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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當他後來找我的時候,我讓他嚐到了比我更甚的痛苦。
我也曾經以為,我就會為了他疼痛一生,無處割捨。後來我發現,這個世界太大,只要離得遠了,哪怕再重的磁場都會磨光。
誰離了誰都能活。
只是當我漸漸平靜,開始認命的時候。當我不在飛揚跋扈的時候,當我抹去了那些光鮮的時候。我發現原來的金希澈,早就死在過去了。
原來的那個金希澈,最終還是因為太懷念,太留戀,死在了過去。
所以你看,也不是誰離了誰都能活的,以前的我死了,這就是個活生生的例子。
而現在的我,是為我自己重生的。
我不再仇恨,就連我媽留給我的那些仇恨也都讓我一併忘了。我把那些絆住我腳步,禁錮我自由的枷鎖都給扔掉了。
那些我想方設法弄到的財產,最後全都堆給了金英雲。
有人說我傻,有人說我淡薄的快活。可只有我自個知道,我是為了我一世的驕傲才蛻變了的。
沒有什麼能讓我低頭,沒有什麼能阻擋我,更沒有什麼可以讓我失控的流放自我。
記得我的人,自然會銘記,忘記我的人,已不值得我傷痛。
回憶是廢物,沒必要揹著廢物包裹走一輩子的旅程。
因為我是金希澈,我是最明亮的星球上那顆最驚豔的耀斑。
因為我是金希澈,所以我必須精彩的活著,我必須為我一生的光華,驕傲的活。
只因為我是金希澈,僅此而已。
【番外五】 三寸木槿——金英雲
我從小就長的結實,所以打仗就是一愛好,哪天看哪個不順眼了,順手就打。打完反正有人給我善後,我管他那麼多?金家的獨子麼,誰敢不罩著?
你也別眼紅,更別感嘆,社會麼,就是這麼個玩意兒。你家裡背景硬,你爹是個厲害人物,那你幹什麼都順當。要是個背後三無,手裡空空,那就指定是寸步難行。
什麼叫現實,總結一個詞兒,就是欠操。
這輩子我投胎投準了,到了金家,算我好運,我得好好利用這資源。沒準下輩子我就投胎到哪個馬棚去給人騎一輩子呢。
我十三歲的時候,我爹把他私生子領回了家,我媽當時氣的心臟病就犯了。
他們下人裡流傳著好多版本的關於上一輩兒的故事。可惜我沒興趣,我就知道金希澈是個讓我媽氣暈過去一臭小子。逮著他我就得狠揍。
可惜我比金希澈小兩歲,那時候無論武力腦力都不是人家對手,悲慘了好久。
後來有那麼一次我聽見別人聊天,聊起金希澈,我也是那天無聊了,就聽進去了。
從那以後我才知道,金希澈的娘死了,這樣才被我爹領回來的。
我娘跟我爹離婚了不要我了,颳走了老大一筆錢。於是我明白沒媽的感受,從那以後,我就心疼金希澈了。
雖然他總惹我,但我總覺著他給我留情面,也許有那麼句話說的好,血濃於水。
他長的好看的不行,人也嬌嫩,我本來脾氣就爆,每天自個惹的禍就夠多,加上幫他出氣幫他解圍,惹的禍是以前的一倍。我因為幫金希澈可沒少挨罰,可我每次見著他就忍不住想教訓他。因為他那副樣子讓我覺著危險,我總感覺自己才是哥哥,得總護著他,得教育他,管制他,否則他就得作上天。
從小養的習慣我就改不了,總沒大沒小的拿他當弟弟,恨不得把他當孫子似的訓,我就是看不得他闖禍,看不得他挨罰。他就是性子太烈,可這社會你想生存就必須有點規矩,像我都得拜個關二哥呢,可他呢,簡直把自己當了神的供上了,我看他那樣,不罵他我就心癢癢,生怕他哪天因為那無法無天的個性把自個搭進去。我一看他那恨不得把上帝一腳撅下來自己上去管理眾神的模樣兒,我特麼就想掐死他個一天天不消停的。
你看人家李特,聰明但內斂,沒把握的事兒不做,多讓我省心。
我見著李特的時候跟見著金希澈的時間差不多,那時候他倆都十五歲,我十三歲。我見過不少好看的小姑娘,但是從我看見李特之後,眼睛裡就再裝不下別人了。以至於我都不知道我自己是天生的同還是怎麼回事兒。李特是有異於金希澈那張揚囂張的美,他漂亮的溫潤透徹,我只要看著他就渾身通透的舒服。
我知道李特是陰謀家,是個狡猾的狐狸精。但是我信他,一直都是。金希澈一直看不上李特和我的相處方式,他覺著李特對我不好,甚至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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