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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之外,那麼協議制憲會議就會批准。”
“制憲會議批准齊國公就一定會批准麼?”
“是的,而且其實齊國公批准不批准都不重要,因為九部全是制憲會議和內閣負責,只要殿下籤署協議,那麼國防部就不會派軍隊進入殿下領地,財政部就不會要殿下繳納貢金,司法部也不會過問殿下領土上的官司。”李奉教再次對孫可望保證道:“我是外交部部長,我代表的就是內閣,我簽署的協議就是內閣的協議,我的其他各部同僚都會遵守任何經我手簽署的協議。”
“要是有一天繆首輔大人……”孫可望吞吞吐吐地說道,雖然沒有說完後半句但是他的意思太明白不過。
“這也沒有任何區別,我朝制憲會議是選民授權,而內閣則是制憲會議授權,本官則是內閣授權……”李奉教鄭重其事地再次宣告,只要任何一個環節都沒有越權行為,那麼這份協議不會因為首輔、內閣甚至議會人事變動而作廢,李奉教還半開玩笑地說道,一旦協議簽署生效,它就置於南明提刑司的管轄下,如果制憲會議不遵守協議的話孫可望甚至可以因此向提刑司起訴。
就算孫可望對內閣的權利半信半疑——畢竟他也找不到其他的談判對手,但是南明的條件依舊讓他很難受:首先,南明要求他向南方宣佈效忠,這個並不是什麼難題,孫可望不打算冒著被消滅的危險獨立稱帝;其次,南明要求孫可望在倒戈後對李順作戰,這個孫可望也願意考慮,李順已經分身乏術,只是山西晉王的軍隊值得擔憂,孫可望發現李定國是個榆木疙瘩,沒有審時度勢的能力;此外,南明要孫可望遵守朝廷憲法,雖然不忙於建立和直轄各省完全相同的卿院制度並交出所有權利,但是陝西需要向憲政制度靠攏,三十年後就要在全國議會的監督下開始正式省卿院的建設。
最後這條要求是孫可望不願意答應的,他希望能夠維持一個完全獨立的藩國,就好像朝鮮的例子般,不過李奉教表示陝西、甘肅都不是朝鮮,這裡必須納入憲政版圖,但是孫可望可以安享一世富貴。李奉教還表示如果孫可望願意,他可以把協議改成孫可望在世時陝西保持原狀,但是這個協議的變動孫可望就更不能同意了,他擔憂這樣會導致南方朝廷一心取自己性命。
最後幾經談判雙方還是無法達成協議,李奉教不同意對方把藩國永世傳下去的企圖,而孫可望則盼望順軍中央軍能夠給明軍再多造成一些麻煩以便自己繼續討價還價。
“殿下,在內閣授權範圍內,我的權利非常大,無論我簽署什麼樣的協議,我的同僚就算提出異議但也會執行協議;可是一旦超出內閣授權範圍,無論我今天答應殿下什麼那都是無效的,只要有一個條款越權那整個協議都是廢紙。”李奉教對孫可望保證道:“沒有一屆議會會同意陝西這裡永遠不在憲法管轄之下的,我沒有,也不會有任何一屆內閣能夠得到這樣的授權。”
雙方的談判沒有實質結果,李奉教在遼藩那裡遇到了同樣的抵抗,所以秦藩的幻想也不算有多麼出乎意料,他決定坐等一段時間,讓戰場上的明軍給這些藩王施加更大的壓力,為自己贏取更多的談判資本,對此李奉教很有信心——如果不是選民開始關注戰爭給他們切身利益造成的損失、開始在乎軍隊的傷亡,而且議會已經把齊國公視為最大的威脅,李奉教根本就不必來北方和這些傢伙談。
“殿下和晉王殿下關係很好吧?”南明的外交人員始終無法與山西建立起初步的關係來,李定國油鹽不進,李奉教就像讓孫可望幫個忙。
“很好,但是沒用。”孫可望立刻就猜到了李奉教想幹什麼,他已經暗示過李定國幾次,但是對方顯然不會考慮背叛李順來換取自己的藩國生存:“和許將軍一樣,他是不會投降的。”
“嗯。”李奉教點點頭,議會分兩步走的計劃中的第一步是:用福建、兩廣、貴州、江西、浙江六省的力量和人才,在三十年內把雲南、湖南、湖北、江蘇、安徽、河南、山東這七省變成憲政制度的本土。議會估計這後七省內抵抗憲政制度的力量就會非常可觀,而前六省裡現在反抗力量同樣存在只是被壓制住了,因此如果山西能夠交給一個不屬於黃石集團的順系藩王控制個幾十年制憲會議會感到很滿意的。一會兒甚至考慮過北直隸封給某個人三十年——這個人當然絕對不能李定國,他已經擁有山西了,這樣的悍將如果地盤太大一樣會有嚴重威脅。
“順王光革去許將軍的全部官職和俸祿是不夠的,除非也把他變成通緝的欽犯,否則他是不會反叛的。”孫可望和許平相處多年,他有種感覺其實這個人該是保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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