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典韋(第2/4 頁)
的《政論》,裡邊有一句話:“漢承秦制,尊而不越。頃間以來,歲且一赦。百姓忸忕,每迫春節僥倖之會,犯惡尤多。”以前體會不深,今日親眼看到,方覺此言甚對。崔寔十年前才去世的,其所作之《政論》,皆針砭時弊。
荀貞搖了搖頭,心道:“朝廷大赦過多,固是‘百姓犯惡’的原因之一,但更主要的原因應還是兼併成風,民不聊生。”如果不是被生活所迫,誰會無緣無故地去觸犯律法呢?
他又看了幾份畫像,與前邊皆大同小異,沒了細看的心思,大致掃了一眼,欲待走時,又扭回頭,指著倒數第二排的一個:“典韋?”
黃忠在亭中多年,對這些通緝要犯的資料瞭如指掌,應聲答道:“是啊,典韋。荀君也聽說過他麼?今年剛被通緝的。”
荀貞又驚又奇,大起興致,心道:“是那個典韋麼?”細細看去,見畫像側邊寫著此人的籍貫、相貌,乃陳留己吾人,身形長大,黃面,短鬚。
黃忠絮絮叨叨地說道:“壁上的畫像雖多,但要說起來,大多殺人偷盜,不值一提,然只有這典韋和另外二人行有奇節,不能以尋常視之。”
荀貞接著看圖上的內容,可惜沒有對典韋所犯案子的具體描述,只簡單地寫了“入室賊殺”,問黃忠:“他犯的什麼案子?”
“為人報仇。”
“噢?你詳細說來。”
“荀君不知道麼?典韋的同郡人襄邑劉氏與梁國睢陽的李永有仇,劉氏向典韋有恩,典韋便幫其報仇,從己吾遠赴睢陽。李永當過富春縣的縣長,家中戒備謹嚴,典韋駕車載著雞、酒,裝成是去拜訪他,等騙開李家的家門後,揣著匕首進去,先殺了李永,又殺了李永的妻子。”
“趕著車去鄰國的都城,登門殺人,竟有如此膽壯?”己吾、襄邑屬陳留郡,睢陽是梁國的都城,兩郡(國)接壤(今皆屬商丘)。
荀貞心道:“難怪號稱今之惡來。”問道,“李家不是防備森嚴麼?怎容他肆意殺人?”
“李家劍客雖眾,不及典韋勇猛,沒人是他的對手,也沒人敢攔阻他。”
“殺了人後呢?”
“他不緊不慢地出來,從車上取下刀、戟,步行離去。李家離‘市’很近,整個市集上的人都被他嚇住了,幾百個人跟在他後邊,但沒一個敢靠近的。”
“就這樣輕鬆走了?”
“差不多便是這樣。”
荀貞知道典韋這個人,也知道他很勇武,不過對他的瞭解只侷限在小說,他看書一向不太注意細節、只注意情節故事的,所以對此一段故事卻是全然不知,聽完了,吃驚不已,忍不住假想當時的場景,自忖若換了自家,定無此等膽量,不覺想道:“這得有潑天的膽子,才敢遠赴百餘里,殺人家中,震懾都城,不愧‘惡來’之稱啊!”想起了許仲,又不由比較,“一個殺屠戶於鄰亭,一個殺故吏於鄰國,行跡略像,但要比勇悍,許仲還是不如典韋。”
這也很正常,要不他後世會只聞典韋之名,渾不知許仲何人?
他問黃忠:“也不知此人逃去了哪裡?”
黃忠答道:“李永曾為四百石吏,典韋入室賊殺之,此案的影響很大,劉氏雖暫時無法幫他脫罪,但這個所謂的通緝料來也只是個形式。”
“此話怎講?”
“典韋殺人,是為了幫劉氏報仇。劉氏又怎能放手不管呢?劉氏若不管,必會被海內英雄不恥。依俺估計,十有**,典韋現在就匿藏在劉家。等風聲過了,自會重現人前。”
黃忠說得有道理,荀貞也贊成,但仍不由扼腕嘆息,說道:“可惜,可惜!”
“可惜什麼?可惜他逃脫了國法?荀君,就像史巨先說許仲一樣,像他們這樣的遊俠豪傑,不管犯下什麼案子,都會有強宗豪右爭相隱匿的。”
談及“豪傑”,黃忠雖不像陳褒、程偃、史巨先他們一樣毫不遮掩的敬佩,但聽其語氣也沒有厭惡的意思。當世風氣質樸,極富有勇武進取的精神,上至天子、諸侯,下到黔首百姓,人們動輒便以大丈夫自稱,對有節操、一諾千金、重義輕生的人,皆十分仰慕。
荀貞笑了一笑,心道:“我當然知道典韋不會伏國法,我可惜的是他被劉氏藏匿,要不然,他如亡命天涯,潁川地處要道,沒準兒我還有機會能見一見他呢,更沒準還能幫幫他呢。”
太陽剛升起來沒一會兒,時間還早,可能是說到“豪傑”,黃忠來了談興,又說道:“前年有件案子,也是在陳留,兄弟二人爭死。荀君知道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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