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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失信天下之律法?三年之前秦魏徵戰,秦國割地求和,魏王納我秦國割地便即刻違約,可是違了足下所修之法?又當處以何刑?其偽論四、以法治疏導人性,人性當真便能向善?墨家墨者,見義勇為。鋤強扶弱,誅除暴政。若以法家法治而論,墨者所行所為,盡皆違法,天下人是否當唾而誅之?!若法治當真能疏導人性向善,一旦足下法治之學能在天下各國施展,這墨家便再無存留之必要,可以竭盡剿除。不過,若是日後天下再出暴政,暴政者以惡法治民,不以法治施之己身,則萬民苦矣!只怕彼時,萬民會為足下豎立跪像,永世唾罵不休,足下便能得償所望,博一個遺臭萬年地惡名傳世!”
吳狄一口氣辯駁下來,立時引起會場之內劇烈震動,眾人心間宛若遭遇一場九級地震,人人猶如醍醐灌頂一般。而衛鞅也是目瞪口呆,瞠目結舌,吳狄所駁四論,都是直指其法治要害,正中命門,駁得衛鞅是啞口無言,無話可說。
吳狄的四點駁論,都是擲地有聲,這第一點是說人性善惡,主要是看社會環境,在社會大環境的潛移默化之下,人性的善惡面才會顯現放大出來。
後世,許多生活在小城市裡的人習慣於當街橫穿馬路他們性惡,或是不知道橫穿會被車撞,而是整個社會地大環境使然。而到了上海北京這樣社會素質相當高的大城市後,即便是在家中肆無忌憚橫穿馬路的人也會在社會風氣的潛移默化中學會排隊,學會謙讓,這並非是死硬抽象的法律規定可以起到地功效,這也是“禮”既“道德”教育的獨特效用所在。
吳狄還特別舉例了兩個就是放在後世也特別典型地例子,就拿小孩地隨地大小便來說,從這裡就能看出孩子父母的教養狀況,和整個社會的素質高低。
而且,從這一點也能看出一個民族、國家的整體綜合素質。比如說前不久,某外星神國度的國足球員便是堂而皇之地隨地小便,然非但無人攻訐,世人反倒諱莫如深。不予評論,可見世風日下,此國度已經道德淪喪如斯。
這第二點說的是人性當中的光輝面,人皆有逐利之心不假,但人貴在知忠義、知廉恥。就拿某外星神國度來說,即便人民大眾億萬百姓煎熬亂黨暴政之下,身臥炙爐、輾轉反側在水深火熱之中,但愛國之心卻是不死不休不滅,生生不息。心心相扶!
第三點卻是直指法治論地核心,依法治國的要害。正是這律法否能真正做到“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若法無二出。上下一體,則依法治國可行。若庶民分九等,刑不上大夫,如此依法治國便是謬論,是害民地惡法。縱觀外星某推崇依法治國的神國度。其大陸之上,貴胄子孫、帝王將相之二世祖橫行無忌,官吏貪腐、裸身而仕、官商勾結、官黑連襟。百姓卻不能“依法”而抗,“依法”而拒,連“依法”上街散步的權利也被剝奪。而其海外鼻屎飛地之上卻是能將不法首腦公然法辦,由此可見這所謂的“依法治國”在不能做到“法無二出,上下一體”的情況之下,不但是空談謬論,更是害民地暴政!
最後一點,卻是吳狄偷換概念,將墨家牽扯進來以忽悠眾口。
眾人皆知,這墨家政俠是以誅除暴政,鋤強扶弱,兼濟天下為最高信念。換言之,施暴政者必是暴徒、暴君,人人得而誅之。若以法家以法治國論之,墨者的殺人行為自然也就是違法地行為,若是按照後世地定義,墨家墨者便是恐怖組織或是一小撮擾亂社會秩序的黑社會不法分子,是要全力剿除的。
然而,吳狄用了一個偷換概念的偽命題作為路標,將眾人的思維引入歧途:如果推行法治,剪滅墨家墨者之後,天下又出暴政怎辦?
能不能推行法治不說,能不能剪滅墨者也不說,光說天下又出暴政,百姓該當如何應對?如此敏感地思維激盪,一時間讓性惡派和性善派都是大有所得,推崇儒、道、法、兵各家計程車子們熱議如潮。
戰國之世的學派大爭,是中華歷史正源生成地偉大觀,也是那個偉大時代的競爭生存方式。它培育出了中華民族最為茁壯的文明根基,使那個時代成為中華民族文明史中的不朽高峰。
會場之畔,苦獲雙目泛光,直盯著吳狄,猶如吳狄的面上生出了一朵花一般。
一番辯駁,尤其是最後抬捧墨家之言,猶如一道霹靂直直劈到了苦獲心間,讓他感覺到正有一種羞愧之感油然而生。墨家墨者以兼濟天下、鋤強扶弱、誅除暴政為己任,以救百姓萬民於水火為中心思想,可眼下竟然受了老墨子的亂命,要將吳狄這樣的大智、大賢之人滅殺,如何不教苦獲感到羞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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