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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責任,在一般授責之下還有一個特定的授責,所以每一個職務都會產生一個責任,有了責任之後,權隨責來,有多少責任就有多少權利,不必再等授權,也無須再等命令。形成制度之後,任何人都可以遵守,所以父親高興得如獲至寶。起先我們還有一點爭執,正在爭執時,傭人剛好倒了一杯茶進來,我就以茶為例向父親說明:“父親如果授權給我喝這一杯茶,我愛喝則喝之,不愛喝則可以不喝,至於何時喝,如何喝,甚至不喝,都由我自己決定,假如父親說:‘你負責把這杯茶喝掉,現在就喝掉。’我就沒有任何選擇,但是你既然給我這個責任,又不給我這個權,我如何去喝呢?我不就變成動輒得咎了嗎?所以有多少責任就有多少權利。”
父親那時候已經講過一篇關於責任制度的訓辭,責任制度就此開始。所謂責任制度包含了隨責任一起來的權利,每個人的職責要在編制表上訂定,凡是負何種責任的人,就有該種權利。責任制度是促進行政效率的重要觀念,但是一般的長官都是愛權利不愛責任,這其實也是人之常情。後來父親在幾次演講中,都特別強調責任制度,最後就產生了行政三聯制。實施行政三聯制之後,就有計劃地執行考核。這點在父親的思想上非常重要,可惜在建軍建制時,我們的高階幹部未能完全瞭解,所以在推行時沒有認真執行。直到民國六十四年,父親過世前,還命令人事行政局頒佈一份訓辭《人事考核要領》———對於責任制有非常清楚的說明。
有關責任制度,父親曾經提出六字要訣,也就是職、責、學、術、績、效,在《人事考核要領》訓辭中也有明確的披露。有何種職務,就產生何種責任,要完成責任,就必須具備學問,不僅是學問,還包括技術,最後檢查成績,看看有何效果。父親說:“同樣一件事情,第一、甲做好了,乙也做好了,成績相同,但是效果不同;第二、甲乙都做得很好,但是甲面面俱到,乙卻把人得罪光了,下一次連做的機會都沒有。”我覺得父親舉這兩個例子非常好,可以充分說明六字要訣。講責任制度,六字要訣是非常重要的。而父親從六字要訣中又產生出另一句至理名言———“凡任指參者,必先學得高兩個階層的用兵修養(凡任長僚者,必先習得大兩個範圍的工作學能)。”
(三)無形戰力與有形戰力
父親曾經提出一個重要觀念,即:“無形戰力有三,一是學術,二是意志,三是紀律。”父親畢竟是經過多年曆練的人,再加上他非常具有理哲思維,所以能夠提出這個重要觀念,我覺得民主和專制的差別就在於長官有沒有理智,他的思維理哲如果是科學的,這個長官就是好長官,沒有什麼危險性,就算是錯了也一定有其不得已之處。父親從來沒有下過一個專橫的命令,就是因為他具有思維理哲。他同時也要求我們要有行動理哲,行動理哲確立之後,便能增加不少工作效率。父親還特別強調思維理哲是逆序式的,行動理哲則是順序式的。以登高為例,登高時,一定是一步一步向上爬,不可能一步登上高峰,但是我們在思維時,一定是先想要不要到山頂,再退回來想如何到山頂,先建立條件、工具,成立部隊,然後再一步一步地往前走。沒有做到前一步,就到不了下一步。但是,沒有先做逆序式的思維,馬上就做順序式的施行,走到半山腰時才知道走錯路,到那時,要退回來重頭開始,既浪費時間精力,也失掉了時機。所以父親強調逆序式的思維與順序式的執行。而這些都需要以學術為基礎,有了學術之後,先了解狀況,再以學術分析狀況,其決心才是客觀的,才是有基礎的、不會動搖的,否則就會把自己的私心放進去,這種計劃一定是最笨的。所以父親曾經指示我們:智慧的反面是自私。孟澤爾將軍曾經對父親說過德國參謀的一句座右銘———“無我”。因為“無我”,才能夠對事不對人。
軍制學(3)
父親在與我談話時,常常對於黃埔系的人“忠勇有餘,而智慧不足”耿耿於懷,所以父親不斷地舉辦訓練班,派遣素質良好的幹部出國留學,尤其是到德、日兩國,因為這兩個國家對於軍事幹部的培植非常嚴格,而且這兩個國家的民風就是踏實。當年日本邀請德國軍事顧問到日本訓練軍隊,德國考慮再三,預備派遣有名的大將到日本,最後有一位邁克爾少校向參謀本部建議:“什麼人都不必去,也不必帶一本書,只要我一個人去就可以了。”參謀本部問他有何能耐,他說出一套理論來:“我們人派得愈精愈多,人家只學得點點滴滴,我一個人去,向他們說明軍事學的道理何在即可,道理弄懂了,就一通百通。其他的是要日本人自己建立軍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