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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郎;人前是紳士,人後是畜生。”想當初,我著實對他這番話表示了大大的“敬佩”,能有這種“自我批評”精神的人實在不多,可謂是“鳳毛菱角”。而事實上,我後來深刻反省了自己,因為我發現我錯了,這人比他自己說的更無恥。
但是有一點,他並沒有違反我的交友原則,只要對我的脾氣,壞心眼不用在我身上,我管你是流氓、乞丐、皇帝還是太監。所以,至今,3年過去了,他還是我朋友,酒肉朋友。
第 21 章
二十一、BloodyMary
“這半年你跑哪去了?”我皺皺眉,搖了搖手裡的酒杯,暗紅色的液體,像血。我很不喜歡這樣的顏色,但是很可惜,我對面這個,總是微笑著替我點這種,BloodyMary。
“你知道我為什麼喜歡這種酒嗎?”他今天有點反常,一樣的微笑,不一樣的,是眼神中那種淡淡的惆悵。
“Who knows?”我搖搖頭,盯著他的眼睛,這是我唯一一個敢這樣盯著看的人,原因無他,用一句外國話叫“A thief knows a thief as a wolf knows a wolf。”用中國話講,就是“誰不知道誰啊!”
“聽過BloodyMary的傳說嗎?”他的眼睛盯著酒杯,像盯著自己的情人,“傳說中,李·克斯特伯爵夫人非常美麗,在她的一生中,為她決鬥而死的青年貴族,據說超過了100個。甚至在她60歲那年,兩位浪漫的青年詩人因為得不到她的垂青,而舉劍自殺。知道她的美麗秘方是什麼嗎?實在令人恐怖萬分。 ”
他頓了一下,然後又微笑,頗帶點無奈的味道。“她相信,只有浸泡在純潔少女的血液中,方能不斷吸取其中的精華,讓她永葆青春。所以,每次她都要用鮮血沐浴。而且在每次沐浴前,她還要喝下至少半升的血液。”
實在不想承認,當他說到這的時候,我覺得杯子裡的酒更難下嚥。但是他還在繼續。
“由於常用血液洗澡,她身上總帶著濃烈的血腥氣。但她卻從不用任何香水掩蓋,任其自然。”
“……”
“美麗的外貌和血腥的氣味相結合,竟然產生一種無可名狀的妖異魅力,一時之間,李·克斯特伯爵夫人的豔名遠播歐洲大陸,連法皇路易十四也不遠千里,拜倒在其石榴裙下。雞尾酒‘BloodyMary’的名字便由此而來。”
……好長時間的沉默,我實在不知道這傢伙今天到底在搞什麼。但是在這種情況下,我通常不會追問。
“你知道嗎?”他看著我,那雙眼睛非常的漂亮,彷彿能看穿人的心靈。我一直不明白,我明明是個gay,卻為什麼沒有愛上他,甚至連慾望也沒有。
“知道什麼?”
“……我曾經愛過一個女人,”他仍然看著酒杯,“愛的死去活來。”
“我猜……那女人一定不是你現在的妻子。”
“沒錯,我和我妻子純屬商業聯姻,利益的犧牲品。”他仰頭,杯中暗紅色的液體滑入他的喉嚨,喉結動了一下,有點脆弱的誘惑……
“那女人……和這酒有關?”
“她叫Mary……她喜歡喝這酒……她就像李·克斯特伯爵夫人一樣美麗……而且,歹毒。”他的眼神變的很嚴肅,有點深沉,也許,他有點……喝醉了……
“被你愛一場,然後被你評價成這樣,”我撇撇嘴,頗有點不以為然,“真可憐。”
“呵呵”他笑的有點不屑,成功人士不會喜歡他這種帶點“你不懂”式的笑容。“她是個□,小偷,完全的拜金主義者。我到最後也沒能贏過金錢。”
……哦,那你現在跟我說些幹什麼?
“我在最落魄的時候,認識了我現在的妻子。我需要錢,她需要一個體面的丈夫和家庭。”
體面?說實話,我實在不明白我這朋友除了面相好之外還有什麼優點,如果這也叫“體面”的話,我想大概需要補補語文課。
“我一直覺得我和我的妻子之間,只有利益,沒有愛,沒有愛情,甚至沒有親情……”
我看著他,突然感到焦躁,感到煩悶,我討厭這樣的話題,也討厭這樣嘮嘮叨叨無休止的談話。
“可是,她快死了……”他忽的生出一種悲傷,甚至絕望。我第一次發現,像他這種總是微笑著的男人一旦難過起來,真的會讓人生出一種強烈的保護欲,並非同情。
我想,此刻,我終於明白了他眼中的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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