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第2/4 頁)
明的”世界,也多少知道一些了。這些體驗對我倒沒有多大價值,因此它們為我所掙得的“聖雄”的尊榮,價值就更小了。這個稱號常常使我深深感到痛苦;而且我不記得有什麼時候,它曾使我感到過得意。然而我當然願意把我在精神上的體驗說出來,這些體驗只有我自己知道,而且我在政治方面進行工作所具有的那種力量無不得自這些體驗。如果這些體驗真正是屬於精神上的,那麼就沒有什麼值得自吹自擂的了。它們只能增加我的謙虛。我越是回想和回顧過去,我越發分明地感到自己不行。我所想要達到的——三十年來我所致力和爭取達到的——就是自我實現,面對面看著上帝,達到“莫克薩”①。我為此目的而生,為此目的而行,而且孜孜以求其實現。凡是我所說的和所寫的,以及我在政治方面的一切冒險,無一而不導向這同一目的;但是因為我一直相信,對一個人可能的事,對所有的人也是可能的,所以我的實驗並不是關起門來而是公開進行的;而我並不認為這個事實降低了它們的精神價值。有些事情是隻有一個人和他的造物主才知道的。這些當然是只可意會不可言傳。我所要說的體驗不是屬於這一類,不過它們是精神上的,或者不如說是道德上的,因為宗教的本質就是道德。
①莫克薩(Moksha)意為脫離生與死的自由,最接近於“解脫”之意。
只有那些屬於宗教的、大人小孩都能理解的事情,才包括在這個故事裡面。只要我能夠以一種心平氣和而謙虛的精神來講這些體驗,其他的很多體驗者會找到他們進軍的食糧。我還不敢說這些體驗已經盡善盡美。我敢於宣稱的只不過是象一個科學工作者那樣,他雖然以極端的準確、遠見和細緻進行實驗,卻從來不敢宣稱他的結論就是最後的,而對它們採取一種虛心的態度。我經歷過深刻的自我反省,一再探求自己,並且檢查和分析每一種心理狀態。然而我還遠遠不敢宣稱我的結論就是最後的,沒有錯誤的。只有一樣我敢於宣稱,這也就是我所說的這一點。對我來說,它們是絕對正確的,而且暫時似乎是最後的。因為如果不然,我就不能根據它們採取行動,然而我所採取的每一個步驟都是根據它們加以接受,或者加以拒絕,從而據以行事。而且只要我的行動使我的理性和良心感到滿足,那我就必須堅決地按照我原來的結論行事。
如果我只是討論一些學院式的原理,我當然不應該寫自傳。然而我的目的是說明這些原理的各種實踐上的運用。我給我打算寫的這些篇章起一個題目《我體驗真理的故事》。這當然包括非暴力、獨身生活和其他一些被認為與真理不同的行為的原則。然而對我來說,真理便是至高無上的原則,它包括無數其他的原則。這個真理不單單是指言論的真實,而且也指思想的真實,不只是我們所理解的相對真理,而是絕對的真理,永恆的原理,即上帝。關於上帝,有無數的定義,因為他的表現是多方面的。這些表現使我驚奇和敬畏,有一個時候還使我惶恐。然而我只把上帝當作真理來崇拜。我還沒有找到他,但是我正在追求他。我為了達到這個願望,寧肯犧牲我最珍貴的東西。即使所要求的犧牲就是我的生命,我希望我能夠把它貢獻出來。然而只要我還不能實現這個絕對真理,我就得堅持我所理解的相對真理。那個相對真理同時還必須是我的光輝,護身符和防護物,雖然這條道路象刀刃那麼徑直,狹窄而銳利,對我來說,它卻是最便捷而輕易的。就連我所犯的喜馬拉雅山般的錯誤,我以為似乎也很渺小,因為我已經嚴於此道。因為這條道路已使我免於悲愁,而我已按照我的燈光前行。我在前進的過程中常常隱約看見絕對真理,即上帝的一點光輝,而且只有他是真實的,其他一切都是不真實的信念,天天都在我心裡成長。讓那些願意的人瞭解一下這種信念是怎樣在我心裡滋長的;如果能夠,讓他們分享我的實驗,也分享我的信念。更進一步的信念一直在我心中成長:凡是對我是可能的事情,甚至對一個小孩也是可能的,而且我有充分的理由這樣說。追求真理的工具既簡單也困難。對於一個自高自大的人,它們似乎是完全不可能的,而對於一個無辜的兒童,卻完全是可能的。追求真理的人應當比塵土還要謙虛。世界可以把塵土踏在它的腳下,但是追求真理的人必須謙虛到為塵土所踐踏。只有這樣,也只有到那時候,他才能夠一瞥真理。至富和妙友①之間的對話極其清楚地說明了這一點。基督教和伊斯蘭教也充分地證明了這個問題。
①至富(Vasishtha)和妙友(Vishvamitra)是印度史詩《羅摩衍那》中兩個化敵為友的聖人。妙友屬剎帝利,至富屬婆羅門。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