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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到我。
不理會他哀傷的神情,我徑自潛入海中游向新比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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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海的村莊因我的到來而人聲頂沸,這次可不是恐懼的驚叫而是驚豔的呼聲。窮鄉僻壤沒見過美到如出水仙子的人,看那黑亮及腰的長髮;看那珍珠般瑩潤的肌膚剔透的有種透明感;看那修長柔中帶剛的均勻身段,赤條條一絲不掛讓人看的那個真切。——我也沒辦法,在島上時就三個活物(後來變倆)都是光溜溜的,而且幾千年我裸露地將自己展現在海水中,與海中生物‘坦誠相見’,那想到穿衣服呀。
衣服是小事,我餓了!所以將離我最近的人拉來啃了兩口。厭惡的聲音又出現了,人們又離我遠去,我很不爽。於是一路下來我身後人畜屍橫遍野。
……
鴉雀無聲的林中,一赤身裸體的男子坐在一塊粗糙的石頭上沉思。
人生是不可以這麼活地,浪費食物是可恥的。靜思三日後我做了做人以來唯一一次正確的決定。
食物是人,這是肯定的,我挑嘴了所以我不吃別的。都是吃,可方法有很多種。是一次性還是細水長流型,我選擇了後者。例如一餐要吃5個人的血液,如果把它們分散到500個人的身上,那他們每人只需要犧牲一點點的血就可以養活我了,自己也可保命。我採血的手段可高了,光用手摸一下就能不痛不癢的吸到血。人養雞,為了吃雞蛋;我養人,為了喝人血,多麼天才的注意。
方案定下,下一步就是找有我喜歡的血液的男人和女人。天見我從良都開始幫我,剛剛打定注意林子深處飄來一陣新鮮的血味……
……
易安然,22歲,父親因犯事被皇帝下令滿門抄斬株連九族,官兵抄家那日他不在家逃過一劫,可日後也走上了通緝逃亡的生涯。老子生前不積德,死後連帶孩子也遭罪。他老爹活著的時候得罪人不少,易安然不但要避過官府通緝還要遭受各路不明人馬追殺。
不知道是我美的太迷人還是因為沒穿衣服,反正本予向我求救的易安然和追殺他的人都訝然地愣在原地。
第一隻‘公雞’自己送上門了,這是個好兆頭。我要他。
一陣風颳過樹林,我柔軟的髮絲隨風盪漾,賦予生命般悄然長長。在殺手們遲來的回過神時已被我的髮絲撕成碎片——惡!剛剛還想不再殺生又動上‘頭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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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絕不是人。這是灘在地上的易安然第一個念頭。直覺告訴他,不說現在自己傷痕累累,就算是完好的他也絕不是眼前這個豔麗怪物的對手。想自己在這世上已無立足之地,垂死掙扎只是母親遺命,希望易家就算只剩他一人也能活著。可眼下就算那男人不殺他,流血過多早晚也是死。因缺血視線有些模糊,看到那個美麗的男人向他走來,自知大限已到閉上了眼。反正是要死了,就讓自己死的體面一點,掙扎只會讓自己更難堪。
易安然安安靜靜呆在原地,可死亡並沒有如預期的降臨。什麼是絕處逢生,指的就是現在的易安然。
我用手確定了他從傷口中流出的鮮血的味道確實和我口味兒後,我對他說:“我不要你的命,只要你肯沒天給我一滴你的血,我就保你的命”
易安然聞言恍惚的睜開了雙目,似是驚訝,又似不解的看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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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很容易就達成,要想活我是他唯一的生機。
我知道那個假欲奴一直遠遠地跟著我,和我相比他更容易給人療傷,所以在我命令的口氣叫他給易安然治療時,他“嗖”地就出現了。二話不說,半盞茶的時間就讓易安然恢復成一活蹦亂跳的人。我不得不佩服他讓血肉再生的能力,更讓我佩服的是他做人的能力,打一上岸他就找了衣服穿上,漁民裝扮似地戳在我面前。
哼!不要以為你會做人,我也能會。用自己的細胞織成紅色的衣服、鞋襪,好像富家公子。
怎麼樣比你厲害吧!自給自足不求人,想穿什麼樣式就穿什麼樣式。我暗暗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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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猜到我們不是人,易安然小小的驚訝後自報了家門,來而不往非禮也,就算他是我的長期食物,我也應自我介紹一下來歷。可剛開頭我就卡住了——我的名字是什麼?
第七章 名字
啊~
我居然沒有名字!
這是我人生中面臨第一大難題,名字應該是父母給起得,可欲奴不在了(就是在也沒什麼結果),我又是我自己生的。難道要我自己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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