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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令人
痛恨的。如到生活書店多次去暗放炸彈,使得不少讀者遭到傷害。當時生活書店設
在法租界陶爾斐司路呂班路口一座平房內,由於發行的《生活》週刊和其他一些書
刊均有進步言論,很受讀者歡迎,因此前往購書的人相當多。蔣介石和戴笠雖很厭
惡這家書店,但因設在租界內不能隨便查封,便只好採用各種卑鄙手段進行搗亂。
辦法是把一種觸發性的爆炸品用報紙包起來和一般書籍的包裝差不多的形式,由特
務帶到書店放在一個別人不大注意的地方,,偷偷將保險栓拔掉,立即離開。這時
只要有人去動它一下,立刻就爆炸起來。有的讀者看到這種紙包,以為是別的顧客
忘了的東西拿去交給書店,有時書店人員在收拾整理時移動了它,炸彈爆炸了,站
在附近看書買書的人以及書店工作人員往往都被炸傷。當時軍統還不會製造定時炸
彈,又不便公開甩手榴彈,所以採用這種辦法。雖然前後炸過兩三次,可是不但嚇
不倒書店裡的人,而讀者反而越來越多。本來這個設在非商業區的一家小書店,自
從一炸再炸之後,卻更引起了讀者的注意和興趣。這一完全出乎戴笠意外的後果,
使得他不得不下令停止這種作法,改為派人打入書店去進行活動,以便深入瞭解情
況再從中進行破壞。這一陰謀直到抗日戰爭開始才停止。
酷刑種種
軍統掌握了偵察大隊這個公開特務機關後,幾乎無惡不作。它所幹的一切,連
當時警備司令部也不能過問,儘管楊虎當司令時期他雖和戴笠沆瀣一氣,但同樣不
能干預這個單位的工作。我記得我帶著幾個特務綁架劉蘆隱先生沒有成功,只好以
偵察大隊身份變為公開逮捕,可是連這個司令官都事前毫無所知。當事情發生後,
半夜臨時找他去補一張手令,他也只好照辦。偵察大隊完全成為上海區的一個外勤
行動單位,只有在對外應付不了的時候才去找司令。有時為了工作上的方便,特別
是處理一些冤枉被捕的無辜的人時,便找軍法處去出面。當時的軍法處處長陸京士
和大隊長王兆槐,都是杜月笙的學生,兩人關係特別深。偵察大隊把一些嫌疑犯打
得體無完膚時,最後也送給軍法處去交保釋放。陸本人是沒有不同意的,可是軍法
處的一些職員卻老在背地發牢騷,說總是替偵察大隊〃扛木梢〃(上海話為替人背
過的意思),實在沒有道理。
當時被這個偵察大隊逮捕的人,連看守的特務也常常說〃只有好好走進去的,
難得有好好走出來的〃。在這個機關進門右邊的一個小院內有三間牢房,都是用飯
碗粗的木頭做成柵欄。犯人關進去後,在裡面的一舉一動都可看清楚,地板上冬天
只有幾堆稻草,夏天蚊子臭蟲是成群結隊。被捕關在這裡的人,一律不許見客和通
訊,被捕時穿什麼便一直穿什麼,不能得到親友任何接濟。有些人明明知道自己親
人被關在這裡,但去看望時總是說沒有。從來不準政治犯在這裡會客。
刑訊室就設在牢房後邊,特務們對被捕的共產黨員和其他民主黨派人士及嫌疑
犯等,在進行初審時,除極少數經不住考驗的當場叛變外,幾乎沒有一個不受到酷
刑。這裡沒有什麼審訊員和法官,一般是由組長或督察來主持初審,重要點的便由
副大隊長或大隊長審訊,特別重要的則由區長有時甚至是戴笠親自主持。審訊時,
只要三句話不對頭,立刻就喊〃吊起來〃。這個隊的一個警衛班除擔任警衛外便是
幫助用刑的。
審訊室裡放著各種刑具,樑上掛著兩根專吊人的麻繩。吊人時,最輕的是把兩
手反背捆起來,將兩個大拇指控上,一聲喊〃吊〃,只要將繩了一拉就將受刑者吊
離地面。最初讓腳尖剛可著地,便將繩子向固定的鉤子上一掛,又繼續審訊。幾分
鍾後,受刑者力氣再大也得滿頭大汗。如仍不招供,再喊一聲〃扯〃,這時受刑者
便整個身體懸空,全部體重都落到兩個大拇指上,一兩分鐘便是全身汗透,痛苦難
當。審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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