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部分(第3/4 頁)
定要透過召族的領地。能不能讓召族加入自己一方,可以說是成敗的關鍵所在。儘管召族不屬於周的一族,但因為功績也受到同族的待遇,於是武王庶子的傳說就出現了。
周為了增加力量,採用了政治婚姻的策略。成為姻戚,就意味著能得到親家強有力的支援。文王的祖母太姜出身姜族,這也是周的武力的大後臺。
就這樣,推翻殷而成為天下之主後,周當然並且也必須要對功臣們論功行賞。建立聯合軍隊並指揮戰爭的太公望戰功第一,被封于山東省的營丘,稱為齊國。武王的同母弟周公旦是本族內功勞最大的,被封于山東省的曲阜,稱為魯國。召公姡П環庥諮啵ê穎筆。��
周代爵位分為“公”、“侯”、“伯”、“子”、“男”五級,這一制度甚至到日本明治政府時仍在採用。為同族和功臣授予爵位、給予土地,對農業立國的周來講,是極為自然的。獲得領地並受封的武王兄弟據說有十五人。連古代的聖人——神農、黃帝、堯、舜的子孫也被尋找到並封於各地,據說舜的子孫被封於陳(河南省),夏的子孫被封於杞(河南省)。
不僅如此,已亡國的殷代紂王之子祿父(武庚)也被封為諸侯,獲得了殷舊地的一部分。如果殷徹底滅亡,周擔心殷的祖神得不到祭祀而作祟,但是周也必須警惕殷的殘餘力量,武王派他的弟弟叔鮮和叔度擔當監視的角色。《史記》中沒有這兩人的名字,但有另一個叫霍叔的人物,統稱“三監”。
給同族、功臣分封土地,使之成為周的屏藩,這被稱為“封建”。甲骨文中“封”同“邦”。“封建”指的正是建邦,並且服從王朝的這些邦的君主都是世襲的。
如果單純地把這段歷史說成是從奴隸制社會到封建制社會的轉變,或者是神聖帝王獨裁製到地方分權制的轉變,確實便於理解,但如果放到歷史走向中,這種說法就顯得過於簡單。殷滅亡後,武王在第二年死去,建立周代制度的是他弟弟周公旦,孔子視他為聖人而予以尊崇。儒家後來成了中國思想的主流,所以周代制度就被奉為中國文化的精華。 txt小說上傳分享
封建之世(2)
人們開始意識到,至今號稱是周代創立的封建制度事實上在殷代就已有萌芽。甲骨文中有“作邑”的情況,“邑”是“村”的意思,但也可以理解為“集落”或“國”,而且字形和“邦”相似。勢力範圍擴大以後,就需要委託可以信賴的下屬前去管理那些遙遠的地方。
農耕為本的周,很早就有了分土地的觀念,只要與此體制相關的,都比殷要先進。當殷剛開始考慮分土地的時候,周已經將此作為制度固定了下來。
傳說在西伯昌的時代,虞和芮的首領之間有一起糾紛,為了尋求裁斷而去了周,看到的卻是人們互相謙讓的情形,於是兩個首領都慚愧地返回,互相做了讓步。芮城縣和虞鄉(同在山西省)仍是現在的地名,在黃河和渭水的匯合點以東。如果有了訴訟,理應去天下之主殷的所在地才對,但他們卻去了周。關於訴訟,《史記》僅用了一個詞
——有獄。
這是一起因為相鄰而引起土地紛爭的問題。如果是關於土地的問題,可以認為周比殷更老練並富有經驗。
在狩獵、畜牧、農業(還可以加上掠奪)等支撐人口的生產模式中,農業的影響力逐漸越來越大。中國必須切換到以農業為本體制的時期到來了,這也是擺在殷面前迫切需要考慮的問題,卜辭中有這樣的記錄。體制的改變是艱難的,而周原本就有這樣的體制,所以這就成了優勢。
殷周革命表現為不同體制的鬥爭。也有論點認為,像王國維那樣把殷當作異類,完全從中國文化中剝離的做法過於極端。
周的興起,跟與擁有先進文化的殷的接觸是分不開的,最重要的是繼承了它的文字,所以才沒有讓人有很強烈的歷史斷絕感。成為天下之主的周,還是在某種程度上採用了殷的神聖王朝制度。天子接受天命、代表上天統治人民的觀念是殷的產物,周把它繼承了下來。可以說這是一種利用,而長期統治中的這種做法有它相應的意義,該用的時候還是必須要採用。在斷絕的中間,我們還是能夠注意到有接續的細絲。
2
周武王東征的時候,用卜筮占卜出的結果是“大凶”。不過,據說太公望把已經做成筮竹的植物和龜甲一腳踩到地上,說
——枯骨死草,焉知吉凶。
周根本不把占卜當作是個問題。這是一種現實性的、合理的思考方式,殷人做夢都不可能想到天下還會有這樣的行為。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