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部分(第2/4 頁)
斯從來沒有變成獸形一次。
開了春的天氣暖洋洋的,加斯拉熊就像放了禁的野馬,撒歡兒地溜了出去。凱勒曼勸樂斯也出去走走,樂斯總是蒼白著臉搖搖頭,說自己沒有恢復。
直到。
直到有一天,加斯拉熊歡快地跑過來,對樂斯說,“大螞蟻,咱們去採些桑毛甜漿來吧,你不是最喜歡喝嗎?”
彼此,樂斯的傷已經好了一大半,因為沒有即時用藥,那些爪痕刮傷在紅髮美人的臉上還是留下了不少傷疤,雖然淡了些,可怎麼看都有些缺憾。
紅髮大眼睛的樂斯仰頭看著加斯拉熊,“韋爾奇?”
“嗯?”
“韋爾奇。”
加斯拉熊皺眉,“叫我幹什麼?我就站在你面前。”
樂斯低下頭笑了笑,又仰起來,“你叫我什麼?”
“大螞蟻。”加斯拉熊響亮地回答,見樂斯又低下頭,趕緊大聲說,“你不就是一隻大螞蟻麼?”
春風輕輕拂著樂斯粉紅色的頭髮,將他的眼睛遮住。
阿帕契在洞穴邊上的石頭後面聽得跳腳,直想衝過去把自家二哥的腦袋給擰下來,你怎麼這麼時候還記不住樂斯的名字,這怎麼泡妞的。會死人……死雌獸的。
“怎麼,我,我一直都這麼叫你的啊。”
看見樂斯一直低著頭,加斯拉熊靠近了一些,不解地問。
樂斯笑著抬起頭來,佔了大半張臉的眼睛像映著春日的湖水一樣,波光粼粼,“你說的對,我在你心裡,一直就是那隻騙了你一罐桑毛甜漿的大螞蟻。”
說完,慢慢起身,“你自己去玩吧,我到湖邊轉轉。”
【壞了。】
阿帕契想,從石頭後面出來,狠狠地踩了加斯拉熊巨大的熊掌一下,“韋爾奇哥哥,你怎麼說話的?”
“怎麼了?”加斯拉熊看著阿帕契追在樂斯身後走遠,不禁非常委屈,“我真的是那樣一直叫它的啊,”想了一會,還是不明白,只好摸了摸自己的腦袋,異常歡快地哼著“桑毛甜漿啊桑毛甜漿”跑遠了。
阿帕契悄悄跟在樂斯身後,儘量放慢動作不讓對方發現自己。
樂斯也一路沒有理會他,一直走到河邊上,在河上站了會。
不會跳河吧。阿帕契想。
樂斯左右看了下,然後化出了獸身,湊到河邊,低著腦袋看河裡的自己。
啊!
阿帕契捂住自己的嘴巴。
樂斯的獸身因為受傷的緣故,本來就佈滿著很多疤痕,原來黑色的蟻身上,雜七亂八的裂口。但最嚴重的還不是這些傷口,最嚴重的是,樂斯失去了中間的一條腿和頭上的一條觸角。
稍微熟知點生物知識的人都知道,螞蟻頭上的兩條觸角相當於什麼。對人類來說,視覺永遠比其他四覺來得敏銳,而對其他生物來講,有可能是嗅覺或聽覺,而對螞蟻來說,佈滿敏銳嗅覺的觸角,是它們行路最重要的訊號,是它們與夥伴交流資訊,承認彼此身份的媒介之一。失去觸角,就相當於失去人類的眼睛,連回家的路也找不到。
樂斯看了會水中自己的倒影,試著走了幾步,缺了中間左腿的五肢,雖然不影響走路,但明顯速度慢了不少,而且微跛。
阿帕契一下子明白了整個冬天為什麼樂斯沒有化出獸形的原因。也明白了一路上為什麼樂斯沒有在乎他跟蹤在他身後,這對蟻后一族來說,樂斯已經是殘缺了的獸體,而且少了一根散發資訊與探尋四周的觸角,只怕連一般的蟻族獸人也不如了。
樂斯走了會,挫敗地變回人形,坐在地上,呆呆地望著河水。
阿帕契走了出去,製造了點響聲,樂斯一下子回過頭來,眼睛下的面板比四周明顯要紅很多。
“樂斯……”阿帕契把手放在樂斯的肩上,卻不知道該說什麼安慰這隻被族人拋棄,也得不到自己愛情的紅髮粉膚美人。
想了好久,阿帕契才想起之前他在雪地裡躺著想家時,樂斯安慰過他,“神讓你在這裡,必然有在這裡的理由。”
於是,他拍拍樂斯,“神讓你變成這樣,必然有讓你變成這樣的理由。”
“你,你都看到了?”樂斯結結巴巴地說。
阿帕契點點頭,在樂斯身邊坐下來。
“是因為我纏著韋爾奇嗎?”樂斯突然抽泣著問,“所以神處罰了我,讓我變成現在這樣?”
“你怎麼這樣想?不是……”阿帕契嚴肅地說,剛張了個口卻閉上了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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