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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玉瑤已經透過各種途徑打探過雷萬春的過往,但此刻聽對方親口說起,還是有一種很親切的味道。“妹子覺得,大哥與小張探花,應該是完全不同的兩類人。你怎麼會放著輕鬆愜意的遊俠不做,反而去聽他的差遣?!”
“這個,說來話可就長了!”雷萬春又喝了一碗酒,笑著搖頭。
“能說給小妹聽聽麼?”楊玉瑤歪了歪頭,顯然對其中原因十分好奇。
“呵呵,你如果有興趣聽,跟你念叨唸叨也無妨!”雷萬春笑呵呵地回答,順手將一片烤肉放進嘴裡。一邊咀嚼其中醇厚的鄉野滋味,一邊笑著說道:“那年我剛剛手刃了一個惡賊,心情正好。結果在一間道觀裡,就碰到同樣在那借宿的他。幾個朋友都誇我本事大,為民除害。唯獨他聽見了,就給了一聲冷哼!”
“為什麼?”也許是寂寞的日子過久了,楊玉瑤乍聞這些江湖傳奇,興致濃得無法掩飾。
雷萬春笑了笑,繼續講道:“我當時也這麼質問他。你一個書呆子,屁都不懂,也敢笑我?結果,他幾句話就將我給問住了。”
“他問我為何殺了那個惡棍。我說那惡棍草菅人命,該殺。他便問我,那你不經官府允許而殺人,算不算草菅人命!”
“當然不算!”楊玉瑤立刻豎起眼睛,替雷萬春抱打不平。
“我也這麼認為。那惡棍亂殺無辜,肯定是罪有應得。可他又問我,憑什麼能斷定,那惡棍殺的就是無辜?我殺惡棍之前,問沒問過他殺人的原因。如果惡棍殺人,也是事出有因的話,我的行為,算不算亂殺無辜?”
一邊吃東西一邊說話,在酒宴中本是非常失禮的行為,但雷萬春一口酒,一口肉的那種大咧咧模樣,卻給人十分輕鬆愜意的感覺。楊玉瑤聽著聽著,便受了對方的感染,也抓起酒盞,一口酒,一口肉地重新吃了起來。
“我被張巡給繞暈了。就讓他滾一邊去,別掃老子的興。結果他又問我,明知道自己可能做了錯事,又不準人說,算不算一種惡行。如果他此刻身手比我好的話,提刀把我給剁了,算不算為民除害?!”
“這人可真煩,我要是你,就狠狠揍他一頓!”楊玉瑤撇了撇嘴,非常不屑地說道。
“可我要是揍了他,就把仗勢欺人四個字,算徹底坐實了!”雷萬春搖搖頭,收起笑容,低聲說道。“然後我就問他,如果換了他是我,該怎麼辦。他說,世間凡事得講個規則。沒人能用自己的喜惡去代替律法。換了他,就抓那惡棍去打官司,讓官府來審理。該打板子打板子,該殺頭就殺頭。如果人人都像我一樣,完全憑著自己的個人判斷來決定其他人生死的話,這世界上多出來的就不是大俠,而是一群強盜了!”
這個理論倒也新鮮,聽得楊玉瑤滿臉茫然。心裡明知道張巡這些話太幼稚了些,在大唐國內絕無實現的可能。所謂規則,向來是保護有權勢的人。而那些沒權沒勢的,則被規則給活活碾碎。
“他說如果規則有不對的地方,他可以設法讓朝廷改變規則。官員有不法的地方,他可以向朝廷彈劾,要求朝廷更換官員。唯獨人人都以自己的好惡為標準,去行俠仗義,是要不得的。看似在為民除害,實際上自己有可能已經成了一個大禍害。若是有不法之徒,仗著一身武藝,到處殺人。卻口口聲聲說自己在行俠仗義。官府也沒力量約束他。那到了最後,這世間就變成誰拳頭大誰說得算了。與狼群已經沒什麼兩樣!”
“我說不過他。只好罵他是書呆子。他卻說,‘你沒看我如何做事,怎知道我說得那些行不通?’於是,我就跟他打了一個賭,如果他做了官,早晚有一天會忘記自己的今天的話。他就跟我說,‘你可以在我身邊隨時看著,哪天發現我忘記了,儘管拿刀子割我的腦袋。’我當時酒喝多了,就一時衝動答應了下來。結果,誰知道那小子那時還沒當上什麼官兒。等他混上了個小小縣令,已經是好幾年後的事情了!”
雷萬春本來就不是個善於言辭的人,因此一番話說得囉裡囉嗦。但楊玉瑤在旁邊卻聽得津津有味。伸手替對方倒了一盞酒,又給自己倒了半盞,舉到眉梢,笑著總結:“歸根到底,大哥還是一諾千金的豪傑。若是換了小妹,發現是一時衝動說錯了話,過後拔腿走人就是了。反正姓張的也追不上我!”
“後來我發現,他的話其實挺有道理的!”雷萬春嘆了口氣,抓起酒盞,一口悶下。“雖然他這些年四處碰壁,但像他這樣的好官,無論到了哪裡,當地的惡棍都會收斂自己的行為。效果比我提著把寶劍四處殺人,的確強了百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