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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顯然的歷史偏見。這種偏見並非誤解,而是蓄意為之。董仲舒的目標很明確:促使漢制“更化”,變為以“三代王制”為本體,而由儒家執意識形態之牛耳的實際制度。而如果將世道淪落之根源歸結於復辟動亂,則無異於否定了儒家頌揚“王制”的正當性。所以,只能將世風敗壞的罪名,整體性推於秦政了事。此等基於顯然的政治意圖而全盤否定秦文明的做法,實在不甚高明,也存在著太多的矛盾紕漏。是故,並沒有從總體上動搖“漢承秦制”的實際國策。董仲舒生於西漢中期,距秦帝國時代不過百年上下,對復辟勢力的暴力毀滅、相互背叛、殺戮劫掠、道德淪落等等惡行,及其破壞力與後遺症,應該很清楚。對最為殘暴的項羽集團的大破壞,董仲舒應該更清楚。然則,董仲舒卻將這種破壞整個文明結構與社會倫理的罪責,轉嫁於素來注重建設而法度整肅的秦文明時代,事實上是不客觀的,是經不起質疑的,其學術道德的低劣亦實在令人齒冷。此等理念的背後潛藏著什麼樣的居心,不值得後人問一句麼?
西漢之世,秦末復辟勢力的歷史謊言遭到了總體遏制。
然則,西漢之世對秦文明的總體評判,也第一次以理論化的否定形式出現了。這種理論化,既表現於相對謹慎的官方探究,更表現於以私學官學中的種種個人探究為形式特徵的普遍的“非秦”思潮。正是在諸如賢良文學、淮南王學派,以及賈山董仲舒等儒家名士的部分或全面指控秦文明的思潮中,使秦末復辟勢力的歷史謊言,又有了重新復活的歷史機遇,並最終釀成了西漢末期王莽復辟的實際災難,又最終瀰漫為久遠的歷史煙霧。
從形式上說,西漢時代對華夏文明演進的總結與審視,對秦文明的總結與審視,是中國歷史意識的第一次自覺。但是,由於具體的政治原因,由於所處時代的文明視野的限制,這次大規模的相對自覺的文明史審視,卻最終產生了接近於“暴秦”說的否定性結論。這一結論,導致了中國歷史意識不可思議的分裂:實際繼承秦文明,理念否定秦文明。
此前的中國,歷史的腳步與歷史的意識從來是坦率合一的:一個政治集團認定並推崇某一種文明,必然竭盡全力去追求並實現,反之則斷然拋棄。只有從西漢這個時期開始,中國歷史的腳步與中國歷史的意識,出現了怪誕的分離。儘管這種分裂是初始的,遠非後世那般嚴重。但是,這一分裂因東漢的秉承而延續跌宕四百餘年之後,卻終於積澱為荒誕的歷史定式。作為實際繼承秦文明的兩漢中央政權,基於種種原因,始終對這種荒誕的分裂保持了預設,保持了實際上的支援。同時,由於“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文教方略的確立,儒家歷史價值觀日益佔據主流,中國歷史意識對秦文明的荒誕分裂——實際建政與價值評判的分裂,隨著歷史的推移而更趨深重了。
三、歷史煙霧的久遠彌散
歷史意識分裂的煙霧,終於無可遏制地瀰漫開來。
大一統的秦帝國十五年而亡,既無修史遺存,亦無原典史料現世。項羽的屠戮劫掠與焚燒,使大咸陽化作了廢墟,集戰國之世全部典籍法令與文明書證的豐厚無比的帝國文件庫存,悉數付之罪惡火焰。從此,這個偉大的帝國喪失了為自己辯護的絕大部分書證、物證與人證,淪入了面對種種口誅筆伐而無以澄清的境地。就實說,後世對秦帝國的評判依據,相對直接的文字資料大體只有四種:其一是後來搶救再現的先秦典籍與諸子著作;其二是帝國遺留于山川河海的部分勒石碑文與殘存物證;其三是司馬遷的《史記》中所記載的經過作者“甄別”的史實;其四是西漢初期帝國遺民的部分親歷言論紀錄。當然,若天意終有一目可使始皇陵地宮藏品再現於世,我們為這個偉大帝國辯護的直接證據,完全可能發生根本性的改變。在此之前,我們的澄清依然分外的艱難。
然則,我們的努力不能停止。
歷史,正是這樣一步一步走過來的。
所謂國家與民族的歷史意識,大體是四個層面:其一是歷代政權對原生文明的實際繼承原則;其二是見諸正史的官方意識對歷代文明演進的價值評判;其三是歷代史家學者及學派的歷史論說;其四是見諸文學藝術與民間傳說的普遍認知。而我們所謂的歷史意識分裂的煙霧,當然也指同時體現於這四個方面的種種變形。
從此四方面說,自西漢之後,秦帝國及其所處的原生文明時代,在理念上被大大扭曲變形,且表現為一個愈演愈烈的歷史過程。也就是說,兩千餘年來,我們對自己的原生文明時代的總體評判,始終處於一種不可思議的割裂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