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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團長。其間發生了一個插曲,公文中原來寫明是“戰車第一團諶志立少將另有任用,遺缺由該團蔣緯國上校原階升充”。送到父親那邊以後,父親將“上”字圈起來,改為“中”字,結果我是上校副團長升為中校團長。我向來對職位的高低沒有特別注重,只要上級指派,我就全力以赴,所以我對降級一事覺得無所謂,如何使戰一團上軌道才是重要的事。
進入裝甲兵(3)
特種兵團的編制是少將,不論是任官、授階或受職都由父親親自來頒授,那時候有五個團長同時授階,分別為戰一團、戰二團、戰三團、裝炮團、裝汽團。我們傳統的習慣是授印,我向父親分析並建議改為授旗,因為授印是授權,世界各國都採用授旗,其意義是在授責,心理上的感受不一樣,與授權不同。父親同意我的分析,並接受我的建議,將儀式改為授旗,那一次也是國軍第一次改用授旗儀式,我們團裡面也都改以授旗為儀式,不過可惜國軍並沒有普遍做到。過去授勳的物件是一個人,如果是團體行動,就把勳帶掛在旗上,我們從外國軍旗上的勳帶就可以知道該團的戰績,我們戰一團也開始實施這個制度。
三十六年七月沂蒙山區被中共部隊佔領,徐州也落在中共手裡,山東等於已經淪陷。美援總署有幾個倉庫位於該地,我就派了一個卡車的部隊,以及一個戰車排掩護,突穿到敵人後方搶救物資。我們搶救了十幾輛卡車的皮夾克,袖子是呢製品,內裡是毛製品,穿起來還蠻舒服的,我把那些皮夾克發給戰一團每位官兵以及戰二團每位軍官一人一件,他們都高興得不得了。
裝甲兵一營有三個戰車連,另外還有勤務單位。當時政治指導員也要每人一輛戰車,但是我們在裝備上並沒有這種編制,而且隊上也爭取不到,所以我告訴他們,如果他們要上戰車,就要充當車長,一方面作政戰,另一方面還要參加戰鬥。而且他們要先接受車長的訓練,如果能夠指揮該戰車上槍炮的運用,以及明瞭戰車路線,我就把副連長的戰車讓給他們,讓他們執行副連長的職務。換句話說,我們就用副連長兼政治指導員,或是指導員兼副連長。我還告訴他們,如果考試不及格,就不能在戰車上擔任職務,要負責後方補給、傷患照顧等事,並負責後方指揮所的各種事務。他們也接受了這種分配,後來大部分政戰人員都在後方負責後勤,因為他們無法進入狀況,戰車裡面不僅溫度高,氣味也難聞,呼吸很困難,同時待在裡面的時間也很久,再加上天氣熱,一次戰鬥下來,有人甚至口吐白沫,躺在地上,非常疲勞;同時,他們也不懂機械方面的知識,無法配合作戰。不過,他們雖然負責補給事務,但仍然在第一線,稱為前方整補。
戰鬥時,士兵們大半是上身受傷,因為他們在打得眼紅後,喜歡從炮塔蓋子裡面鑽出來,一不小心就受傷了。每位官兵都有二塊血型牌,上面寫明兵籍號碼及血型,一塊帶在身上,還有一塊在官兵陣亡後取下,列入傷亡統計,這種就叫做“墳墓勤務”。官兵埋葬的確實位置,都要在地圖上標出,等到戰鬥完畢,再去收屍。
許多制度建立好以後,官兵計程車氣都很高。有一次我們進行夜戰,有關的地形與路線,我們都在白天偵察好;我在後方點兩堆火堆,戰車則向後對準火堆來決定自身的位置。作戰開始時,每個士兵手上都有一張大比例尺的地圖,所以他們都知道自身的位置,再加上我們在白天已經先偵察好地形,每一輛戰車都知道自己的路線。到了目的地後,我用無線電下令炮彈齊發,這時步兵在旁邊跟進,我一下令停止,戰車火力一停,步兵就向前衝鋒,進入敵陣。那一次夜戰相當成功,敵人也沒想到戰車居然參加了夜戰。
(三)裝甲兵司令部參謀長
我當了裝甲兵上校參謀長之後,徐庭瑤指定吳文芝當副參謀長,他也是陸軍十期的。徐庭瑤曾經保送過一批人到美國學裝甲兵,大都是陸軍九期至十一期的,所以他手裡面有一些籌碼。我雖然是參謀長,但是他並不重用,樣樣事情都讓吳文芝操縱,後來甚至明升暗降,把我調為副司令,吳文芝升為參謀長。事前我一點都不知情,父親也不知道,因為升為副司令不需要元首批准。
(四)裝甲兵司令部副司令
徐庭瑤將軍有一批自己培養的第十期及十一期的軍校學生,吳文芝是其中之一,徐將軍為了要升吳文芝為參謀長,就把我升為副司令,事實上,我變成上有司令,下有參謀長,反而沒有實權,不過從不跟他們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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