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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發展到併發(症)期,諸如因腎衰竭而只腳腿浮腫、眼睛瞎了、滿口白瘡等,都有康復的可能;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康復的機率更高,一般上六個月內(有些甚至在三個月內)就見效,而費用相對低廉。其實,患者在服了這位中醫師的中草藥膠囊的三幾天後,便可感受到身體的改善變化,諸如開胃、能入睡、夜間不怕冷等等,不一而足。他前前後後已經治好了七八個艾滋病病毒/艾滋病男女患者,幫他們重新走上健康之路,他們如今都過著正常生活。對於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一個月的藥費大約是二三百元(指當地貨幣)。 由於該國是個崇尚西醫的國家,這位中醫師只能私底下給艾滋病病毒/艾滋病患者治病。倘若您不認為我是“痴人說夢”,懇請來信聯絡,共商大計,使產品規範化,批次生產,造福艾滋病患者。資料介紹摘錄 至於他們所採用的中藥共多少種和包括那些中藥?程醫生表示這是商業秘密,不便公開,不過,他透露,某醫生主要是以清熱解毒的藥材替某女士解毒,包括有夏枯草、金英花、北芪、淮山、土伏伶等;而他本身所配的補藥則包括有八珍、石斛等等。 據他們透露,艾滋病患者大約只需吃七至八劑藥便可達到控制病情的效果,主要須視病人的體質和免疫率而決定吃多少劑藥。 七八劑藥的診療費大概為六千元以上,問某醫生,收費為何會這麼昂貴? 他說:因為,我們有采用到一些珍貴的藥材,如上等人參和高麗參等,這個價錢其實是很值得的,比較起進醫院接受治療,可謂是便宜了許多。 以上來信的介紹你們會相信嗎?從艾滋病特點上來看,它病程長,病情時輕時重。感染上艾滋病病毒,一般分三個階段。第一階段為急性期,又稱為“視窗期”,其症狀在2~3周時間裡自然消失。接著進入第二階段,此期被稱為“無症狀期”,這個時期最長,佔整個病程的80%左右,此期的病人稱為“艾滋病病毒攜帶者”。表面上看來還很健康,和正常人沒有區別,只是體內的免疫系統與艾滋病病毒正在作鬥爭。當感染者體內的免疫細胞已無法與艾滋病病毒抗衡時,就進入了感染的最後階段,稱為“症狀期”此時病人稱為“艾滋病病人”多數人在半年至一年半內死亡。 另外傳入人體內艾滋病病毒的多少、個人健康之差異,生活營養條件的好壞,是否對症醫治等,決定了病人存活時間的長短。據文獻報道,艾滋病病人從感染到死亡,一般2~20年不等。 任何對症治療的藥物都可使艾滋病病人的情況得到一時的改善;但並不等於艾滋病病人已經痊癒。  '返回目錄'  
12奇特的官司(1)
作者遭遇的這場奇特的官司,判決結果如下: 本院認為:被告在其傳單中所引事例均系泛指,並未直接指明原告李德敏之名,原告是對號入座,被告在主觀上無侵權故意或過失,傳單中也未有貶損原告名譽的內容,其行為不具備名譽侵權的構成要件。原告亦無證據證明其名譽受損、社會評價降低的相關事實,原告所訴侵權事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判決如下: 駁回原告李德敏的訴訟請求。 案件受理費910元,由原告負擔。 堅 持 到 底 高奶奶: 您好!…… 電視播出您和其他艾滋病病人的照片以及您被推上被告席的事情,至於那些讓您和他合作的騙人的東西,就甭回信了太費紙張,現在社會怎麼還有這麼沒人味的人,哎! 祝身體健康、堅持到底。 此致 敬禮 一箇中學生 2003年10月19日 讚歎您的勇氣 奶奶: 您好! ……我很佩服您,因為您不為名,不為利,花了那麼多錢的經歷去做這項工作。我想如果讓我一時興起地去做,我也許還行,但要像您這樣堅持不懈,我是不行的,正因為我做不到,我很佩服您。 ……我(在電視上)看到您還和許多艾滋病病人接觸過甚至是會有許多病人都會到您的家中。我想我是不行的,雖然我知道握手、擁抱等行為是不傳染的,但要讓我像您那樣,我還真的是沒有那樣的勇氣呢。 我還看到您正在和一個人打官司,說您影射的那些貪汙艾滋病病人財力的人就是他。我看了以後很氣憤,因為他還有臉去告您?我想無論他是出於新聞炒作還是什麼樣的目的,都是恬不知恥的具體表現。您不必和他一般見識,雖然我在電視上沒有看到官司的輸贏,但我卻知道他輸定了,因為公理在您的手裡嗎(嘛)。 雖(說)真話,我以前對河南人印象不怎麼好,因為有句話:“千萬不要相信河南人。”不過這次我對河南人的印象改觀了不少,因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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