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 滅族(下)(第1/5 頁)
這些天雖沒寫東西,但可能也正是因為沒寫東西,所以自覺腦子輕明瞭許多,想通了很多寫作上的問題。之前寫得慢,主要是因為不想重複上一本書,想做點改變,想寫點不一樣的東西,可是該怎麼寫,卻又沒有想好。現在好像清楚了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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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妖言”罪重,故此縣令朱敞在先後接到杜買、荀貞的上書報案後,為謹慎起見,這次只派了秦幹一人來鄉中問話。秦幹也沒有帶隨從,單人匹馬,靜悄悄地來,動靜不大,直到他離開回縣,也沒有驚動到第三氏。
在給荀貞送去了五塊金餅後,第三明自以為看透了荀貞的意思,對左右說道:“荀君出身名門,族氏顯赫,貴重州郡,以他的家聲來說,別說在縣中,便是在郡裡做個百石吏也是綽綽有餘的,卻偏來咱們鄉里,先當了個斗食亭長,又做有秩薔夫。老實說,我本來覺得古怪,想不通他是為什麼的,但今天我總算明白了!”
有那一等有眼色的賓客,見他興致頗好,便湊趣說道:“小人等愚笨,卻還不明白,斗膽請家主批講一二?”
第三明指了指堂外的天空,說道:“如今的世道,有錢通達,無錢困窮。以天子之尊,尚且西園*,何況荀君?他放著縣裡、郡中的百石吏不做,巴巴地跑來鄉下又當亭長、又做有秩薔夫的,擺明了是為了一個‘財’字啊!須知,縣中、郡裡的小吏雖然俸祿高,但成天待在官寺、舍中,在縣君、府君的眼皮子底下,哪裡能比得上在野亭、野鄉里為吏的自在?”
賓客大拍馬屁,說道:“家主說得對,家主說得對!是這個道理。”
有對縣吏、郡吏略微瞭解一些的亦說道:“可不是麼?縣吏、郡吏雖然風光,但除了那些有實權的,如功曹、督郵之類,其它的實際上都只不過是縣君、府君的門下走狗而已,平時既不得自由,也沒什麼油水,空吃一份俸祿罷了,的確不如在鄉下當個小吏舒坦。諺雲:寧為雞首,不為牛後。看來這荀君的確是打的這個主意啊!要不然,他也不會收家主的錢了。”
第三明嘆了口氣,說道:“如今這世道,無論官、民,皆不易也。平頭百姓就不說了,咱們家還算好點的,看那些沒錢家貧的黔首,為了一口飯吃,或賣身為奴,或賣妻賣女,種種悽慘可憐,實令我不忍見之。”
他一副悲天憫人的模樣,賓客們少不了稱讚一句:“家主慈悲心腸。”
他接著說道:“還有那些做官為吏的也不容易。自天子西園*以來,凡新上任者,都必須先按秩納錢,遠的不說,就說咱們郡裡,聽說新來了一個郡守。郡守,兩千石,依天子之令,那可是必須要交兩千萬錢才行的!好在這位郡守姓陰,乃是出身南陽陰氏,有名的‘後家’,家中本就有錢,加上又是四姓小侯之一,也許會再給他減免一些,但再少再少,怕也得一千萬錢往上。……,一千萬錢,你們想想,也就是像陰氏這樣的豪姓右族才交得起,換個寒家出身的子弟可交得起麼?便是荀君,我聽聞他家不算有錢,只是中人之家,頂多十萬家財,他也交不起啊!就算出身名門又怎樣?沒有錢還是寸步難行!……,也難怪他先來鄉中斂財。”
滿堂賓客,跪坐席上,都齊聲嘆氣,說道:“民不易,官亦不易!”
這第三明和第三蘭不同,雖然也不怎麼讀書,但畢竟年歲大了,早過了一味爭強鬥狠的年齡,對朝政、時事還是瞭解一二的,一番話說下來,倒也稱得上中允二字。如今時政的弊端,可以說凡是有些見識的人都能看得出來,只可惜,朝堂之上閹宦橫行、黨爭激烈,無論清流還是濁流,多半的精力都在黨爭或撈錢上,加上積重難返,雖上下皆知其弊,終是無能改也。
見他感慨完了,有賓客問道:“家主,錢也送過去了,那胡/平?”
“不怕他收錢,就怕他不收錢。錢既收了,想必胡/平至遲明天就能回來了。”
——這不怪第三明輕忽大意,實在是誰也想不到荀貞竟是想要將他家滅族。畢竟說到底,第三氏和荀貞的矛盾只是路上的一次劫道罷了,而且事後,在第三明聞訊得知後,他一再拿低做小,又是道歉、又是送錢,不管換了誰,恐怕都會覺得他的“誠意”已然足夠。
如果荀貞像他說的,“當官只是為了發財”,那麼這個過節自然可以就此一筆揭開,只可惜,荀貞是一個有“大志”的人,些許錢財,身外之物,又哪裡比得上自家的性命要緊?若是對他的“大志”有助,那麼他寧願伏低做小,縱是反過來向第三氏賠禮道歉都成;可如果對他的“大志”有礙,別說翻臉無情、滅其全族,便是滅他十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