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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使,而是他根本懶得在意——這是我之後才知道的。
所以,比起我的撒謊更叫人遺憾的,是他竟然完全相信了我的撒謊。
“難怪啊——”他笑起來,眼睛就眯成了可愛的縫。
“啊?”
“難怪你叫我的時候是叫鄭啟‘mo’,一般第一次見我名字的,都會叫我鄭啟‘mai’。”他一邊說,一邊將病歷表稍微放正了些,指著名字末尾的那個多音字。
“……呵呵。”
不知道還能說什麼,我只好從喉嚨中擠出幾絲笑聲含混過去。
其實我並不曉得那個字原來是這樣寫的。在這之前,第一次聽見他名字的時候,我直覺拼湊出來的三個字,除了“鄭起默”,就只有“鄭啟莫”。至於那個被我輸進手機裡面用以標識他的名號,則更是和這三個字,八竿子都打不到一起。
他在我的手機裡,是長達四個字的存在。
“球場帥哥”。
03
現在想起來,我們是透過“搭訕”的方式才認識了鄭啟脈——對,我們。
除了我,還有另外三個女生。當時我們幾個關係頗為密切,倒不是說彼此有多投契,只是因為我們在同一個班,座位也離得近。在一起聊天的機會多了,自然而然就成了別人眼裡的小圈子。這就像是某種催眠,高三的下學期,我們之間的同伴意識也因為外界的這一認知而被提升到了頂點,只恨不得天天牽手放學,好讓全世界都為我們的熱烈友誼而心生嫉妒。
而為了能確實地做到這一點,我們甚至作出一個決定——第一志願要報考同一所大學。
這究竟是誰想出來的點子,我早已不記得,只知道在它被提出的下一秒,大家就接受了,迅猛得彷彿所有人都早已將這句話醞釀了幾百個年頭。
而經過一系列繁複的挑選、評比和綜合考慮後,我們最終選定了“Y大”作為日後相聚的地點。Y大是我們省的重點大學,設施齊全、師資優良。以及——“我有朋友說哦,Y大的籃球隊超猛的……裡面幾乎全是一米八以上的帥哥哎!”
——簡直沒有拒絕的理由。 txt小說上傳分享
任憑這空虛沸騰 第一章(4)
後來我們在某個週末裡,一起去了Y大進行實地考查。寥寥將教學樓實驗樓宿舍樓掠過眼底,便直奔重點。或者用“目的地”這個說*更準確——Y大的籃球場。
儘管那天是週末,但Y大的籃球隊依舊沒有鬆懈,他們分成了幾隊,在被太陽曬得花白的籃球場上跳躍、傳球、扣籃。他們的汗水蒸發進空氣裡,和著鞋底在膠地上的摩擦聲,生機蓬勃得彷彿整個世界只有這裡才是活著的一般。
“沒想到真的週末也會練習!”有人裝模作樣地吃驚。語氣裡卻是滿滿的“希望沒有落空”的興奮。事實上我們都很興奮。不光是因為“沒想到真的週末也在練習~”,更重要的是,“沒想到真的”“幾乎全部都是一米八以上的帥哥”。可見花痴不是什麼壞事,對我來說,它簡直是人類歡樂來源的重要組成部分。
“哎哎,你們覺得啊——”趁著熱勢,有人展開了民意調查,“——你們覺得他們裡面誰最帥??”
這種沒營養的話題,擱在平時,大概還會有人礙於面子作不屑狀。但放在眼下,就成了扔進篝火的煙花,將原本還只是靜靜燃燒的火苗,在瞬間炸出大片繽紛的歡騰。每個人都在此時化身成了演說家和獵人,一邊慷慨激昂地陳述著自己的審美風格,一邊目光炯炯地在球場中鎖定著相應目標,只差要學英國足球流氓衝進場內。
我就是在這個時候,注意到鄭啟脈的。
那時他的頭髮比現在還要長些,也沒有染。額前的劉海因為沾了汗,被成片攏到了腦後。眉目清爽。他運球時的姿態利落乾淨,身上的T恤被扯出風的線條。偶爾他也會將臉朝向我們所站的位置,我一度以為他是在看我們。後來才發現,他根本什麼也沒看進去。他的表情茫然,所有的專注只給了那顆橙色的球——如果不是後來我去問他要了電話,他大概永遠不會發現我們的存在。
是的。我去問他要了電話。其實這事也不是我自願的——我雖喜好看帥哥,但大多時候也只是停留在“看”的程度,並不想去做什麼。這不單單源於“有賊心沒賊膽”的主觀因素,更多的,是出自“太主動不值錢”的客觀需求——我自然不想成為不值錢的女人,但決定這件事的是上帝。他決定得那麼迅速,以至於那個不知道誰提議的“猜拳!誰輸了就問自己覺得最帥的那個男生要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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