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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憂,須趕緊告訴我,以採取相應對策。李德志這番話立刻使我緊張起來,我讓他如實告訴究竟出了什麼事。李德志說馮俐是九月份到帽兒山勞教農場的。勞教農場就是勞教農場,不是學校,到這裡來的人必須按這裡的條文行事,人在屋簷下焉能不低頭。願意也罷不願意也罷都一樣。可馮俐不懂這一點,或者說不是不懂,是不願意按這個去做。她對管教說她的案子是錯的,她沒有罪。管教說你的案子不是勞教農場判的,只要到了這裡就是犯人,犯人就得在這裡好好改造自己。農場不管你的案子只管你的改造。不能說管教說的不在理,趕豬的和殺豬的各司其職。馮俐也認可了這個道理,說她可以按照農場的要求去做,無論是勞動還是改造。但在這之前必須對她的一個問題進行澄清。管教問澄清什麼問題。她就把K大中文系黨總支以她的名義騙取《大地》稿件作為罪證的事實說了。管教說這是學校黨組織的做法,對與不對勞改單位沒有義務澄清。管教這麼說也同樣無可厚非,如果馮俐明智,應到此為止。可不是這樣,她鑽了牛角尖。向管教反覆陳述她自認為正確無誤的道理。她說她並不要求農場當局複審她的案子,她知道這辦不到。她只要求農場領導對這件事表明自己的態度,哪怕僅僅從道德角度有一個說法。管教說這不可以,黨組織與黨組織之間應保持一致。馮俐問也包括對這個道德問題的一致?管教說你可以這麼理解。馮俐又問就是說如果這件事放到你的頭上,你們也同樣會這麼做?管教說是的。馮俐說我明白了。管教問你明白了什麼?馮俐說我明白我們之間已無話可說。當時管教對她的話只做一般性理解,沒料到從此以後馮俐再不與她搭一句腔。哪怕是向她發出指令,她也是裝聾作啞。一個犯人敢如此與管教對抗可是冒天下之大不韙,就關她的禁閉。關完了她還是老樣子,就再關。找另外的管教和她談話,她說要談可以,前提是必須對那個道德與不道德的問題進行澄清。她說她也不要求公開澄清,只要當著她個人的面表明一下態度就成。她說還可以為管教的態度保密。如能這樣,今後她就照農場的要求去做。事實上任何人都能看出馮俐的這種要求是不切實際的,也是幼稚可笑的。沒有哪一個管教會“犧牲”原則與她妥協。況且管教與犯人之間壓根兒就不存在妥協這一說。一段時間裡馮俐基本上是在小號裡度過。偶爾在小號之外也不積極勞動,不認真改造。她沉默不語,完全以一個“自由人”的姿態行事,想幹就幹想歇就歇。這種我行我素的“大小姐做派”實際上就是破罐子破摔。其結果自然是到摔碎為止。聽了李德志所說馮俐的現狀,一股冷汗從我的脊背上流了下來,我駭怕極了,也擔心極了。這就是馮俐。我太瞭解馮俐了,她的性格是綿裡藏針,柔弱其外,鋒利其內。而更要命的是不思變通的認死理。須知“瓦罐井上破”,小腿怎能扭過大腿?我有一種不祥的預感。我全部的信念集中為一點:趕緊拯救馮俐,拯救馮俐……這是當務之急……
元月31日:今天過小年。休息一天。改善生活。
——什麼叫惶惶不可終日?得知馮俐處於危急之中就是。別的都不在話下了,什麼過節,什麼吃燉豬肉和白麵餑餑,什麼他媽的高幹搗蛋和什麼他媽的“聯合陣線”,這些統統丟到腦後去了。埋怨馮俐是無濟於事的,說她失去理智也好,說她不自量力拿著雞蛋碰石頭也好,都沒半點用處。關鍵是趕緊制止,對她這種“自殺性行為”進行制止,讓她知道事情的嚴重性,讓她懸崖勒馬。最直接的方法是能夠見她一面,當面向她陳說利害。只是在目前情況下很難辦到。我沒有探視她的自由,一定要見,只有不顧一切,冒“格殺勿論”的危險撞進“東宮”。細想想這樣做也正如馮俐的所作所為不足取。我又想到給她寫一封信,把自己的想法寫在信裡。但存在著一個傳遞問題。正常郵寄要交管教檢查,這樣的信很難寫,要寫也是“一定要好好改造一定要遵守場規一定要服從管教”這一套。這一套在勞改農場是老和尚唸經不新鮮,對任何人都沒用處。那就請人把信帶給她。我首先想到吳啟都。我私下找了他,問他老婆什麼時候再來清水塘探視。吳啟都說本來今天要來的,可不知為何沒來,正擔心著。我說來了請她給馮俐帶封信。吳啟都說你得提前把信給我,探視之前帶在身上,否則來不及。我說我立馬就寫。按說這一天的大事記應落一筆“今天給馮俐寫信”,沒寫自是因為怕犯忌。
2月3日:今天繼續打井。我再次聽到從帽兒山方向傳來的歌聲。高衝關心我的改造。
——元旦後不久二大隊打的幾口井陸續竣工,水很旺,水質也很好。正要選新址另打卻停了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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