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部分(第2/4 頁)
的事又有點不好意思開口。
“那個,我想問問葉姑娘,就是,如果,我是說如果,”高元嚥了口口水,“被人強行侮辱了的話,會怎麼想?”
高藝剛喝進嘴裡的湯一下子全噴了出來,還咳得直不起腰。這麼問果然不太合適嗎?就是因為這樣,自己一直不怎麼會跟女子打交道。
“問我會怎麼想是……?”葉姑娘滿臉通紅地問。
“就是會當一切沒發生過,誰也不告訴,還是……”
“當然不行!那種混蛋怎麼能輕易就放過?”葉姑娘憤怒地拍了一下桌子,“如果是我的話,一定要親手抓到他,把他的命根子割下來,當著他的面餵狗,然後把他肚子剖開,用他的腸子把他勒死。屍體就扔到城門口,讓所有過路的男人都看看做採花賊的下場。”
高藝啊高藝,看看你自己喜歡上了多麼可怕的女人——雖然採花賊也不值得同情。不過當著母親的面說這麼恐怖的話真的可以嗎?
事實證明,高元的操心都是白費,因為母親不僅贊同地點了點頭,還興致勃勃地補充說:“那種混蛋就應該千刀萬剮,只判他們兩年實在太輕了,我覺得怎麼都該殺頭。”
“而且那種人嚐到甜頭以後一定會再犯。”就連平時不說話的父親都跟著附和起來,這一句話卻嚇得高元差點從椅子上跳起來。
“一定還會再犯嗎,爹?”
好像跟急躁的高元不在同一個房間的父親悠哉悠哉地喝了一口熱湯,慢悠悠地開口說:“當然了。你忘了你小的時候,長安就出了一個採花賊。他短短一年糟蹋了四十多個黃花姑娘,其中三個還羞憤自盡了。官府抓到以後,發現他原來就犯過同樣的罪,從大牢裡放出來之後反而更加肆無忌憚了。”
“我好像也記得有這麼個事。”高藝點點頭。
“真討厭。所以說啊,要不就把那種人關進大牢一輩子,要不就直接殺頭,放出來只會禍害人間。你好歹也是個縣令,就跟朝廷說說,把那律法改改。”母親一邊把秋葵送進嘴裡,一邊理所當然地說。
“怎麼可能?”
你以為自己的兒子是誰啊?雖然很想這麼說,但是想一想,沒有能耐的是自己,根本沒有立場去指責母親。
“現在城裡有采花賊嗎?”葉姑娘一臉擔憂。
“啊,也許。”高元含混不清地說,“受害的女子沒有報官,她的家人似乎也想把事情壓下來,所以具體的情況不大清楚。”
“當然不會說了。雖然告上官府一時痛快,但到了最後受苦只是姑娘家。嫁不出去不說,還會整日被人指指點點。那些人嘴裡根本沒有一句公道話,什麼水性楊花啊、舉止風騷啊、自作自受啊,好像全是姑娘家的錯一樣。李鞋匠的女兒好像就是因為受不了整天被人戳脊梁骨而上吊自盡的。”葉姑娘感慨萬千地說。
沒錯,人言可畏,在這個小小的縣城裡,甚至可以支配人的生死。然而,人言畢竟只是輕飄飄的話語,說的人並不對其中的真實或影響負責,就算有人因此而死,也沒有人會覺得是自己的罪過。沒有人罪大惡極,但每個人都手染鮮血。
“有沒有什麼方法能讓她把當時發生的事原原本本地告訴我呢?當然,我不會向外透露半個字。”
葉姑娘抱著雙臂思考了一下,隨後搖了搖頭。“不可能。”她斬釘截鐵地說。
“就算我說絕不外洩也不可能?”高元不由得大聲起來。
“誰會相信官府啊?”葉姑娘笑了,“二十年來所有的縣令都是狗官,你雖然算不上狗官,卻是個笨蛋,你說會有人相信官府嗎?”
以前的縣令是不是狗官高元不清楚,但是自己絕對不是笨蛋!對吧,娘?高元看了母親一眼,她竟然笑著對葉姑娘點了點頭。對吧,爹?高元又把視線轉向父親,結果發現他完全沒聽桌上的人在聊什麼,完全沉浸在食物的世界裡。對吧,高藝?沒想到高藝竟然完全贊同,還補充了一句“百年難得一遇的笨蛋。”
“你們才是笨蛋呢!”
高元怒吼著,狠狠拍了一下桌子,然後跑回自己的房間。當天晚上,他果然因為肚子餓不得不起來覓食,本想第二天多睡一會兒,誰知卻有人擊鼓鳴冤,天才剛亮就不得不從床上爬起來。
幾乎是閉著眼睛一路摸到大堂,剛一進門就被十幾個對自己怒目而視的百姓嚇了一跳。第一個反應是縣裡是不是發生了什麼大事,但是小心翼翼地窺視了堂下的動靜以後,高元發現他們似乎就是衝著自己來的,還清清楚楚地聽到有人罵自己是“狗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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