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役橫作,政令不信,上下相詐,公田不治……《春秋》譏焉!於是上貪民怨,災害生而禍亂作。陵夷至於戰國,貴詐力而賤仁誼,先富有而後禮讓……及秦孝公用商君,壞井田,開阡陌,急耕戰之賞,雖非古道,猶以務本之故,傾鄰國而雄諸侯。然王制遂滅,僭差亡度。庶人之富者累鉅萬,而貧者食糟糠;有國強者兼州域,而弱者喪社稷。至於始皇,遂並天下,內興功作,外攘夷狄,收泰半之賦,發閭左之戍。男子力耕不足糧餉,女子紡績不足衣服。竭天下之資財以奉其政,猶未足以澹其欲也。海內愁怨,遂用潰畔。
《漢書·刑法志》雲:春秋之時,王道浸壞,教化不行……陵夷至於戰國,韓任申子,秦用商鞅,連相坐之法,造三夷之誅,增加肉刑、大辟,有鑿顛、抽脅、鑊烹之刑。至於秦始皇,兼吞戰國,遂毀先王之法,滅禮誼之官,專任刑罰,躬操文墨,晝斷獄,夜理書,自程決事,日縣石之一。而奸邪並生,赭衣塞路,囹圄成市,天下愁怨,潰而叛之。
東漢官方認定“暴秦說”之外,學人官員的個人評判,也循此基準多有呈現。但是,這一時代的文明史視野已經大為弱化,官員學者個人即或有區域性肯定秦政的論說,也是星星點點不成氣候。諸如東漢之桓譚、王充,皆有區域性肯定秦政之文章,然已成為極其微弱的聲音了。
東漢之後,華夏再度陷入了分裂割據狀態。三國時代的劇烈竟爭,頗有小戰國氣象。基於競爭本身的需要,這一時代對歷史的重新認知,有了新的可能。由於《三國志》乃晉人陳壽撰寫,且沒有總括敘述某領域歷史演進的諸《志》專類,是故,無法評判三國及西晉的官方歷史意識。然則,從這一時期各方實際奉行的政策體制,以及著名君主與政治家的歷史評判言論,仍然可見其對秦文明的總體評判。這種評判,較之東漢鬆動了許多。曹操被《三國志》評曰:“太祖運籌演謀,鞭撻宇內,攬申、商之法術,該韓、白之奇策……超世之傑矣!”而曹操對秦皇漢武的肯定也是明確的,其《置屯田令》雲:“夫定國之術,在於強兵足食。秦人以急農兼天下,孝武以屯田定西域,此先代之良式也!”在三國大政治家中,唯有諸葛亮對秦政表現出繼承東漢的荒誕割裂:實際奉行而理念否定。諸葛亮《答法正書》雲:“……秦以無道,政苛民怨,匹夫大呼,天下土崩。”足見其忠實秉承東漢之傳統也。
步入兩晉南北朝時期,華夏大地紛爭頻仍,又逢北方諸族群相繼佔據北中國,政權不斷更迭,相互攻伐不斷。當此之時,中國關於文明史演進的探討幾乎趨於沉寂,玄妙清談瀰漫一時。無論是官府作為,還是官學私學,對歷史文明的總體探討及其理論總結,都幾乎趨於銷聲匿跡。這是一個特殊的沉淪時代,兩漢時代注重文明演進探討的歷史視野,這時已經變化為注重個人體驗的思辨“玄學”。在玄學清談瀰漫之時,偶然也迸發出些許文明史探究的火花。葛洪的《抱朴子·外篇·用刑》,便對秦亡原因做了探討,認定秦亡並非嚴刑而亡,“秦其所以亡,豈由嚴刑?秦以嚴得之,非以嚴失之也!”其餘,如做過廷尉的劉頌、做過明法掾(解釋法令的官員)的張斐,也都曾經從論說法令演進的意義上肯定過秦政。當然,這些聲音遠非主流,幾乎沒有實際影響力。
進入隋代,對文明演進史的探討又是一變。
隋雖短促,然卻是三百年分裂之後再度統一中國的重要時期,是華夏族群的第五次大一統。從實際制度框架說,隋繼承了秦制無疑。然則,由於此時距秦帝國已經千年之遙,且又經過了西晉之後的三百年分裂戰亂,隋對文明演進的審視,遂開始以西晉之後的歷史演進為主,對兩漢之前的歷史已經很少涉及,對秦政得失的探究則更少了。雖然如此,我們還是可以從基本面看出隋代對秦文明的模糊肯定。隋文帝楊堅注重實務,臨死之遺詔開首便是:“嗟乎!自昔晉室播遷,天下喪亂,四海不一,以至周齊,戰爭相尋,年將三百。”遺詔最後雲:“自古哲王,因人作法,前帝后帝,沿革隨時。律令格式,或有不便於事者,宜依前敕修改,務當政要。”顯然,隋對秦文明所體現的變法精神尚是肯定的。
唐代情形,又是一變。唐變之要,是從隋的不甚清晰堅實的歷史評判中擺脫出來,再度開始大規模總結文明演進史。結局是,唐又重新回到了東漢軌跡。唐人魏徵主修的《隋書》,實則是唐政權的歷史目光,而不是隋政權的歷史目光。《隋書》的《食貨志》、《刑法志》、《百官志》等綜合篇章,在對特定領域的總括性敘述中,均對秦文明做出了復歸東漢傳統的評判
《隋書·食貨志》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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