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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利用我。
我不知道麼?我知道。
李特是什麼人,那麼多年下來,再聰明的人不可能比我更清楚,我把李特研究的快能寫出一本書。他心機重,是個危險又惡毒的妖精,但是我喜歡他那種運籌帷幄的樣子,我喜歡他把人生當做一場自己可以控制的遊戲。他在計劃籌算的時候,眼裡的光芒美的能勝過世上一切。
你們只能看見他的危險,卻只有我能看見裡面的美。他的算計是藝術,他的每一步計劃都是神的旨意,他從來不輸。男人都喜歡強者,喜歡冒險,喜歡刺激,我怎麼能不對這樣的李特產生興趣?我喜歡他的孤獨,他越是能夠掌握全域性佔領高地,越是高處不勝寒。
我看著他一步步往上爬,我跟著他,就是為了防著他哪步走錯滑落下來。
他利用我?有什麼關係。我願意,你管著麼?只要他能完成他的佈局,只要我能看見他眼睛裡那些盛放的光,只要他高興,讓他用用又能怎麼著?
金希澈總罵我說我沒出息,讓李特弄的神魂顛倒的,恨不得給人家當奴隸。
哪有,我覺著挺好,當奴隸的一天天累的跟狗似的,我呢,只要跟李特有關的事兒,我就樂得幫忙,渾身都是勁兒,我又不累,憑啥說我是奴隸?
金希澈還說,我這輩子遇見李特就是最大的敗筆。
我靠的,我倒覺著遇著他這麼個不讓我省心的貨才真的是我敗筆!一天天惹禍不說,後來還特麼學我,跟個男的跑了!跑了也行,你得過的好啊?結果還特麼讓那男的給甩了!我操的!這我不整治整治那還得了?!於是我揹著金希澈去找了那人,倒還真是個溫和內斂的剛硬樣子。不過最悲劇的是,我跟他不打不相識,打完一場,我們因為彼此太對胃口,竟然成了哥們。
我跟他推心置腹,我告訴他希澈狀況很不好,我跟他說,他很愛他。
他挺難過,但我看的出來,他已經不愛希澈了。
於是我們為了救金希澈聯手演了場戲,戲碼是他回去再追一次金希澈。
以我對金希澈的瞭解,金希澈絕不會答應,但是他會因為他的回心轉意而不在苦苦留戀過去,他會因此活回來,活的跟以前一樣精彩灑脫。
於是果真,他去找他之後,金希澈拒絕了,而且是高傲的沒有一丁點餘地的。
等到我回去之後,金希澈哭著跟我說,那個人還愛他,那就滿足了,不在一起,也沒什麼大不了了。
我第一次因為除了李特以外的人紅了眼眶,因為那個時候,我覺得特別悲哀。
因為金希澈口中的愛,其實只是演給他的一場戲罷了,我知道那是假的,我也知道從那天起,那個騙局就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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