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擋不住。楊摩西在縣政府種菜三個月,又在縣城成了親。
延津縣城南街有個“姜記”彈花鋪。“姜記”彈花鋪既軋棉花,也彈棉花;彈花之餘,還把彈出的棉籽兒軋成油,一罐罐擺在貨架上賣;同時也做舊花換新花的生意。“姜記”彈花鋪的掌櫃叫老薑。老薑有三個兒子,大兒子叫姜龍,二兒子叫姜虎,三兒子叫姜狗。一家人成年累月彈棉,全家男女老少,頭髮眉毛裡,皆鑽些棉毛或棉屑。見一人頂著一頭白走來,大家便知道是南街老薑家的人。兄弟三人沒娶親時,老大姜龍和老三姜狗說得著,老二姜虎不愛說話,愛心裡做事,自成一路。五年前,兄弟三人相繼成親,這時誰跟誰都說不著。說不著不是兄弟之間發生了什麼,而是妯娌之間產生了矛盾。老薑加上三個兒子,四股人共同經營一個“姜記”彈花鋪,誰出力多了,誰出力少了;誰得的多了,誰得的少了;派給誰的活兒重了,派給誰的活兒輕了;妯娌之間七嘴八舌。時間一長,兄弟之間也產生了隔閡。人相互一有隔閡,對方便無做得對的地方;同做一件事,本來是為對方考慮,對方也把你想成了另有想法。隔閡雖沒影響“姜記”彈花鋪的生意,但一家十幾口子,把日子過成了一鍋粥。這年陰曆五月初六,姜家的雞和狗鬥氣,狗把一隻雞咬死了。老薑踢了狗兩腳,把雞提到了廚房,讓老婆燉了個清湯雞。一個彈花的人家,平日也是粗茶淡飯,這天中午,飯桌上有了肉。老薑吃了個雞頭,老大姜龍的孩子,老三姜狗的孩子,也眼巴巴看著這雞,老薑便撕下兩隻雞腿,遞給他們。姜虎有個女兒叫巧玲,三歲了,這天在街上玩過了頭,回來吃飯,盆裡的雞腿已經沒了。巧玲看到另外兩個孩子一人一隻雞腿抱著啃,便上去搶。姜龍的兒子五歲了,姜狗的兒子兩歲了;巧玲不敢搶大孩子的,便搶姜狗兒子的。姜狗的兒子,“哇”地一聲哭了,但也死死抱著雞腿不放。姜虎的老婆叫吳香香,兜頭扇了女兒一巴掌:
“有你的,你才吃,沒你的,吃啥?”
說的就不是雞腿的事了。巧玲張著大嘴,也“哇”地一聲哭了。姜狗的老婆見巧玲搶自己兒子的雞腿,心中已不喜;搶時沒說啥,又見吳香香拿這隻雞腿說事,打巧玲給人看,說了一句:
“為只雞腿,至於嗎?”
“孩子不懂事,大人也不懂事?”
兩人便吵起來。一件事又扯出來八件事,有件事又撞到了姜龍老婆頭上,姜龍老婆也加入進來,全家吵成了一鍋粥。老薑忙到街上買了豁嘴老馮一隻兔腿,遞給巧玲,又被吳香香從巧玲手裡一把奪過來,摔到門外,倒是被狗給叼跑吃了。鬧了半下午,不但耽誤了下午軋花和彈花,晚飯做好了,大家也沒人吃。到了夜裡,老薑把姜虎叫到正房,在桌腿上磕著菸袋:
“全怪我,給你媳婦說說,忘了一隻雞兩條腿,看這鬧的。”
整個中午吵架,姜虎就是看著,沒有說話,這時說:
“爹,再鬧你們鬧吧,我是不想鬧了,想靜一下。”
老薑聽出這話頭有意思,吃了一驚:
“啥意思?”
姜虎:
“天下沒有不散的筵席,我想出去單過。”
老薑知道這個姜虎,平日不愛說話,心裡主意大著呢。出去單過沒啥,借一隻雞腿,扯到跟爹分家上,看來早就跟爹不是一條心了。這就不是雞腿的事了。老薑也賭上了氣,第二天一早,把姜虎的老舅找來,父子倆也就分了家。姜家除了在縣城南街有座彈花鋪,在西街還有三間門面房,也是老薑他爹留下的產業,一直租給人做豆腐。姜虎另立門戶後,乾脆連棉花也不彈了,由南街搬到西街,收回豆腐坊,改作饅頭鋪;鍋灶倒都是現成的。不願再彈棉不是跟爹分家,捎帶對彈棉也傷了心,而是不願再頂著一頭白在世上走。饅頭鋪起了個名字,叫“姜記饃坊”。相互不住在一起,乾的又不是同一行,倒與爹孃和兄弟徹底脫了干係。一家三口,日子過得雖無在“姜記”彈花鋪殷實,但夫妻兩個蒸饅頭賣饅頭,確也比過去清靜許多。姜虎的身子,從小長得比兩個兄弟單薄,過去在南街彈棉時,姜龍姜狗皆說姜虎奸猾。如今在西街揉饅頭,饅頭揉了兩個月,膀子和胳膊,倒比過去粗壯許多,暴出幾塊疙瘩肉。吳香香有時邊揉饅頭邊說:
《一句頂一萬句》 第三部分 出延津記 第十一節(2)
“你走你的陽關道,我過我的獨木橋;離開你的彈花鋪,我也沒餓著。”
姜虎倒呵叱她:
“哪那麼多廢話?會不會說點兒有用的?”
姜虎平日不愛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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