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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從理性的認識到革命的實踐的一個飛躍。理論之是否正確,是否符合客觀世界的規律性,並不能由主觀上覺得如何而定,而是要應用理論於實踐,看它是否能夠達到預想的結果,在實踐中檢驗其真理性,糾正其不完全性和錯誤。實踐是檢驗真理的標準。
如果人們從社會實踐中得到感性認識,再由感性認識推移到理性認識,造成某種思想、理論、計劃或方案,用來指導實踐,達到了預期的目的,那末,對於這一具體過程的認識運動算是完成了。但是,客觀世界的運動變化永遠沒有完結,人們在實踐中對於真理的認識也就永遠沒有完結。毛澤東說:“馬克思主義者承認,在絕對的總的宇宙發展過程中,各個具體過程的發展都是相對的,因而在絕對真理的長河中,人們對於在各個一定發展階段上的具體過程的認識只具有相對的真理性。無數相對的真理之總和,就是絕對的真理。”“馬克思列寧主義並沒有結束真理,而是在實踐中不斷地開闢認識真理的道路。”
毛澤東在《實踐論》結束時這樣寫道:
“透過實踐而發現真理,又透過實踐而證實真理和發展真理。從感性認識而能動地發展到理性認識,又從理性認識而能動地指導革命實踐,改造主觀世界和客觀世界。實踐、認識、再實踐、再認識,這種形式,迴圈往復以至無窮,而實踐和認識之每一迴圈的內容,都比較地進到了高一級的程度。這就是辯證唯物論的全部認識論,這就是辯證唯物論的知行統一觀。”⑿
毛澤東在讀《辯證法唯物論教程》的批註中寫道:“辯證法的本質即對立的統一法則。”⒀他的另一篇重要哲學著作《矛盾論》就是著重闡明瞭事物的對立統一的法則是唯物辯證法的最根本的法則。
《矛盾論》一開始就論述了辯證法和形而上學這兩種宇宙觀的根本對立。在人類的認識史中,人們不僅以其對物質與意識何者為第一性的不同回答被劃分為唯物論和唯心論兩大陣營,而且還以其對世界發展的不同回答被劃分為辯證法和形而上學兩大陣營。形而上學宇宙觀把世界上一切事物看成是永遠彼此孤立和永遠不變化的;如果有變化也只是數量上的增減和場所的變更,其原因不在事物的內部而在事物的外部,即由於外力的推動。和形而上學相反,唯物辯證法主張從事物的內部,從一事物對他事物的關係去研究事物的發展,即把事物的發展看做是事物內部的必然的自己的運動,而每一事物的運動都和它的周圍其他事物互相聯絡著和互相影響著。“事物發展的根本原因,不是在事物的外部而是在事物的內部,在於事物內部的矛盾性。”他得出結論:“外因是變化的條件,內因是變化的根據,外因透過內因而起作用。”
《矛盾論》對對立統一規律的闡述,是從分析矛盾的普遍性開始的。他指出:矛盾的普遍性或絕對性有兩方面的意義:一是矛盾存在於一切事物的發展過程中;二是每一事物的發展過程中存在著自始至終的矛盾運動。矛盾是普遍存在的。沒有什麼事物不包含矛盾的。沒有矛盾就沒有世界。
文章著重論述了矛盾的特殊性。矛盾的普遍性和矛盾的特殊性的關係,就是矛盾的共性和個性的關係。矛盾的特殊性,構成一事物區別於他事物的特殊的本質。研究矛盾的特殊性,必須對具體的事物作具體的分析。不同質的矛盾,只能用不同質的方法才能解決。從人類認識運動的秩序來看,總是由認識個別的和特殊的事物逐步地擴大到認識一般的事物,人們總是首先認識了許多不同事物的特殊的本質,然後才有可能更進一步地進行概括工作,認識諸種事物的共同的本質。當著人們已經認識了這種共同的本質以後,就以這種共同的認識為指導,繼續地向著尚未研究過的或者尚未深入研究過的各種具體的事物進行研究。教條主義者不懂得必須研究矛盾的特殊性,拒絕對於具體事物做艱苦的研究工作,不用腦筋具體分析事物,不瞭解用不同的方法去解決不同的矛盾。因此,他們在領導中國革命中,不分析和研究中國國情,把共產國際的決議和蘇聯的經驗生搬硬套於中國革命。他們把一般真理看成是憑空出現的東西,把它變成為人們所不能夠捉摸的純粹抽象的公式。結果,犯了教條主義的錯誤。
在《矛盾論》中,毛澤東還分析了主要的矛盾和主要的矛盾方面。
他指出:在複雜的事物的發展過程中,有許多的矛盾存在,其中必定有一種是主要的矛盾,它對事物起主導的、決定的作用,其他矛盾則處於次要的和服從的地位。當然,這種地位並不是一成不變的,隨著過程階段的推移,主要矛盾可能降為次要的,次要矛盾也有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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