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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k,你不該知道這個的,”John覺得自己大概也有什麼見鬼的“積極應激反應”,因為自己現在的語氣聽上去相當他媽的鎮定,“接吻這件事兒和你根本不在同一個次元。”
“Your fault,John,”Sherlock再次挑起眉,“是你硬要逼我看那些垃圾肥皂劇的。”
“All right,I’m sorry,”John鎮定地後退了一步,鎮定地檢查了一下手機和錢包在不在身上,鎮定地吩咐室友道,“我現在得出去一趟,你不許回覆網站上的留言,也不許再看什麼肥皂劇了,那玩意兒對你的腦子真的不好。”
Sherlock保持著挑眉的神情望著同居人快步走出客廳,幾乎能聽到房間裡有個小聲音——大概John走得太急,結果把它給落下了——語調陰森地警告自己:
Sherlock Holmes,你對real people的real lives知道的太多了。
※ 此條留言純屬虛構
十二
John記得剛和Sherlock認識的時候對方曾問過自己:如果你就要死了,在最後一刻你會說什麼?
他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把一句無關緊要的話記得那麼清楚,或許因為那是他們一起辦的第一個案子,或許因為自己正面臨著一個相似的情況——是的,Dr。 Watson覺得自己現在正面臨著人生中一個非常、非常重要的選擇,重要到就像是正身處於生命的最後一刻,最珍貴的那幾秒。
事實上儘管John還記得Sherlock說過什麼,自己的回答卻早忘得一乾二淨了,反正無非就是那幾句——Oh God,please help me,let me live之類。雖然這種答案確實缺乏新意也缺乏想象力,但看在上帝的份上,每一個還沒來及做好準備去死的人都會這麼說。
於是當John坐在Sarah家附近一間安靜的酒吧裡,一口氣喝完兩瓶淡啤酒,並最終下定決心,打電話約她出來見個面的時候……John承認他真的很緊張,緊張到即使明知上帝絕不會對這種事兒伸出援手也還是在心裡小聲嘀咕了句:……Help me,God。
Sarah來得比John預想的要遲,五十分鐘後終於出現在酒吧裡時穿著條只有在約會時才會穿的裙子,還化了妝,看上去挺不錯。但這隻會讓John覺得更難受,因為在她這樣認真地對待他們的約會的時候,他想的卻是該如何開口向她說分手。
儘管John對“首先說分手”這件事並非全無經驗,可是這次的情況完全不同——他們在一起一年半,聽上去不是很長,卻有著許多相識數年的情侶才有的默契,並且已經離紅毯只差最後那一小步。
John知道這件事帶給對方的傷害絕對無法用道歉彌補,但事到臨頭除了“對不起”他真的不知道還能說什麼,所以最終飄浮在兩人中間的也只有很多很多句抱歉,以及更長更久的沉默。
“John……抬起頭看著我,”再開口時Sarah的語氣仍算剋制,“告訴我為什麼?你到底得給我一個理由。”
因為我愛上Sherlock Holmes了?不是不可以這樣說,反正這句話的傷害不會比分手這件事本身更大了;也並不是他恥於告訴她,或者故意想要瞞著她,只是……只是從某種角度來說這不是事實。
事實是這世界上每一分每一秒都有人在失戀——失戀的意思就是說當你無可挽回地失去一段感情的時候,你還在愛著對方。
可畢竟誰都沒聽說過每一個失戀的人最後都傷心至死了——當然確實會有人為了這事兒自殺,但有更多的人繼續活了下去,重新投入進另一段感情。
所以就如John自己早前所言,他可以愛上Sherlock,就可以嘗試不再愛他,可以重新去愛別人。或許剛開始時會有點難,或許那個別人最終不是Sarah,而是Mary、Rose或者whomever,但重點是他可以做到。
“Sarah,I……”
不,真正讓那些關於“活著”的思考去見鬼的並不僅是常人所定義的“愛情”。
“I just……”
而是……更多的是複雜到難以付諸語言,卻又能用一個最簡單的句子概括的……
“I just can’t leave him。”
John不知道Sarah能從這句話中聽出些什麼,又或者瞭解到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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