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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是看得清清楚楚的。
這個大會是虔誠的基督教徒的一種集會,我對於他們的誠心感到高興。我會見了穆萊牧師。我曉得好多人為我祈禱。
我喜歡他們唱的一些聖詩,這些歌非常好聽。
大會開了三天,我可以理解並欣賞那些赴會的虔誠的教徒。然而我看不出有什麼理由需要改變我的信仰——我的宗教。要我相信只有成為基督教徒才能進天堂或得到解脫,這是不可能的。當我直率地這樣告訴幾個相好的基督教朋友時,他們都很吃驚。然而這是沒有辦法的。
我的困難尚不止於此。我實在不能相信耶穌是上帝化身的獨生子,只有信仰他的人才能得到永生。倘若上帝能有兒子,我們都可以算是他的兒子。若諾耶穌象上帝,或者就是上帝本身,那麼所有的人都象上帝,或者就是上帝。我的理智並沒有準備叫我相信,象字面上所說的那樣,說耶穌的確是以他的死和他的血來贖救世界的罪惡。也許當它是個寓言,還有幾分道理。還有,根據基督教的信仰,只有人類才有靈魂,其他生物卻沒有,所以對它們來說,死亡就等於完全的毀滅;我的信仰恰恰相反。我可以承認耶穌是個殉道者,是犧牲的體現者,是個神聖的大師,但不能認為他是空前最完善的人。他死在十字架上對人世來說,是個偉大的示範,但是如果這件事本身有什麼玄妙或奇異的好處,我是無法接受的。基督教徒的虔誠生活並沒有給我什麼東西,如果說信仰其他宗教的人的生活不能給我什麼的話。我在別人的生活中也曾看見過同樣的改革,正如我在基督教徒中間所聽到的。就哲學上說,基督教的原理並沒有什麼高超的地方。倘若從犧牲精神而論,我覺得印度教徒遠遠勝過基督教徒。所以我不能認為基督救是一種完美無瑕的宗教,更不能認為它是一種最偉大的宗教。
我只要有機會便把心中這些翻來覆去的思想告訴我的基督教朋友們,然而他們的回答卻不能使我滿意。
這樣說來,我既然並不認為基督教是一種完美無瑕或最偉大的宗教,當時我也不相信印度教就是這樣一種宗教。印度教徒的缺點是我所深切感覺的。如果“不可接觸者制度”①可以成為印度教的一部分,這隻能是腐朽的部分,或者說是一種瘤子。我不能理解無數的宗派和種姓為什麼存在。說《吠陀》②是上帝所啟示的,這是什麼意思?如果它們真是由於上帝的啟示,為什麼《聖經》和《可蘭經》就不是?
①不可接觸者制度(untouchability)是印度教的一種社會制度。在印度教社會中,人們被分成四大種姓,即婆羅門(僧侶)、剎帝利(武士)、吠舍(農、商)和首陀羅(奴隸)。但在這四大種姓之外,還有一個不可接觸者階級,通常被譯為“賤民”,被認為是不潔的,有罪的人,他們不能用公共的水井,不能進寺廟,不能在大路上行走,人們也避免同他們接觸,以免受到“玷汙”——譯註。
②《吠陀》(Vedas)是印度教的經典,完成於紀元前1500年到1000年之間,是印度文學最早的產品,也是印度文學的淵源。《吠陀》共有四部,即《梨俱吠陀》(Rig-veda),是頌神的讚歌;《娑摩吠陀》(Sama-veda),是《梨俱吠陀》的副本,都是祭祀時供司祝唸的詩篇;《夜柔吠陀》(Yajur-veda),性質同前兩種吠陀,但是夾雜了一些散文:《阿達婆吠陀》(Atharva-veda),是祈禱的詩歌,包含很多符籤咒語——譯註。
基督教的朋友們固然在說法改變我的信仰,連伊斯蘭教的朋友們也在這樣做。阿布杜拉賽就一直在勸我研究伊斯蘭教,當然囉,伊斯蘭教的好處,他總是說不完的。
我把我的困難寫信告訴賴昌德巴伊。我還和印度其他的宗教權威們通訊,並且得到他們的答覆,賴昌德巴伊的來信多少使我平靜一些。他要我忍耐,要我更深一步地研究印度教。他有這麼一句話:“若以冷靜的眼光看待這個問題,我相信別的宗教沒有印度教那麼深遠的思想,沒有它對於心靈的洞察,或它的博愛精神。”
我買了一部謝禮譯的《可蘭經》,並且開始讀起來。我還弄到了關於伊斯蘭教的其他書籍。我和住在英國的基督教朋友們通訊,其中有一個朋友把我介紹給愛德華·麥特蘭,我和他也開始了信札往還。他寄給我一本《完美的道路》,這是他和安娜·金世福合著的書。這本書對流行的基督教信仰提出了反面的看法。他還給我寄了另一本書《聖經新詮》。這兩本書我都喜歡。它們似乎是支援印度教的。托爾斯泰的《天國就在你的心中》使我傾倒。這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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