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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尼瑪心有不甘,情有不甘,被大草原催生而出的青春的朝氣勃勃地向上衝著,慾望之水突然就澎湃成了野驢河。他忍不住抓住梅朵拉姆的手,拽上她就走。她不走,跟著他踉蹌了幾步,往後贅著身子,使勁推搡著他。一直監視著李尼瑪的兩隻看家狗叫起來。
兩隻看家狗是純粹的藏獒,那決定著它們性格特徵的血脈牢牢地牽連著遠古的祖先心臟,而祖先是以好色聞名歷史的:它們因為長期和人廝守便有了人的眼光,人眼裡美麗的,在它們眼裡同樣也是美麗的。也就是說藏獒的好色與生俱來,公的母的都好女色,因此它們和女人的關係相處得最好,尤其是喜歡漂亮女人的餵養和撫摩。一個男人把一隻成年的生獒豢養成熟獒,大約需要兩個月,即使這樣它也不可能忘記舊主人而完全在感情上歸順你。而一個女人用不了二十天就能讓一隻生獒聽命於自己,漂亮的姑娘需要的時間就更短了,一個星期就能籠絡它並把它指揮得滴溜溜轉。而漢姑娘梅朵拉姆格外漂亮,她在工布家只住了三天,仙女一樣的容貌就感動了工布家的藏獒。它們以最快的速度把她當成了自家人,就像光脊樑的巴俄秋珠一開始就把她當成了真正的仙女一樣。在草原上,美麗的姑娘可以享受仙女的待遇,這種待遇既可以來自人,也可以來自聰明的藏獒。
藏獒一叫,李尼瑪就不敢動手動腳了。梅朵拉姆趕緊回過身去,攔住了跑過來的兩隻藏獒。李尼瑪遺憾地搖搖頭,大聲說:“梅朵拉姆你聽著,你當我的老婆有什麼不好,我們結婚吧,就在這裡結婚吧。我等著你的回話,你必須給我回話。”梅朵拉姆驅趕著藏獒無聲地離開了那裡。李尼瑪氣惱地把懷裡的衣物扔到地上,又撿起來,愣愣地站著。他沒想到,這時候和兩隻藏獒一起用兇鷙的眼光盯著他的,還有光脊樑的巴俄秋珠。
巴俄秋珠躲在工布家帳房一側的牛糞牆後面,一直守望著他心中的仙女梅朵拉姆。仙女是不能拉扯,不能欺負,更不能佔有的。而這個厚顏無恥的男人居然什麼都做了。他無法忍受這樣的事情,心裡一遍一遍地喊著:“獒多吉,獒多吉。”突然他轉身就跑,穿著那雙羊毛褐子和大紅呢做靴筒的牛皮靴子,跑向了領地狗群正在聚會的地方。
李尼瑪多少有些傷感,為了一個姑娘不能像他愛她那樣愛他,他憂鬱地離開了姑娘的帳房,一個人走向了草原連線著昂拉雪山的灌木林。灌木林深處有幾頂八寶吉祥的彩帳,野驢河部落的頭人索朗旺堆一家和齊美管家就住在這裡。遺憾的是他還沒有走進灌木林,就碰到了一大群讓他骨頭酥軟的領地狗。
領地狗們認出他就是前天被它們在巴俄秋珠的唆使下追咬過的那個外來人。前天追咬過的,今天自然是可以繼續追咬的,因為在藏狗尤其是藏獒的意識裡,好人永遠是好人,壞人永遠是壞人。有幾隻心浮氣躁的藏狗首先叫起來,邊叫邊朝他迅速靠近著,眼看就要撲到跟前了,突然又停了下來。它們聽到了獒王的聲音,獒王讓它們停下,它們就停下了。
獒王虎頭雪獒用一種空飄飄的眼光研究著這個外來的漢人和他懷裡的衣物:衣物怎麼不是穿戴在身上而是抱在懷裡的?憑它的經驗,穿著的才是自己的,抱著的都是別人的,而別人的往往又是偷來的。他莫非是個外來的賊?他偷了誰的?但是獒王虎頭雪獒仍然沒有發出撲咬的指令,原因很簡單:它不想。它帶著幾個夥伴剛從昂拉雪山回到野驢河邊,需要休息,更需要把自己的身心沉浸在“一日不見如隔三秋”的親切氛圍裡,享受大家殷勤的問候,並不希望讓撕咬一個外來人這種怒氣沖天的事情破壞了眾星捧月的和諧局面。
但是獒王的心思李尼瑪並不知道,也不知道研究一下領地狗群的陣勢——顯然不是進攻的陣勢而是團聚的陣勢。他甚至都不知道狗群有王,獒王是誰,當然也就不會面對獒王察言觀色了。其實他現在最應該做的,就是轉身逃跑。狗群裡那些好事之徒會追咬他,但是並不會追上他,狂吠是為了震懾,而不是為了奪命,因為獒王虎頭雪獒空飄飄的眼睛裡是迷瞪瞪的安詳。領地狗們都知道,當獒王需要和平與寧靜的時候,任何過於激烈的逞能都會被獒王當作破壞祥和氣氛的冒犯記在心裡。作為一個必須和草原藏狗尤其是藏獒打交道的外來人,李尼瑪應該知道,即使你不會看狗的眼色行事,那也不能以為狗衝你叫就是想撕咬你。另外,除了逃跑此刻他至少還有兩種脫身的辦法是比較保險的,一是放下懷抱裡的衣物大步走開,狗群會把注意力集中在研究衣物上(誰的?好像是齊美管家的,咱們給他送去吧?)而放棄對他的追咬。二是穿戴上懷抱裡的衣物迎狗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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