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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把毛筆提起來,筆尖甚至都還沒碰到血珠,就見筆頭閃過一道紅光,血水即刻消失。
越是如此,李清平就越覺得這毛筆是有靈性的。多番試探下來,李清平也有了一些收穫。他發現,毛筆吸收液體的速度是有差別的。
墨水是最慢的,儘管那也只是一眨眼的功夫,可跟井裡打上來的清水想比,卻要慢上很多。而吸收最快的則要屬人血,那簡直就是肉眼難以分辨的速度,李清平因此認定,這寶貝毛筆是極其喜歡人血的。
雖然周圍的液體還有很多,比方說汙水、泔水,或者動物的血液,可因為李清平太珍惜這支毛筆了,所以不願拿毛筆去碰那些髒東西,最多也就試過一次茶水和雪水。
此時,裹在被子當中的李清平,不禁將毛筆小心的從筆套中取出,端詳了一陣之後,李清平說道:“毛筆啊,我剛才是吃得酒足飯飽,雖說吃了這頓以後可能都要餓肚子了,可想來你也好幾天沒進補了。嗨,也不知道你是不是真的喜好人血,趁我現在還有力氣,便多餵你幾口吧。等以後我真要餓死的時候,我一定拿所有的血來餵你。”
說著,李清平在指尖上咬出一個小口子,鮮血滲出之後,他便將筆尖放了上去。
紅光再次出現在毛筆的筆頭上,手指傷口上的血也快速的被毛筆吸了個乾淨。等到血液滲出的速度已經遠遠不及毛筆吸收的速度之時,李清平赫然發現,那筆頭的毫毛似乎變長了些許,一直蔓延到自己指尖的傷口之中。
血液被抽離的感覺隨即從全身傳來,李清平下意識的想將毛筆拿開。可是他剛要動手,卻又想到:“嗨,你我已經都到絕路上了,沒有那間鋪子,我便斷了生計,再加上這幾十年不遇的大寒天,我恐怕是熬不過去了。毛筆啊,你就盡情的喝吧,我雖不想死,但你是我李清平此生唯一的好友,我又怎能捨不得這點血呢。呵呵,反正人死了血也是會幹的,倒不如都給你吧。你若真有靈性,等我死了,就回到那位仙師身邊去吧。”
窗外的風嗚嗚的颳著,雪好像又大了。門口的籬笆被堆積的冰雪給壓得吱嘎作響,不一會兒就踏了。李清平現在懶得去理會這些,只覺得毛筆在吸納了自己的血液之後,筆桿的顏色竟透出淡淡的金黃。伸手摸了摸,筆頭的毫毛更是光滑潤澤,非常的舒服。
“哦,原來的我的血果真對你有好處,那就好,那就好。”想著,李清平覺得自己也算死得其所了。
過了一陣,毛筆仍舊在吸取著李清平的血液,那麼細小的一道口子,毛筆卻能將李清平渾身的血液都從那裡抽出來。昏昏沉沉之間,李清平卻並沒有因為血液流失而感到渾身發冷,相反,一股股暖流還順著筆頭上的毫毛,由手指的傷口傳遍他全身。
李清平覺得這暖流異常奇特,自己現在雖有些不清醒,可仍能感覺到渾身筋骨酥麻,舒服得不得了。而且暖流在自己身體裡遊走的路徑非常清晰,李清平彷彿能看到那暖流時而穿過自己的皮肉,時而流淌於自己的筋骨。最奇異的是,李清平的意識越模糊,對那暖流的感覺就越是清晰。到後來,李清平只要一閉上眼睛,就能看到暖流在自己體內的情況,他甚至看到了自己周身的經絡骨骼,每一根血管都清楚無比。
“這,難道是我要死了,出現了幻覺。”李清平想到,“這也無妨,呵,原來我身體裡是這個樣子啊。”
李清平看到,自己身體的筋骨肌肉之間,附著著許多黑乎乎的東西,特別是後腰的位置上,那汙跡更是濃密。
“誒,那不是我常常腰疼的部位嗎,莫非就是這些東西引起的。”想著,李清平便又看到,筆尖湧入身體裡那股淡藍色的暖流慢慢的彙集到那些黑色的汙跡上,來回騰挪了一陣之後,那黑色的東西居然就不見了。
李清平並沒有感覺到自身的變化,只覺得這情景頗有意思。不多時,他身體裡再看不到半點黑色汙跡,那淡藍色暖流便開始湧向他周身的血管。
李清平看到,自己血管裡已經沒有什麼血液了,所有的血水都被毛筆吸走。可是當藍色暖流湧進血管之後,李清平竟又覺得自己周身充滿了力氣,可就是睜不開眼,也挪動不得身體。
“這毛筆還真不枉我們相識一場,有這藍色的東西,我竟然也死得這麼舒服。嗨,這感覺可比平時在外活著要舒服多了,能這麼死去,也算我李清平的福氣。”想著,李清平內心便完全平靜下來,一邊看著自己身上那淡藍色的暖流,一邊慢慢的等死。
可奇怪的是,等了很久很久,李清平發現自己好像還沒有死,或者說死得還不夠完全。他現在也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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