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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一九二八年十月、十一月先後寫成的《中國的紅色政權為什麼能夠存在?》和《井岡山的鬥爭》兩篇重要著作,便是這種總結和概括的集中表現。
為什麼在四周白色政權包圍中能有一小塊或若干小塊紅色政權長期存在並得到發展?這既是個重大理論問題,也是個現實問題。當時,黨內還有人對上井岡山這件事有非議,跟隨上山的也有人對紅軍能不能站住腳有懷疑。不把這個問題弄清楚,人們便不能在鬥爭中看清發展的前途,就不能懂得怎樣恰當地對待周圍的環境,也不能從根本上回答紅軍中一部分人存在的“紅旗到底打得多久”的問題。
毛澤東指出,這種奇事的出現有它獨特的原因和相當的條件:第一,中國是帝國主義間接統治的經濟落後的半殖民地國家。地方的農業經濟(不是統一的資本主義經濟)和帝國主義在中國劃分勢力範圍的分裂剝削政策,使白色政權之間存在著長期的不斷的分裂和戰爭,造成小塊區域的紅色政權能夠發生、存在和發展的條件。第二,中國紅色政權發生和長期存在的地方,是經過第一次大革命深刻影響、工農士兵群眾曾經大大起來的地方,例如湖南、廣東、湖北、江西等省。第三,全國革命形勢是向前發展的,決定著小塊紅色政權的長期存在是沒有疑義的。第四,相當力量的正式紅軍的存在,是紅色政權存在的必要條件。第五,共產黨組織的有力量和它的政策的不錯誤,是一個要緊的條件。在《井岡山的鬥爭》中,他進一步闡明:在統治階級內部發生破裂時期,“我們的戰略可以比較地冒進”,而在統治階級政權比較穩定的時期,“我們的戰略必須是逐漸地推進的”。
毛澤東闡述“工農武裝割據”是黨領導下武裝鬥爭、土地革命和根據地建設的密切結合:武裝鬥爭是中國革命的主要形式,沒有革命的武裝鬥爭,就不能進行有效的土地革命和發展革命根據地;沒有土地革命,紅軍戰爭就得不到群眾的支援,革命根據地也就不能鞏固和發展;不建設革命根據地,武裝鬥爭就沒有後方的依託,土地革命成果就無法保持。這是湘贛邊界鬥爭的主要經驗。
毛澤東相當突出地提出了“中間階級”的問題。他寫道:“全國革命低潮時,割據地區最困難的問題,就在拿不住中間階級。中間階級之所以反叛,受到革命過重的打擊是主因。”過重打擊中間階級的結果,使貧農階級成了孤軍,“此問題實在嚴重得很”。他具體地分析對待小資產階級的態度,指出:“打擊小資產階級的過左的政策,把小資產階級大部驅到豪紳一邊”,“近來逐漸改變這種政策,情形漸漸好些。”中國是一個兩頭小、中間大的社會。怎樣對待中間階級,是一個關係到能不能團結一切可能團結的力量、組織起浩浩蕩蕩的隊伍、奪取革命勝利的根本問題。而要團結中間勢力,就必須堅決糾正那種打擊中間勢力的“過左的政策”。這個問題,此時還只是剛剛提出,以後在毛澤東關於中國革命的理論中佔著越來越重要的地位。而他所以能認識這個問題,正是從實際鬥爭生活中經過冷靜觀察和深入思考得來的。
對政權問題,毛澤東也提出了一個值得重視的見解。他看到邊界各地存在一種現象:“黨在群眾中有極大的威權,政府的威權卻差得多。這是由於許多事情為圖省便,黨在那裡直接做了,把政權機關擱置一邊。”這種做法,是違背民主制度、違背民主集中主義的制度的。因此,毛澤東得出結論:“以後黨要執行領導政府的任務;黨的主張辦法,除宣傳外,執行的時候必須透過政府的組織。”
土地革命,是工農武裝割據區域各項政策中最基本的內容。在十月上旬召開的湘贛邊界黨的第二次代表大會上,討論了毛澤東起草的《井岡山土地法》。經過兩個多月的醞釀和修改,在十二月間正式加以頒佈。這個《土地法》規定:分配土地,主要以人口為標準,男女老幼平均分配;一般以鄉為單位進行分配,遇特殊情況時得以幾個鄉或區為單位;分配後,主要歸農民個別耕種。它是一九二七年冬天到一九二八年冬天一整年內井岡山地區土地鬥爭經驗的總結。這場鬥爭,是中國共產黨領導農民在幾個縣的範圍內實行土地改革的第一次嘗試,在此以前是沒有這種經驗的。這個初次制定的土地法還存在一些缺陷:一是沒收一切土地而不是隻沒收地主的土地,容易侵犯中農的利益;二是土地所有權屬於政府而不屬於農民,農民只有使用權,禁止土地買賣。這些,以後在實踐中逐步改正了。儘管如此,貧苦農民因為分得了土地,革命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