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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你我之間別來這些虛的,就給我說道說道吧!”
“好!”衛鞅淡淡一笑,將簡牘推開,略為整理之後便開口道:“臣主理河西清丈安置事宜,至今以逾半載,清丈、釐定、安置三項,都以落實到位。唯獨修法之事,臣恐怕有心無力!”
“哦?”無敵明知故問道:“先生之長,本在法治。為何修法之事先生反倒有心無力?”
衛鞅見無敵明知故問也不生氣,只是淡然道:“經臣詳查,今夏河西因清丈土地私鬥四十三起,死八百六十二人,其中有大秦功卒三百二十七人,另傷殘者一千六百五十五人,都已失去勞作能力。而共計涉案五千六百三十三人,其中重犯六百五十八人,依據君上所核新法,私鬥主謀、行兇殺人者罪為叛國,當依律斬首,其餘從犯依律量刑判處勞役。然死刑核定上呈國府,至今還未批覆。”
無敵聽出他話中之意,扣押死刑核定本就是無敵所為,當即無敵笑道:“先生所謂有心無力便是因此?”
衛鞅見無敵竟然面色無二,當即重言道:“君上,刑賞不舉,法令無威。私鬥不禁,國無寧日。恕臣直言,君上若不以血祭法,則秦國之變法,必然胎死腹中!”
無敵當然不是優柔寡斷之人,也知道大凡變法,天下各國沒有不以鮮血作為基色的。但他也明白,以殺止殺只能帶來暴政,歷史上都言商鞅變法強秦,至秦亡則“百姓苦秦久已”的說辭。自己限定衛鞅的立法標準,本意是去除肉刑,減輕殺孽,可衛鞅這廝卻將老秦世族挑動族民私鬥爭地的行為,判做是叛國,而無敵對這個罪名還真沒有言語能夠辯駁。私鬥當中的世族老民殺地不是別人,而是大秦地功卒,是那些卸甲地退役老兵,如果殺老兵還不判他是叛國,如何能夠服眾?
無敵聞言,只得長嘆一聲,輕聲道:“一點轉圜餘地都沒有?”
衛鞅沉聲道:“法令如山!”
“可否徐徐圖之?”無敵問。
衛鞅嗆聲道:“法貴時效!”
“不能減?”無敵再問。
衛鞅斬釘截鐵:“減刑潰法!”
無敵又問:“犯事功卒,可否特赦?”
衛鞅直言道:“法外無恩!”
當即無敵納悶了,用手一撐額頭,苦惱道:“這可是六百五十八條人命,天下各國可有一次斬首如此多人的先例?”
“君上,百餘年來,秦國幾多坎坷劫難,幾多沉淪。時至今日,言千難萬險,不為過。”衛鞅也是深吸一口,正聲道:“君上受命於危難之際,秉國與孤絕之境,戰戰兢兢如履薄冰,此間種種,臣置身其中猶如親歷,實乃感同身受。”
無敵點頭道:“衛兄言下之意,本公如何不知,只是……”
“君上差矣!”衛鞅不待無敵說完,便打斷道:“臣不難看出,君上雖然出身屠戶,少入軍旅,雖為有一日研習揣摩治國之道,對天下大勢、法家之學雖不只其詳,卻有無師自通之才。然,驟然變法,縱然君上有任艱任險之準備,卻會對突兀而至之變故,一時難以權衡其利害。”
第一部隴西烽煙卷八征伐四野 第180章 天公地道
“難以權衡利害?”無敵聽衛鞅如此言辭,當即有些火了。別人或許不知衛鞅本意何在,但無敵卻是心知肚明這廝就是要殺人立威,雖說殺人立威也算可以接受,但衛鞅卻是以私鬥叛國這樣的罪名一氣要殺六百多人,便叫無敵有些難以接受了,當即無敵沉聲道:“本公難以權衡利害?好,若是你衛鞅膽敢立下軍令狀,殺此六百五十一人後秦國將再無私鬥,我便讓你殺!”
無敵話語一出,衛鞅當即色變,這個軍令狀別說衛鞅,任誰都是不敢立的。當然,衛鞅也心知肚明,今日殺了這六百五十人後,秦國的私鬥或可遏制一時,但也不能說日後絕無再發可能,只是對於變法而言,確實需要這麼一個機會殺人立威。
見衛鞅勃然色變,無敵也知道這話有些重了,當即便緩和道:“以殺止殺,以血立威,或可有一時之功效,卻不是長治久安之策。治民有如治水,只可疏導,豈可強行堵截?法治之本,先生曾言本意正是使民知其何所可為,何所不可為之,不是以善法制善,惡法治惡之道。”
無敵此說,衛鞅聽了也是首肯,確實法治的本意是將善惡刑罰標準訂出,讓人知道什麼事情幹了不犯法,什麼事情犯法不能幹,而不是以法將善良的人和壞人區別開來分別對待。毫無疑問,這些私鬥的民眾並非是無意識的去跟人拼殺、打鬥,他們的行為實際上正是對自己私有財產的保護天性所驅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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