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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檔案選集》第15冊,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91年9月版,第324、325頁。
(23)《毛澤東選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6月版,第1156、1159、1161頁。
三十一、和戰之間的抉擇
全國人民對和平建國抱著很大的希望。但是,蔣介石只是把和談看作爭取時間以調集兵力的暫時手段,所以,《雙十協定》簽訂後,內戰的烽火不但沒有停息,反而越燃越大。
毛澤東在力爭實現和平的同時,早就看到內戰的威脅仍然嚴重地存在著。他在八月十三日向延安幹部會議所作的講演中就清醒地指出:“按照蔣介石的方針,是要打內戰的。按照我們的方針,人民的方針,是不要打內戰的。不要打內戰的只是中國共產黨和中國人民,可惜不包括蔣介石和國民黨。一個不要打,一個要打。如果兩方面都不要打,就打不起來。現在不要打的只是一個方面,並且這一方面的力量又還不足以制止那一方面,所以內戰危險就十分嚴重。”
重慶談判期間,蔣介石就在九月十七日以命令形式向內部重新頒發他在十年內戰時期手訂的《剿匪手本》,指令各部隊要在“剿滅共匪”的作戰中“切實遵行”。閻錫山部集中了十三個師的兵力,在日偽軍配合下,侵入晉東南的上黨地區,在劉伯承、鄧小平指揮的晉冀魯豫部隊的自衛反擊下,被殲三萬五千餘人。
十月十三日,《雙十協定》簽訂後的第三天和公佈後的第一天,蔣介石又向各戰區司令長官發出了一份殺氣騰騰的密令:
“此次剿共為人民幸福之所繫,務本以往抗戰之精神,遵照中正所訂《剿匪手本》,督勵所屬,努力進剿,迅速完成任務。其功於國家者必得膺賜,其遲滯貽誤者當必執法以罪。希轉飭所屬剿共部隊官兵一體悉遵為要!”①
緊接著,在十一月九日和十一日,國民黨政府軍事委員會分別召開軍事會議和復員整軍會議。各地重要將領到重慶參加這兩個會議。會議經過幾天的討論研究,決定了進攻解放區的作戰計劃。
會議決定要在六個月內擊潰八路軍和新四軍主力,然後分割槽進行清剿,以期“根絕匪患”。這個計劃分三步行動:第一步控制蘇北、皖北和山東,打通津浦路、平漢路;第二步集中重兵於平、津,“掃蕩”華北;第三步打通平綏路,佔領察、綏。
共產黨領導的軍隊在作戰行動上的重要特點,是流動性大,運動戰、游擊戰交替使用,並依靠群眾的支援。這使蔣介石和國民黨將領們十分頭痛。因此,他們這次會議決定把八路軍、新四軍和華南抗日武裝活動的地區劃分為“第一收復區”和“第二收復區”。前者主要指中共軍隊根據雙十協定正在撤離的廣東以及浙江、蘇南、皖南、皖中、湘粵邊地區。會議決定要對這些地區加緊進行“圍剿”和“清剿”,以期徹底肅清“匪患”。後者主要指長江以北,包括華北、西北等廣大地區。會議決定在這些地區依據鐵道幹線的走向劃分為六個“剿匪區”,各設一個指揮機構(就是後來建立的鄭州、徐州、西安、太原四個綏靖公署和北平、西北兩個行營)。
在這兩次會上,蔣介石作了多次長篇講話。對於“第一收復區”,他聲稱:“現在第一收復區裡面土匪的主力,雖已渡江北竄,但一定還有不少的餘孽,潛伏地方,我們高階將領必須除惡務盡,不使遺留一個種子。否則,如果我們疏忽大意,大部分的軍隊都已北上,而已經收復的地區又讓土匪蔓延,則一旦土匪的主力南竄,裡應外合,所有的收復區又將變為匪區了。”對於“第二收復區”,他認為基本方針、進攻步驟雖已確定了,但具體的兵力分配,“還要針對土匪的行動計劃,作最後的決定。”②
這時,國內局勢確實相當複雜:一方面,國共雙方正在進行談判,還簽訂了協議;另一方面,蔣介石又在殺氣騰騰地部署和進行更大規模的內戰。對於這樣充滿矛盾的現象應該怎樣認識呢?
毛澤東的看法是:第一,蔣介石要消滅我們,這個主意老早定了。最好是很快消滅;縱然不能做到這一點,也要使形勢對我們更不利,對他更有利些。這是目前發生大規模軍事衝突的根本原因。第二,由於他受到各種因素的制約,特別是中國共產黨力量的存在和他要發動全面內戰的準備還不足,因此目前的大規模軍事鬥爭可能被限制在一定的範圍和一定的時間內,還不是全面的內戰,“不能把目前這種大規模的軍事鬥爭,誤認為內戰階段已經到來”。第三,“和平、民主、統一,這是我黨既定方針,也是國民黨被迫不得不走的道路”。和平是能夠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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