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第2/4 頁)
萬噸水壓機什麼的,以便加強民眾對新政府的信任力。
秦始皇修的陵墓,不單單是為了個人享受,也是如史書上所說的“非壯麗無以壯威”,是為了給六國之民一種震懾和信心,以便接受“壯威”新的政府,領著他們在統一的路子上堅持地走下去。我們不能單純說秦始皇修陵墓宮殿、興建作,純是為了滿足個人貪圖享樂的私慾。“殘賊天下,以奉個人之慾,荒淫暴虐”,這樣簡單地把問題歸結到個人品行上,是不公正的,也是淺薄的。
秦人強力疾作,大搞專案,除了為了樹立政府權威,也跟秦人傳統的“事功精神”有關。
秦國曆來是個務實幹的雄心勃勃的國家。他們最初是偏於西陲的蕞爾小邦,卻變法圖強,志在天下,以賞功原則作為激勵官吏與民眾的手段。在歷代秦政府的強力引導下,執著進取的“事功精神”漾溢於廟堂之上,播散於鄉邑之間。所謂“事功”,我們可以把它理解成“作事立功”,必有所為的意思。以功取榮,搏取田宅爵祿。
對事功目標的執著追求,使秦國全社會能量高度迸發,聚焦出極大的社會效率,終於透過長期競爭戰敗了六國。到了秦王朝建立以後,秦人的“事功精神”沒有泯滅。但是沒有什麼仗可打了,人們怎麼“做事立功搏得爵祿”呢,那就搞大興修建和對外擴張吧。於是就大興造作和軍事行動,終於要乾的事情太多,失去了控制,到了帝國和民眾所無法承受的地步,乃至帝國迅速崩潰。
事功精神與秦王朝的興亡,可謂成也由之,敗也由之。
同時,也可以說,秦始皇及其政府急於興作,好大喜功,也是秦民族事功精神的總代表。
另外,併吞六國這件豐功偉績,也進一步刺激了秦始皇的胃口。當時人們議論他:“秦皇帝在吞併天下以後,意得欲從”——就是想幹什麼,什麼就能實現,於是胃口被撐大了。秦始皇以為想幹什麼,就一定能幹成,終於輕用民力,大搞長城、阿房宮,擊匈奴,攻五嶺,結果搞得天下枯竭,海內仇怨,民生疲敝,天下岌岌可危了。
我們說,秦始皇熱衷“事功”沒有錯,這總比啥都不幹整天泡妞強吧。但秦始皇違背了“量力而行”這條基本規律。在一個久經戰亂才建立起來的王朝初年,本應該休息養民,他卻大興事功,真是求死有道啊。
秦始皇大約萬萬想不到自己貪於事功、大興民事軍事專案的後果會如此嚴重。我們管這個就叫做好大喜功吧。
漢武帝也是一樣的,好大喜功,窮兵黷武,竭盡財力,終於人口銳減一半,盜賊滿山,若不是漢武帝晚年下“罪己詔”及時剎住了歪風,以及漢武帝的接班人也趕緊“輕徭薄賦,與民休息”,漢王朝差點步秦的後塵。
總之,假使秦始皇當初能夠體恤民情,休養生息,則秦王朝斷不會如此短命了。
同時我們看出來了,秦皇、漢武這些大牌皇帝,是凡在歷史上留下一點豐功偉績的痕跡的,就得冒著竭盡天下財力乃至動盪社稷安危的風險。看來,當名人也不容易啊!物質也確實是守恆的啊,不付出就沒有收穫。
就好像黑幫老大在一條街上收的保護費太重,就會使這個街越來越蕭條,黑老大也就沒有財源了。那樣一個時代就是這種情況,老百姓沒有活路了,於是紛紛從大秦朝這條“街”上逃跑。這就是史書上所謂的“百姓散亡”(董仲舒語)。
人都“亡”了(跑了),黑老大沒法在這條“街”上收稅了,所以他必須不許這些人跑。於是當時就出來一個法律叫做“捕亡律”。派亭長、警察們去抓“亡人”。亡人被抓住以後,怎麼處罰呢?
一般來說,抓住以後要“笞五十”,就是用竹板揍他五十大板,打的位置視不同時代施刑者的興趣而定(在中國歷史上,有的時代流行打屁股,有的流行打脊背)。笞五十的處罰,以古人的眼光來看,似乎也不算怎麼太嚴酷。
但是,這些有了逃亡前科的人,下次再征夫和徵兵的時候,首先就徵他們。比如秦始皇發去南嶺作戰的五十萬大軍,首先就是徵這些有逃亡前科的人(罪人、亡人、商人、贅婿)。
如果一個亡人逃亡的時間比較長,跑了一個月才被抓住,那就要罰一隻盾。如果這傢伙比較厲害,跑了一年才被抓住,就要受耐刑了,也就是剃掉他的鬍子和兩鬢。如果一個光著下巴的男人走在秦朝大街上,大家就會指指點點:“耶!這小子是個逃亡分子被捉來的!”
看得出來,不管是笞五十,還是罰一隻盾或者剃鬍子,秦王朝對於刑罰的使用並不像人們傳說的那麼殘酷。後人誤會嚴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