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憐悲其意,從上古有虞氏的高度,嚴格要求,下詔罪己,用民之父母的思路,下令除去肉刑。果然著了緹丫頭的道。
有關資料顯示,三皇五帝的時代,司法的程式,主要是利用語言的魅力來發揮震懾作用,而觸及刑法的案例,則集中於透過服飾方面的若干改造,來提供標榜刑罰的種種符號。譬如,罪當黥刑的染黑頭巾,罪當劓刑的塗紅衣裳,罪當臏刑的畫黑身體,罪當宮刑的換隻鞋子,而原本罪當大辟極刑的,也只是命該犯穿上條沒有領子的衣衫,投放市場,讓大家看到,人人唾棄而已。
這便是文皇帝廢除肉刑的理論依據。只是該依據實在太過迷幻,需要廣大人民具有痛不欲生的自我譴責能力,將恥辱視為比生存更加底線的慾望。這種境界,只好遊離在飄渺的遠古記載裡,根本當不得真。文皇帝何等聖明,自然絕不肯因為一位業餘郎中么閨女的蠱惑而變亂朝綱,不過是借題發揮,用廢止肉刑的名目,博來愛民的聲望而已。小學家們已經注意到,文皇帝廢除的肉刑,主要是斷趾黥劓之類的輕度刑法,真正痛苦的宮刑,是並不做絲毫改變的。
更有目光犀利的人看出,約法三章裡,沒有肉刑,而文皇帝統治時期卻有。這樣的毒眼,真當該殺,起碼也該……肉刑。君不見,約法三章時期,乃高皇帝篳路藍縷江山草創未就的粗率階段;文皇帝時代,國家則已經步入正軌,肉刑的實施,於構建社會秩序,其實在所難免。但此處將二者拿出來橫加比較,不能不令人視為大有陰險機心存焉:那意思,往輕淺了說,是文皇帝不肖乃父;往深刻裡說,則是劉姓皇帝開國時收攏人心,江山到手便來翻臉。
不過,回到本案,則不論文皇帝是何居心,有何用意,緹丫頭作為一個由頭,終究是救下了縲紲之中的dad。一場腥風苦雨事,化作和風細雨情,庫長大爺還是被不是兒子卻又勝似兒子的么閨女,救出了苦海。生男孰與生女,還真的不好說了。
當然,大約從來也沒有誰在意過,緹丫頭盡孝預案一旦踐行的下場:入為官婢,埋身永巷,最燦爛的理想,不過是期待成為皇上找閒趣時偶爾洩慾的器皿,最可能的經典結局,只好是疊千累萬白頭宮女的其中之一。
在庫長列傳接下來的部分,文字方式頓做改變,太史哥將自己藏了起來,代之以長安刑事案件免於起訴後,贏得出路的淳于大爺家居期間,回答皇上召問的奏對,其主要內容,便是二十五則診籍也即病案的呈錄,也就是如前所說的修辭處置。
按照淳于大爺的自述,即便是診期決死生及所治已病者,也相當的眾多,只是久頗忘之,不能盡識,所以才僅僅申報了二十五則。這是自然,以大爺行走諸侯間積年的閱歷,N個二十五則也是小數。不過,所謂不能盡識的原因,恐怕未必侷限於久頗忘之。因為在之後的陳述中,大爺曾明確表示,今臣意所診者,皆有診籍。也就是說,大爺所有的接診,都有病案存檔。這當然是大爺不愧後世醫案病史開先河的所在,不必置疑,但由此也在不經意間,洩露出大爺陳辭的出入不一,有欺君之嫌。
其實,以皇上的天縱聖明,大爺提供若干病案的選本,足以證明自己的醫道,而不加甄別地全盤傾瀉,反而才是對皇上的不恭。問題只在於大爺提供選本時申訴的理由,既不如實,也不切當,雖然歸咎於己,卻給自己留下了禍根,令後來的讀書閒人,著實為他老人家捏一把汗水。好在皇上的聖明,也體現在對細節的不追究上,所以尚未有大爺因陳辭不一欺君罔上而獲罪的記載。這樣看來,細節有時也未必決定成敗呢。
美好者不祥之器·尤不作誘姦之事(1)
瀏覽大爺的二十五則病案,很容易看出,大爺積年的行醫物件,更多地集中在了富貴人群,以及與富貴人群相關的人群,真正的平民病患,似乎只有齊章武裡曹山跗、臨葘汜裡女子薄吾和安陽武都裡成開方。誠然,確實也有故濟北王阿母、濟北王女子侍者豎、濟北王侍者韓女、齊丞相舍人奴之類的奴才,以及安陵阪裡公乘項處這樣在二十等爵中倒數第八爵的低階吏員——所謂公乘,就是能夠搭乘公家車輛而已,大爺的嫡傳師傅陽慶也是這個銜頭。但常識告訴我們,長官身邊的奴才,是絕非底層人民可比的特殊人群,一向說宰相門房七品官,甚至七品官也未必及得上他們。寶哥哥的奶媽在賈府裡也是有身份的人,主子們都會給面子的,所以故濟北王的阿母,熱蹶的原由才是尋常百姓們不容易獲得的飲酒大醉。至於女侍者們,更是具有和主子說不清楚關係的另類群體,彷彿大宅門裡的通房丫頭,保不齊就有婢作夫人的題材,所以花襲人抵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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