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部分(第4/4 頁)
做
k。知道和做到
L。能力和權力
m。焦點在外和焦點在內
n。體驗和概念
o。技術性和調適性
p。自我和角色
q。舒適區和學習空間
r。我贏和共贏
s。頑固和堅持
t。目標和成果
u。創造性張力和情緒張力
v。知識技能和心態素質
w。不喜歡和不願意
x。利益和立場
y。情緒和情緒化
z。理性和合理化
下面的這些區分只是區分了其中的一個方向,並不是唯一的答案,謹供參考:
a。自責、負責、指責
這幾個概念感覺上有相似之處,但其實各有不同。自責是向內的;指責是向外的;負責是中立的,積極的心態!而自責、指責是偏激的,不中立的心態。
比如,公司的某個專案搞砸了。這時候,自責的心態可能會造成你情緒低落,反而影響專案的後期跟進。而指責就更不可取了,會把一個團隊弄得雞飛狗跳、人心渙散。只有負責的心態,才可能促使大家靜下心來,認真思考如何進行專案的善後。
當然,對於“負責”也是有不同區分的。
在你的信念裡,你和他人(也可以指團隊)願意為一件事情(團隊)所負責任各佔的百分比是怎樣的?這裡有四種區分,每一種區分都代表了不同的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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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負責任≠承擔過錯
負責任與對錯無關——對錯發生在過去的時間,對現在已經沒有意義!而負責任是發生在現在的,是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彌補過錯的!對錯是評估、比較後的結論,而負責任僅僅是心態。
第42節:擺脫“混淆人生”的26位密碼(2)
例如,朋友去你家,把杯子打碎了。
你要不要收拾?要!
但是不是你的錯?不是。
可是你願不願意為其他人負責任?願意!
為什麼這時候明明不是你的錯,但是你願意負責任?因為你是主人。這說明負責任並不代表你要承擔過錯。負責任只是一種心態。
當然,我們還要弄清楚關於負責任的另一種區分:
心態上的負責任,不同於法律上的負責任;兩者範疇不同,前者是心態範疇的,後者是法律範疇;心態上的負責任無對錯之分,而法律上的負責任是有對錯的!前者是無形的,後者是可以有形也可以無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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