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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然僅存的幾個功勳元老素來對李斯在始皇帝病逝後的種種作為心有疑忌,包括馮去疾在內,始終沒有一個人為李斯說話。
正當此時,趙高送來了一件胡亥批下的奏章,李斯頓時惶恐不安了。這是此前李斯給胡亥的上書,請皇帝大行朝會,議決為天下減輕徭役並中止阿房宮修建。胡亥在這件奏章後批下了一大篇話,先說了《韓非子》中對堯帝禹帝辛勞治民的記述,而後顯然地宣示了對堯帝禹帝的不屑:“然則,夫所貴於有天下者,豈欲苦行勞神,身處逆旅之宿,口食監門之養,手持臣虜之作哉!此不肖人之勉也,非賢者所務也。彼賢人之有天下也,專用天下適己而已矣!此所以貴於有天下也。”這等荒謬之極的強詞奪理,李斯連對答的心思都沒有,只有輕蔑了。因為,照胡亥這般說法,始皇帝一代君臣的奮發辛勞也就是“不肖人”了。但是,胡亥後面的責難卻使李斯如芒刺在背了:“夫所謂賢人者,必能安天下而治萬民,今身且不能利,將惡能治天下哉!故,吾願賜志廣欲,長享天下而無害,為之奈何?”
李斯立即嗅到了這件問對詔書潛藏的殺機,此等辭章陷阱,絕非胡亥才具所能,必有趙高等人在背後作祟。然則,這是明明白白的皇帝詰問臣下的詔書,你能去追究趙高麼?天下大亂之時,皇帝問如何能安天下而治萬民,身為丞相,能說不知道麼?以自古以來的政道法則,三公之天職便是治民以安,民治不安,責在三公。今天下群盜蜂起,丞相能說這是皇帝過失而自己沒有過失麼?況且,丞相兒子身為大郡郡守,也是丟土失城一片亂象,皇帝若從了一班新貴攻訐,將李氏滅族以謝天下,又有誰能出來反對?其時,李斯白白做了犧牲,也還是百口莫辯,又能如何?誠然,李斯可以痛快淋漓地批駁胡亥之說,可以留下一篇媲美於《諫逐客書》的雄辯篇章,全然可以做另外一個李斯。然則,必然的代價是李氏舉族的身家性命,甚或三族六族的滅門之禍。一想到畢生奮爭卻要在最後慘遭滅族刑殺,李斯的心頭便一陣猛烈地悸動……反覆思忖,李斯終覺不能與這個絕非明君的胡亥皇帝認真論理,只有先順著他說話,躲過這一舉族劫難再說了。
當夜,李斯寫下了一篇長長的奏對。
此文之奇,千古罕見,唯其如此,全文照錄如下:
夫賢主者,必且能全道而行督責之術者也。督責之,則臣不敢不竭能以徇其君矣。此臣主之分定,上下之義明,則天下賢不肖莫敢不盡力竭任以徇其君矣。是故,主獨制於天下而無所制也,能窮樂之極矣。賢明之主也,可不察焉!
故申子曰“有天下而不恣睢,命之曰以天下為桎梏”者,無他焉,不能督責,而顧以其身勞於天下之民,若堯、禹然,故謂之“桎梏”也。夫不能修申、韓之明術,行督責之道,專以天下自適也,而徒務苦行勞神,以身徇百姓,則是黔首之役,非畜天下者也,何足貴哉!夫以人徇已,則己貴而人賤;以己徇人,則己賤而人貴。故徇人者賤,而人所徇者貴。自古及今,未有不然者也。凡古之所以尊賢者,為其貴也;而所為惡不肖者,為其賤也。而堯、禹,以身徇天下者也,因隨而尊之,則亦失所為尊賢之心矣夫,可謂大謬矣!謂之為“桎梏”,不亦宜乎?不能督責之過也。
故韓子曰“慈母有敗子而嚴家無格虜”者,何也?則能罰之加焉必也。故商君之法,刑棄灰於道者。夫棄灰,薄罪也,而被刑,重罰也。彼唯明主,為能深督輕罪。夫罪輕且督深,而況有重罪乎?故民不敢犯也。是故韓子曰“布帛尋常,庸人不釋;鑠金百鎰,盜蹠不搏”者,非庸人之心重,尋常之利深,而盜蹠之慾淺也;又不以盜蹠之行,為輕百鎰之重也。搏必隨手刑,則盜蹠不搏百鎰;而罰不必行也,則庸人不釋尋常。是故,城高五丈,而樓季不輕犯也;泰山之高百仞,而跛樣牧其上。
夫樓季也而難五丈之限,豈跛樣也而易百仞之高哉?峭塹之勢異也!明主聖王之所以能久處尊位,長執重勢,而獨擅天下之利者,非有異道也,能獨斷而審督責,必深罰,故天下不敢犯也。今不務所以不犯,而事慈母之所以敗子也,則亦不察於聖人之論矣。夫不能行聖人之術,則舍為天下役何事哉?可不哀邪!
且夫儉節仁義之人立於朝,則荒肆之樂輟矣;諫說論理之臣間於側,則流漫之志詘矣;烈士死節之行顯於世,則淫康之虞廢矣。故明主能外此三者,而獨操主術以制聽從之臣,而修其明法,故身尊而勢重也。凡賢主者,必將能拂世磨俗,而廢其所惡,立其所欲,故生則有尊重之勢,死則有賢明之諡也。是以明君獨斷,故權不在臣也。然後能滅仁義之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