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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洪武二年(1369年)四月(陰曆)的記載:“倭寇出沒海島中,數掠蘇州、崇明,殺傷居民,奪財貨。”
由此開始,直至嘉靖末年和隆慶初年的“倭寇”,皆特指日本武士、中國海盜和沿海奸民以及佛朗機(葡萄牙)人混在一起的特定時代特定意義的海盜集團。與朝鮮人、中國人平日蔑稱日本侵略者為“倭寇”的那種含義不同。
華麗帝國背面的百孔千瘡
——萬曆中前期的時局
嘉靖帝死後,其第三子朱載垕登基,是為明朝穆宗,時年三十。這位爺,人品倒是厚道,性情平和,但壽命不永,只當了六年皇帝就病死,僅僅是明朝的一個過渡性帝王。一般老百姓知道的“青天大老爺”海瑞,正是他甫繼位後馬上從牢中釋放(嘉靖下詔捕之)並予以任用。
至於明穆宗死因,也與春藥和縱慾有關。由於這位爺人緣好,當時或後人很少拿這事渲染作文章。
明穆宗死後,太子朱翊鈞繼位,此即大名鼎鼎而又臭名昭著的明神宗,改元萬曆。
明朝之亡,其實正是因為這位萬曆皇帝。但他本人卻長命,為帝時間近半個世紀。
由於近年黃仁宇先生《萬曆十五年》的熱銷,坊間有關萬曆這一朝的政治得失、歷史沿革以及人物浮沉都有許多專著和雜著出版,筆者不想多說。特別是有關萬曆年間的大學士張居正的著述,林林總總,基本上都是翻案替他講好話的。我恰恰相反,在簡述一下張居正的“改革”之餘,我也要講講他帶來的弊端(這恰恰是當代研究者總是視而不見的內容)。
張居正握權十年,改革措施大概體現在四個方面:
第一,增強邊防實力。特別是他排程有方,在支援王崇古推動蒙古俺答封貢的同時,調派戚繼光主持薊鎮大權,提拔李成梁鞏固遼東邊防,使得明朝邊疆地區烽火暫息。
第二,實施官吏考成法,從先前的注重浮譽考察官吏,變成“惟以安地靜民為最”,裁撤冗員,大大提高了政府的辦事效率。
第三,實行賦制改革,推行“一條鞭法”。“一條鞭法”正義原為“一條編法”,後來,“鞭”“編”二字俗寫或錯借,逐漸成為“一條鞭法”,其原旨皆是本著“化繁為簡”的原則,使均徭裡甲與兩稅(賦)為一,以便消除蠹弊。主要內容有四點:①賦役合併;②田賦一概以銀為徵收手段;③以州縣為單位計算賦役數額;④地方官直接徵收賦役銀兩。一條鞭法最大的利處,在於打擊土地兼併,減輕了無田或少田農民的負擔,而使佔田多的豪強不得不多交稅。
第四,治理黃河。張居正在任,大用工部侍郎潘季馴,治理黃河極其有法。眾人從實際情況出發,解決了不少歷史難題,有效減少了黃河的水患。
另外可值稱道的,是張居正當首輔時西藏達賴封貢的圓滿完成。現在不少別有用心拔高“我大清”的史學者,皆極口誇讚清政府對西藏統治的“功績”。其實,真要論功績,最早也應該算在忽必烈頭上而不是清帝頭上。
明朝得國後,洪武六年(1373年)即詔封喃力吧藏卜等人,標誌著明朝延續元朝對藏地的統治權。各地政教首領也知天順命,紛紛上交元朝舊敕印換取明朝新敕印。此後,明朝在藏地採用“行都武衛制度”,設定朵甘、烏思藏行都指揮使司以及俄力思軍民元帥府,透過行都武衛制度與冊封地方首領兩種方式有效管理藏地。
針對藏地幾大宗教派別峙立的情況,明成祖很有成算,他棄用元朝尊帝帥力推一教的作法,多封眾建,平衡和分化當地政教合一首領的威權。自1406年起,明朝在藏區分別封立闡化王、輔教王、護教王、闡教王,又封藏傳佛教三大教派首領為“法王”。當時,明政府下力氣最大推持的是噶嗎噶派的“大寶法王”。1408年,明朝又邀新崛起的格魯派創始人宗喀巴入京。
宗喀巴本人正在拉薩忙於傳召大法會,忙派他的大弟子釋迦也失入京朝覲。由於明廷賜與釋迦也失大量財物,他回藏地後,格魯派實力與威望大增。貢賜關係以及茶馬互市,其實為藏地帶來了大量的經濟利益。
明朝早期對藏的統治,“統”實際上大過“治”。十六世紀前期,由於格魯派保護者闡化王政權的衰亡,黑帽系噶嗎噶派以及紅帽系聯合在一起大力壓制格魯派黃帽系。而到了十六世紀七十年代,哲蚌寺住持索南嘉措重振雄風,在青海會見了被明朝封為“順義王”的蒙古俺答汗。俺答汗贈其“聖識一切瓦齊爾達喇達賴喇嘛”尊號。正是從這時開始,格魯派索南嘉措的活佛轉世系統開始出現“達賴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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