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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省力得多的辦法,他們想法讓那個和我們有關的批發商招供了。他和我鄰居還是親戚呢。”
“哦?後來呢?”
“後來?後來我們就‘進去’了。我們提前銷燬了所有原始資料,所以他們除了其他罪犯揭發的證詞以外也沒有什麼證據。但檢察官同志相信我們就是罪犯,為了‘從嚴、從快’打擊犯罪,讓民警可以用任何方法得到他們想要的供詞。”
“什麼叫‘任何方法’?”
“打,踢,用皮帶,警棍,穿著皮靴踩光腳的腳趾。非常聰明,專揀外表看不出的地方下手。據說如果做得比較老練應該足夠讓人招供,又不至於傷人性命。但這批警察顯然太嫩。我們被拘留2天后我的鄰居就送了命。”
“老天!”
“後來聽說法醫出了報告,說他死於急性心肌炎。他身體好得很,只是嘴比較硬,而且還不知道是誰賣了他,以為自己咬咬牙可以挺過去。”
“那你呢?”
“我比他看得透。他們才動手我就招了,不管怎樣這不是死罪,想法活下來再說。結果果然不出我所料,因為‘非法所得’確實不多,夠不上判刑。而且我的鄰居死得不明不白,如果深究下去怕會很麻煩。最後我給送去勞教,鄰居就這樣白白送了一條命。我在農場裡種樹,挖溝,過了1年。回來以後還是沒有工作。不但沒有工作,連住的地方也沒有。”
“為什麼?”
“啊,這個說來話長。簡單點說我叔叔嬸嬸早就看中我以前住的公房,那是我父母去世後我一個人住的。我勞教去了他們就遷來戶口住了進去。而且不會再搬走。”
“怎麼能這樣!”
“我有什麼辦法?這就是人生。那時‘美麗人生’招一個清潔工,有住處,一張床而已。對我來說已經夠好了,我就過去幹了起來。”
“你過去的經歷不影響嗎?”
“當然影響。所以他們只供給我一日兩餐和一張床,6個月內沒有工資。”
“什麼!”
“後來我告訴他們我會一點美髮美容,只是沒有執照。他們讓我再兼任一份助手的工作,做一天休一天,這份是有工資的。”
“那你還要每天上班?”
“當然,6個月還沒滿。我還可以吃兩頓飯,還保留了一張床,空下來可以躺一會兒。”
“你有了工資就租了這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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