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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士學位、甚至於大學入學考試時,他們就要感到缺乏學校教育的不利了。
然而我仍然認為,倘若我一定要送他們到公共學校去唸書,那麼他們就不可能得到那種只有在富有經驗的學校裡、或者只有和父母經常在一起才能得到的訓練。我就不會象現在這樣,可以不必為他們的分數而操心,而且以我的體驗來說,他們在英國或南非所能夠得到的矯揉造作的教育,絕不會教導他們象今天他們生活中所顯示的那種純樸和為人服務的精神,而他們那種造作的生活方式也許會成為我的公眾工作的嚴重障礙。所以我雖然不能給予他們文字教育,使得他們或者我自己都感到滿意,但是當我回顧我自己的過去時,我並不認為我沒有盡力承擔我的責任。我沒有送他們到公共學校去唸書,也不感覺遺憾。我總感到今天在我長子身上所看到的那種不良的脾氣,正是我自己未受訓練和不成體統的早年生活的反映。我把當年看作是一知半解和放縱不羈的一個階段。這很象我的長子在那些給人印象最深的歲月裡的表現,他自然不承認這些年正和我放縱不羈和毫無經驗的時候是一樣的。他反而相信當時倒是我生平最光明的時刻,而以後所發生的變化則是由於幻想,誤以為開明。他怎麼想只有隨他便了。為什麼他不認為我的早年生活是代表覺醒的一個階段,而後期的生活則是代表急進的變化、幻想和自負的年代呢?朋友們常常向我提出各種問題;如果我給孩子們一種學院式的教育,又有什麼害處呢?我有什麼權利這樣剪斷他們的翅膀?我為什麼要阻礙他們考取學位和選擇他們自己的生涯?
我認為這些問題沒有什麼值得爭論的。我和無數的學生有過接觸。我自己或者透過別人,總是試圖把我的教育“癖好”也應用在其他孩子的身上,而且也看到了效果。我認為很多青年今天和我的幾個兒子年齡相當,我並不認為他們比我的兒子好多少,有多少東西值得我的兒子們學習。
然而我的體驗的最終結果卻還孕育在未來。我在這裡討論這個問題的目的是,作為一個文明史的研究者,對於有紀律的家庭教育和學校教育之間的區別,能有一個衡量,同時對於父母生活中的變化在孩子們身上所產生的影響,也可以有所估計。我寫這一章的目的不在於表明:一個信奉真理的人在體驗真理的時候,要有多大的耐性;同時還要表明:信奉自由的人需要付出那位嚴峻的女神所要求的犧牲有多少。如果我缺乏自尊心,並且滿足於我能給予我的孩子們以別的孩子所得不到的教育的話,我就會剝奪他們因犧牲文字教育而得到的自由和自尊的學習課題。而當需要就自由與學習之間加以選擇的時候,誰不會說前者比後者要好一千倍呢?
1920年我曾勸導過那些我從奴隸的城池——中學和大學——中呼喚出來的青年:與其套在奴隸的鎖鏈中去尋求文字教育,還不如目不識丁、為自由而衝出囹圄。如今他們該可以找到我這個勸導的淵源了吧。
第六章 服務精神
我的業務大有進展,但是遠不能使我滿意。每當一個麻瘋病人來到我的門前的時候,進一步簡化我的生活和替同胞多做點具體的服務工作等問題就一直使我感覺激動不安。我不忍心給他吃一頓飯就打發他走。所以我收容他住下來,為他的傷痛敷藥,並且開始照料他。我不能這樣無盡無休地做下去,我擔負不了,我缺少永久收留他的意志。於是我把他送到政府的醫院裡去當契約工人。
然而我總是感覺不安。我盼望做一些永久性的慈善工作。布斯醫師是聖愛丹教會的會長,是一個心地善良的人,免費為人治病。由於巴希·羅斯敦濟的捐獻,我們設立了一個小小的慈善醫院,由布斯醫師負責。我非常希望到這個醫院裡當一名護士。配藥的工作每天需要一兩個鐘頭,我決心每天從事務所裡抽出這麼多時間來,擔任醫院藥房藥劑師的工作。我的業務大部分是事務所的工作,出證書和公斷。自然,在縣法院裡,我也常常有一些案子,但是大部分都不是爭執性的,和我一齊到南非來的可汗先生當時和我住在一起,我不在的時候工作便由他處理。因此我有時間去為這個小醫院服務:每天早上兩個鐘頭,包括來往走路的時間。這個工作多少使我心安。它包括問清病人的意見,向醫生說明事實,配發藥方。這使我和印度病人有了密切的接觸,大部分是契約工人,也有泰米爾人、德魯古人、北印度人。
這種經驗對我很有用處,在波耳戰爭期間,我因而能擔當看護傷病員的工作。
撫養孩子的問題一直是我關心的問題。我有兩個兒子是在南非生的,我在醫院的服務工作對於解決養育他們的問題,是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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