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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夜幾乎找遍了S城所有的醫院,根本沒有一個叫凌晨的人。林夜也去了凌晨的家,可是卻已經人去樓空。
林夜失去了凌晨所有的聯絡,可他這時想起了一個人——蘇茉。
“蘇茉,你告訴我凌晨在哪兒?”
“蘇茉,凌晨到底在哪兒?”
“蘇茉,凌晨呢?凌晨去哪兒了,你一定知道對不對?”
“蘇茉,算我求求你。”
“蘇茉,我把凌晨弄丟了,你幫我找找好不好……”
“蘇茉,凌晨在哪兒?我找得好累啊。”
林夜那一覺醒來時,望著天花板,他突然明白了他愛上了一個他失去的人,林夜曾試著忘掉一切,卻發現那是徒勞無功。
林夜一遍遍回憶著那心跳聲,如蘇茉所言:林夜,永遠失去了凌晨心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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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溫哥華機場。
“爸爸。”凌晨靠在父親的身上。
“怎麼了,晨晨?”
“怎麼我看不見東西了?”凌晨的世界一片黑暗,他抓了父親的袖管,像抓住了最後的稻草。
“晨晨,堅持住……晨晨,晨晨……”
凌晨,我愛你。
騙人?
凌晨,我愛你,可我要去哪兒愛著你……
——林夜,再見了。
備註:【小常識一則】人在死在之前,瞳孔會擴散,會看不見東西。但是人的聽力是最後消失的,所以在人快要不行時要拼命跟他說話,讓他保持意識儘量延續生命。
第二卷 歸來篇 第二十一章 他是誰?
七年之隔,林夜好像在凌晨給的夢裡漸漸的變得成熟了,林夜不再混社會了,不再吊兒郎當了。
林夜高中畢業後,唸了大專後來跑去了烹飪學校學習了一年,偷了爸媽的錢去了外國學習料理。
林夜是自己揹著行囊到處去學習,常常沒了錢就在當地的飯店裡打工。因為蘇茉說過凌晨去了加拿大,所以把那裡設為了第一站。從渥太華到蒙特利爾到魁北克,林夜一路向東,與溫哥華逆向而行著。
霓虹或者鄉間,林夜努力地吸著空氣,幻想能和凌晨一片天地。
林夜第一個學會的菜色是加拿大的特色菜‘楓糖煎三文魚’,他幻想著有一天再能見到凌晨,他一定會給他做這道菜。
林夜後來又轉站了歐洲,沒去幾個國家後又到了日本,最後到了香港,最終回到了S城。
二十四歲的林夜繼承了父母開得小飯館,做得還是地道的中華料理。林夜想起了凌晨當年的一句,如果林夜開個大酒店,保準賺錢。可現在看來自己卻只是窩在一個小飯館裡。
雖然店面的地理位置不錯,位於商界街附近的位置,但林夜受夠了每天買飯盒的日子,因為人手不夠大多數跑腿的任務都是林夜這個小老闆去做得。
林夜店裡的幫手包括一個大廚、兩個跑堂和一個櫃檯,有兩個是原來和林夜混得朋友,其餘兩個都已經是大叔級的人物,四個人沒事的時候打打牌九,林夜則自己躲在後面的小屋裡玩玩電腦,上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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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夜的店裡最近接了一筆訂單,是給一家大公司送午餐,總共是四十份飯,林夜和另一個員工開著小破車去送餐。
路上林夜拿出了名片,上面寫著——‘左氏企業’。最近金融版的頭條都能看到它的名字,什麼‘左氏少東家,歸國手遮天’‘左氏酬賓宴,花價上千萬’‘才子佳俊,左氏颳起新金融風潮’。
林夜嗤之以鼻地合上報紙,“都是他_媽的放屁,不就是個家族企業嗎,佔了他老子的光了。”
一旁開車的員工老馮一邊開著車,一邊把一旁的雜誌遞給了林夜說:“翻到第九十四頁。”
“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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