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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把法律研究到底
法律條文也是一種人為的自然法則,是從人類知道有組織的建立社會開始,就已達成的共識。是人都必須遵循這些人為的規則,不然就違背了大眾的意志,從而受到譴責和處罰。
當然守規矩的人,總想在不改變規則的前提下,靈活地變通規則為其所用。一個人想學會變通規則,就得精明,精明不單單是盤算上的精明,這是遠遠不夠的,首先要思路上的精明。規則雖然不能改變,但是可以妙用規則、巧用規則,以求達到利用規則幫助自己的目的。
有的時候,為了達到一定的目的,連法律規則都可以拿來進行利用。就看你有沒有這個本事了。要利用法律,先決條件就是要熟讀法律,其次就是要從法律中找到可資利用的地方。因此,把法律研究到底,是一個想要取得成功的人必須做的事情。
正如商人,本身就是從放債和經商中悄然崛起的。律師能夠體會法律本質、酷愛公平正義、諳熟財產分佈,他們為一些倒黴蛋提供法律服務,幫助別人運用法律武器來改變其倒黴的命運的同時增強了自身的能力,也徹底改變了自己的悲慘命運。因此,一些聰明的人大多選擇法律這個職業或者與之相關的職業。能夠聰明利用法律規則的人,才能在這個社會中如魚得水,為自己取得成功加速。
1608年的某一天,英國國王詹姆斯一世在宮中閒坐無聊,忽然想起,有一段時間沒有到皇家法院去審理幾件案子了。何不去一趟,審一樁小民案件,解解悶兒,也順便體察一下民情。
國王一行來到法院,遇到普通訴訟法院首席大法官柯克爵士。令國王頗感意外的是,他要審理案件的要求在柯克這兒碰上釘子了。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這國家都在朕的統治之下,區區一樁案件,朕竟然無權御駕親審,這是什麼道理?”國王滿臉不快,質問柯克大法官。
“陛下息怒,容臣稟告。陛下當然是國王的最高首腦,內政大事外交方略都由吾王總攬。但是,陛下要親審案件這事,卻是萬萬不可。”柯克顯得很恭順,但眼神中卻透著一份堅定不屈。
“哈哈,國王不能審案,這倒是樁新鮮事兒。我的大法官閣下,你別給朕來這套抽象肯定,具體否定的花樣。朕知道,吾國法律以理性為依歸。你不讓朕審案,顯然是認為朕天生愚笨,不及你和你的同僚們有理性嘍。“國王語中帶刺兒。
柯克並不退讓,一板一眼地說了下面這番話。這段話在英國法律史上極為重要。
“不錯,上帝的確賦予陛下極其豐富的知識和無與倫比的天賦;但是,陛下對於英格蘭王國的法律並不精通。法官要處理的案件動輒涉及臣民的生命、繼承、動產或不動產,只有自然理性是不可能處理好的,更需要人的理性。法律是一門藝術,在一個人能夠獲得對它的認識之前,需要長期的學習和實踐。“
這次衝突是英國法律專業化歷史上的一座里程碑。此後,英國的司法便成了職業法律家的壟斷領域。不只是英國,在當今的西方各國,從事法律職業都要以正規的大學法律教育為前提。
的確,在一些事態中當局者是最清的,如果你是領導,你就應該放手讓手下去做,把自己的能力用到適當的地方。但也必須警覺,許多情況是當局都是不清楚的,因為他不能站在另一個高度去看清事態的整個全貌。這就是人們常說的“當局者迷,旁觀者清”。
㈣大勢所趨
無論一個人是在什麼領域中工作,都喜歡做自己喜歡做的事情。
林達17歲時以留學生的身份來到美國,當時一句英文都不會講。入境時,海關人員問話,她一句也聽不懂,更說不清楚。這樣,她隻身踏上美國的土地,一邊學英語,一邊在修讀電腦課程。畢業後她移居倫敦,開始為找工作奔波,不久找了一個為私人僱主編寫程式的工作。但6個月後她前往僱主家中查詢,發現該地址已人去樓空,過去幾個月的工作完全白費。
但沒有報酬的第一份工作成為了她事業的敲門磚。林達此後找到一個公司電腦部門做程式設計的工作,後來經過多年的努力和經驗的積累,她做到了一家公司的副總裁職位。在為公司工作了十多年後,她在機構重整中和其他幾位副總裁一同被請出了大門。她坦然相告這是她職業生涯中的一次鉅變。但她笑言:終於可以休一個長假了,好好調整身心。說到今後的打算,她把這次變更看作是新的機遇和挑戰,她說:“現在是去做一些自己真正喜歡做的事情的時候了。”
命運中有很多難以控制的因素影響著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