
又聽賣花的小姑娘說道:“用玫瑰花追女孩子,那些姐姐們就不會拒絕你了。”
我掏錢包的手一僵,幾乎要維持不住臉上的笑容。我那神秘的氣場直到現在還在,走在路上連小女孩都覺得我是單身狗,要不是已經有了物件,我簡直分分鐘想要繞開她走人。
想到易北,我靈光一閃,突然想到了今天又是我們認識的紀念日。
終於直到了今天易北沒有來接我的原因,估計又是和往年一樣,想要偷偷的給我什麼驚喜吧,然後在我驚喜之下就向我求婚,這種情節這幾年都已經玩過很多遍了,每次都有這樣那樣的意外讓我拒絕他。
直到今天,我們連七年之癢都快到了,我還沒有答應他的求婚。
想到每一次我拒絕他時他的表情,就讓我忍不住笑了出來,在剛開始的時候,他還會追著我問我不答應他的原因,到後來我拒絕的時候,他只會抹一把臉,就像什麼也沒發生過一樣,心裡開始籌劃著下一次求婚是要給我什麼樣的驚喜了。
我莫名其妙的笑出來,對面賣花的小女孩看我的眼神都不對了,我連忙收回笑,嚴肅的掏錢和她買了花,在她奇怪的眼神中走了。
算算日子,我在二十五歲的時候遇見了他,如今的我已經三十二了,也已經有七年了,再過幾個月,又是我們交往七週年的紀念日。
紀念日還真是多啊,我抹了一把汗。
不過七年之癢什麼的,在我們身上倒是真的沒有出現,我們的感情反而一天更比一天好了。
也不知道這一次易北想要怎麼和我求婚,前幾天我就看他偷偷摸摸的朝家裡搬了什麼,但是趁他不在的時候,我試著找過,但是什麼也沒找到,我也沒打算深究,反正每次事後他都會和我坦白,我也是由他去了。
七年了,怎麼說也要答應他的求婚了,再拖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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