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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不可以?”響摔在我身側,偏著頭,眼睛裡不知是怒氣、恨意還是不服氣。
我不知該和他說什麼,最後憋出一句,“因為你比我小。”心裡嘆氣,什麼破理由。
“哼!”響更是不屑,“別說我不在乎,就是你也不會在乎這麼雞毛蒜皮的問題。淨是糊弄我。”
“你既然比我小,我自然忍不住想糊弄你;我既然想糊弄你,自然不會讓你碰我。所以,你比我小就是根本原因了。等你什麼時候年紀比我大了,再來吧,可是你根本沒有可能比我大,所以永遠不用來了。”我已經喘過氣來,立刻從床上滾下來,離得他遠遠的。
蔣響的手機及時響起,鈴聲是響特製的刺耳噪音。
“響哥哥,我們現在正在豹哥這裡,你要不要過來?他這兒新來了一個好有趣的招待,你快過來看看嗎…………”電話那端傳來少女清脆的聲音,象豆子一樣蹦跳著灑出來。
響看了我一眼,不再理我,埋頭講起電話來…………
我躲進已經沒有門的臥室。蔣響很快就會自動離開,象一直以來一樣,沒有人陪他玩時他會粘住我不放,有了新鮮的玩伴之後,立刻會丟下我跑掉。
我,只是他閒暇時的糖果,即使得不到,也不會影響他的生活。
我不想作任何人的糖果,雖然,我一直都是某個人的糖果…………
《心隨意動》第三章
我在法庭上口若懸河。
證據有利,證人態度鎮定表現良好,又是一宗可以揚名立萬的案子。
“雖然我明知道你在說假話,還是忍不住會相信你。”我的當事人,竇智明,並不合作。
這裡是慶功宴上,不是法庭,他的口無遮攔,我裝沒聽見。
“為什麼你在法庭上的樣子和現在判若兩人?為什麼不把你現在的樣子拿到法庭上給陪審團見識一下?這麼誘人的你一定是比你的口才還更有利的武器。”
有些困,連續幾天的準備,繁雜的細節,搞得我昏昏沉沉,在法庭上的精神高度集中,更透支了我的體力和腦力。
也許,可以考慮休假一段時間。我有很多的假期攢著,不用白不用,也不能太跟自己過不去。
“你總是這麼蔑視你的主顧嗎?”竇智明突然伸過手來托起我的下巴,強迫我看著他。
沒什麼可意外的,在案件審理的過程中,他已不止一次得騷擾我,而他被控告的案由是----強姦。
強暴是比搶劫、偷盜甚至殺人,都還要更嚴重的罪行,因為,那會造成被害人一生的心靈陰影。
此次的被害人是一個12歲的男孩。男孩因為羞恥,沒有立刻報案,直到一週後,才因為舉止失常而被父母發現,也正因為如此,他們沒能及時保留證據。
這個案子就算不是我負責,竇智明仍然佔較大贏面。何況竇智明的父親是本城舉足輕重的大人物,被害人不只沒有贏得官司,也沒有贏得輿論。
為什麼人人要爭名奪利?因為名利可以滿足私慾、控制他人。
我既非鬥士,也不是英雄,更無法成為戰神,請允許我的隨波逐流。
竇智明得寸進尺,湊近我,吻上我的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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